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號,星期五。
金勝一早來律所上班,就看見陳悅和蔣夢瑤坐在外間辦公室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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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律,早上好。」
「早.......」
跟王宇豪打了聲招呼後,陳悅便已經起身迎了過來。
一身OL裝束,腳踩高跟鞋,主打一個職場麗人形象。
金勝連忙開口道:「陳律師,昨天咱們不是約好了視頻嗎?」
「你怎麼還親自跑過來。」
陳悅主動伸手跟金勝握了一下。
「有些東西,隔著屏幕始終不方便。」
「再說找人幫忙,總得有點誠意不是。」
「金律師,你說對不對.....」
好嘛,這都開始拿話點了。
但金勝臉皮厚,就當沒聽出來。
「陳律師,先進我辦公室再聊吧!」
「客隨主便,請......」
進來後,陳悅左右打量了一下擺設,接著走到窗前,望著外面道:「金律師,你這裡風景不錯啊!」
金勝把公文包放到辦公桌上。
「陳律師說笑了,我可是早就聽說過,你們律所能直接看到黃埔江的。」
「對了,你喝點什麼?」
陳悅轉頭道:「水、或者咖啡都行。」
金勝一邊走到咖啡機前開始操作。
很快,辦公室內充斥著一股香氣。
陳悅鼻子嗅了一下道:「香氣很醇厚,金律師品味不錯嘛。」
「呵呵....我也是從別人那裡拿的。」
從壺裡倒進兩個杯子後,金勝伸手對著沙發位置示意了一下。
等對方落座後,剛好一杯咖啡放到了面前的茶几上。
「陳律師嘗嘗看,合不合你的口味。」
「謝謝......」
陳悅左手托著杯碟,右手小拇指微翹,動作看上去很優雅。
相比較起來,金勝則是屬於粗獷型的,端起杯子就開始吸溜。
那聲音......完全不顧形象。
品嘗過後,陳悅放下杯子,臉色平靜的開口道:「金律師,今天冒昧拜訪,也是因為上次那個案子。」
「我心裡有點疑惑,就想著找你商討一下。」
金勝抬手道:「但說無妨,只要我知道的,一定不會有所保留。」
陳悅笑著點頭道:「好...那我就先謝謝金律師了。」
「上次那個酒吧還記得吧!」
金勝點頭不語。
最近發生過的事情,自己怎麼可能就忘了。
又沒得健忘症。
陳悅接著說道:「案子的委託人,我暫時用小澤來代替。」
「他和另外兩人,在酒吧的共用洗手間內,安裝了針孔偷拍設備。」
「時間長達一年,受害者超過上千人。」
「今年2月中旬,因為其中一個受害人在徽省老家過年的時候,在大街上被人給認了出來。」
「經過詢問才得知了這個事情。」
「之後便立馬趕回魔都,報了警。」
「警方在立案後,迅速鎖定了嫌疑人。」
「小澤,小田、小肖。」
「目前案子已經走到了審查起訴階段。」
「據我閱卷後了解到,偷拍的那些視頻中,除了一些女性的特殊部位之外,更有65部現場直播。」
「三人將這些視頻進行了剪輯,上傳至境外的網站。」
「並從中獲利22萬,小澤分得其中的7萬。」
「由於區域關係,國內無法進行直接封閉。」
「金律師應該知道那個網站吧!」
金勝當然清楚,上面還有陸敏宇跟宋佳怡兩人的表演呢?
雖然只是簡單的『交流』。
但點位該露也露了一下。
陳悅繼續說道:「目前檢察署圈定的罪名有不少。」
「侮辱罪,非法使用竊照專用器材罪,傳播、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
「根據吸收、併科、從重的原則。」
「哪怕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給出的量刑建議依然有8年之久。」
「我也找了幾個點,想要把刑期給降下來,但負責此案的檢察官不認可。」
「我們所里一些同事都看過,可惜並沒有什麼好辦法。」
「所以......我就想到金律師你了。」
金勝皺著眉頭仔細思索了一下。
侮辱罪屬於親告罪,只有在影響重大的情況下才會由公訴機關來處理。
另外量刑比較輕,一般都是3年內。
100個成功案例,最多只有一個會嚴重到超過2年,其它基本上全是一年半載那種。
在這個案子中,完全可以跟受害人進行諒解,讓檢察署直接給撤掉。
非法使用竊照專用器材罪,這一點倒是跑不掉,
但它的量刑同樣是在2年以內。
現有的案例中,這種一般也是幾個月,最多一年左右。
關鍵還是得看第三個。
可眼下僅憑陳悅口述,自己看不到案子細節也沒用啊!
想了想,金勝直接開口道:「你有沒有帶卷宗?」
「有.....」
陳悅略微遲疑了一下,便從身旁的包里拿了出來。
根據相關規定,這種東西是不能給別人看的。
當然也包括了金勝。
有點兒猶豫很正常。
接過案卷袋之後,金勝便迅速拿出資料看了起來。
略過案情簡介部分,直接看向幾人的口供,以及獲利資金情況。
一時間,辦公室內除了紙張翻動的聲音之外,變得極度安靜。
甚至隱隱約約能聽到外間幾人的說話聲。
半個小時左右,金勝就把資料給看完了。
稍稍在腦海里轉了一遍後,開口問道:「陳律師,這個小澤能找你進行辯護,家裡條件應該不錯吧!」
「對,他父母是做生意的,經濟實力不差。」
「那小田和小肖呢?你有沒了解過。」
陳悅立即回道:「小田家裡還行,父母都是國企員工,收入比較高。」
「小肖情況最差,父親是公交車司機,母親在酒店當服務員。」
金勝點點頭,指著小澤口供道:「傳播,製作,販賣淫穢物品牟利罪。」
「最主要的部分,是以牟取利益為目的。」
「你的當事人,在口供中很明確的提到過,他一開始並不是為了錢,而是覺得這麼做很刺激。」
「另外.....從銀行流水中能看到,他的父母每月會給他3萬塊用於生活開支,甚至不夠的時候還能開口再要。」
「所以我覺得,你不妨從經濟方面入手。」
「試問一個家境優渥,不愁吃喝的少爺,怎麼會貪圖區區幾萬塊錢。」
「哪怕收取了牟利的三分之一,那也是為了顧及朋友之間的面子,不想讓小肖覺得低人一等。」
「只要能打掉這一點,就會變成傳播淫穢物品罪。」
「如果是這個罪的量刑....最高也就兩年。」
「陳律師,你覺得呢?」
陳悅此時雙眼發亮,興奮的點了點頭。
她真沒想過還能這麼辯護。
(兩人接下來會有合作,弄一個大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