金勝聞言皺了下眉頭。
姜非凡在搞什麼?
這麼衝動.....
看來自己想在家裡好好悠閒的過一天,估計是不可能了。
「瑩瑩,他們被帶去了那個治安所,這個你知道嗎?」
「我....我只知道那個商場,是伊婷姐在語音里跟我說的。」
「那就夠了,你把名字、地址,發微信上,我現在過去看看。」
「好,馬上。」
掛斷電話後,金勝先去洗漱了一下,換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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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是在自己家裡,短褲配T恤,連頭髮都是亂糟糟的。
單身.....無所顧忌。
依照著姜瑩瑩發過來的商場地址,金勝很快找到了相應管轄的治安所。
開了一個多小時才到。
在門口不遠處停好車,便走進了接待大廳。
雖然是星期六,但裡面人還不少。
幾個窗口全都在接待。
金勝可沒管這些,直接上前道:「警官您好,我想請問一下,剛才在寶龍廣場打架鬥毆的幾人,是不是被貴所給帶了回來。」
「先去後面排隊,等輪到你再說。」
對方先是瞟了一眼,隨即朝著不遠處的等候區指了指。
金勝眉頭一挑道:「這位警官,我完全沒有插隊的意思。」
「只不過是想先確認一下而已。」
「總不能排上半個小時、一個小時的,突然跟我來上一句『沒有』,那這個玩笑可就開大了。」
「您說呢?」
金勝這時候從兜里掏出一張名片遞了過去。
「哦....對了,我是一名律師,這是我的名片。」
對方聞言眉頭微皺。
普通人好辦,最煩的就是律師了。
能不得罪....儘量還是不得罪為好。
遲疑了一下後,伸手接了過去道:「我給你問問看吧!」
「謝謝警官。」
連一分鐘都不到,對方放下手機道:「確實有4個人被帶了回來。」
「男的一個叫姜非凡、一個叫潘語修。」
「兩個女的叫陳伊婷和劉萍,有你要找的人嗎?」
金勝立即回道:「對,就是他們。」
「我是姜非凡和陳伊婷的私人律師。」
對方沉吟道:「額....要不然這樣吧!」
「他們還在裡面做筆錄,暫時還不方便讓你進行會見。」
「你可以在大廳等一會兒,好了我再通知你。」
金勝笑著點頭道:「那就麻煩警官了。」
再次感謝過後,便徑直走到等候區坐下,自顧自的玩起了手機。
先在微信上發了個信息出去。
「我到治安所了,但還沒見到你哥,需要等一會兒。」
「好的,麻煩金勝哥了。」
姜瑩瑩估計就等在那邊,直接秒回。
隨著接待大廳的人越來越少,時間也臨近了中午。
打從坐下來開始計算,金勝差不多已經等了超過一個小時。
幸虧今天沒事,否則指不定得打電話搖關係。
這時候,通往辦公區域的大門被打開。
金勝看到陳伊婷和另一個陌生女子先走了進來。
應該就是那個叫劉萍的了。
旁邊還有一個戴著眼鏡的警官陪同,正在小聲說著什麼。
「陳伊婷....」
聽到有人在喊自己,陳伊婷一轉頭就看到了金勝。
臉上露出一個苦笑道:「金律師,瑩瑩還是把你給找來了。」
金勝抬手道:「沒事,別說這些。」
「你們什麼情況?」
陳伊婷自責道:「這一切都是我的錯。」
「今天七夕,我跟非凡出來逛商場,無意中碰到了原先公司的同事潘語修。」
「我就上去跟他打了聲招呼。」
「前面都還好,可當我們準備走的時候,他卻故意大聲跟女朋友說......」
「說我是個非常厲害的女人,先是把老公跟婆婆送進去坐牢,拿到了大部分家產。」
「現在更是一轉頭就找了個新的。」
「非凡氣不過,就跟他理論。」
「可潘語修說了些更難聽的話,甚至旁邊經過的人聽到後也對我指指點點。」
「所以.......」
金勝點點頭道:「行,我知道了。」
接著看向旁邊一直沒說話的警官道:「這位警官,您貴姓啊?」
「免貴姓張」
「張警官,您是這個案子的負責人嗎?」
「對」
「那您看.....現在怎麼處理?」
張警官抬手提了一下眼鏡道:「潘語修被姜非凡一拳打在了臉部,目前造成了鼻樑骨骨折。」
「法醫給出的傷情鑑定,屬於輕微傷。」
「雖然是對方言語挑釁在先,可畢竟動手的是姜非凡。」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會對他進行一個10天的拘留,500塊的罰款。」
「同時,他還需要承擔一定的民事賠償責任。」
這個處罰很合理。
基本上是卡著最低規定限度來辦的。
金勝對此沒什麼好說的。
都多大的人了還這麼衝動。
漲漲教訓也好。
「多謝張警官告知。」
金勝又看向一旁的劉萍道:「這位想必就是潘先生的女伴吧!」
劉萍臉上帶著一股怒氣道:「對,我是他的未婚妻。」
自家未婚夫被人打成輕微傷,換成誰心裡都不好受。
金勝立即誠懇道:「劉女士,對於姜非凡的不當行為,在此我先替他跟您道個歉。」
「畢竟動手打傷了潘先生,那就是他的不對。」
「還請您原諒。」
劉萍點了點頭,並沒有回答。
但臉色好了不少。
金勝話風一轉道:「劉女士,您當時也在現場,那對於潘先生說了什麼話,應該聽得很清楚吧!」
劉萍狐疑道:「聽到了又怎麼樣。」
金勝笑了一下道:「那您在做筆錄的時候照實說了嗎?」
劉萍皺眉道:「你什麼意思,難道覺得我會說謊嗎?」
「現在是把我老公給打傷了,你還來跟我說這些,有必要嗎?」
金勝連忙道:「當然有必要了。」
「姜非凡打人是不對,他肯定要接受治安機關處罰。」
「但一碼歸一碼。」
「你的未婚夫潘語修先生,同樣也涉及了違法行為。」
「根據《刑法》第246條規定,在公共場合,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我剛才上網查了一下,已經有路人拍攝了視頻,並上傳至短視頻平台。」
「目前播放量超過了5000次以上。」
「一些聽到潘先生不實言論的路人,也在評論區進行了轉述。」
「對我當事人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接下來,我會代表陳伊婷女士,正式向法院提出起訴,追究潘先生的相關責任。」
金勝的話音落下,接待大廳內頓時鴉雀無聲。
旁邊的張警官嘴巴微張,顯得相當驚訝。
把人鼻樑骨打成骨折了不說,現在還準備直接給送進去。
臥槽......這麼狠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