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3章 意志與同意之別

  「吧嗒.....」

  訊問室的門打開,幾人走了出來。

  此時已經到了中午12點。

  「金律師,這是我們剛做完的筆錄,你可以進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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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喬慶瑞第一時間把文件遞了過來,顯得誠意十足。

  金勝也不客氣,從頭到尾仔細看了一遍,倒是沒發現任何問題。

  該體現的幾個有利點全都記錄在上面,不該說的也一句都沒提。

  「多謝喬檢了。」

  「沒事......查清案件事實,這是我們檢察署的工作。」

  金勝微笑著點了點頭。

  拿得起、放得下,倒還是個人物。

  喬慶瑞繼續開口提議道:「都到飯點兒了,要不幾位去我們檢察署食堂,一起吃個工作餐吧!」

  金勝擺了一下手道:「感謝喬檢的好意,但還是不用麻煩了。」

  「我這邊...不也得抓緊完成任務啊!」

  「就剛剛,律所來電話了。」

  「另一個案子出了點狀況,需要趕緊回魔都處理。」

  喬慶瑞本想繼續客套一下的。

  但金勝都這麼說了,當下也不再堅持。

  隨即便開口道:「好....那你們隨意。」

  「等收到『辯護意見書』後,我這邊就會加快速度。」

  金勝主動伸手道:「那一切就麻煩喬檢了,我們先告辭。」

  「好....再見。」

  兩人握了一下手後,金勝領著眾人離開。

  等身影消失在樓梯處,一旁的同事碰了碰喬慶瑞肩膀道:「老喬.....這都什麼情況?」

  「看這架勢,你準備做『無罪』處理啊!」

  喬慶瑞瞥了對方一眼道:「治安那兩份口供,擺明了有問題。」

  「真要讓金勝這邊借題發揮,那麻煩可就大了。」

  「剛才你也聽到馬義陽是怎麼說的了。」

  「其實在時之遷掏出尖刀進行威脅的時候,案件性質就從盜竊轉化成搶劫了。」

  「要是還堅持提起公訴,信不信連我都要受影響。」

  「打個最簡單的比方:如果對方在法庭上問.....一個小偷揮刀砍你,但手裡有棍子的情況下,你是選擇引頸受戮,還是反抗自衛?」

  「你說我該怎麼回答?」

  「更別提還有其它因素影響。」

  一旁同事非常認可的點了點頭。

  充其量就是一個『普通』案子,誰輸誰贏又有什麼關係。

  只要別讓自己前途受影響就行。

  喬慶瑞擺手示意道:「行了....別多想,咱們去吃飯吧!」

  「好.....」

  檢察署辦公大樓外,一行人剛出來。

  馬濤此時忍不住問道:「金律師,我爸是不是很快就能沒事了。」

  看到對方眼巴巴,充滿期待的樣子,金勝開口道:「我已經跟檢察署這邊進行了充分溝通。」

  「馬先生的案子,很有可能不需要走法院,檢察署就會作出『不起訴』決定。」

  「但現在事情還沒落地.....我不能打包票。」

  「萬一有什麼變化那就不太好了。」

  馬義陽緊張的問道:「那這個不起訴,是不是就沒有案底,小濤能繼續考編制了。」

  金勝點頭道:「確實如此。」

  聽到確認的話,馬義陽神情變得格外激動,連連點頭道:「好好....那太好了....」

  馬濤同樣眼眶濕潤,手上不由握緊了拳頭。

  天知道這段時間以來,父子倆承受了多大的心理壓力。

  一個覺得自己太衝動,害了兒子前途。

  另一個更是早做好了放棄的準備。

  甚至面上還得擺出完全『無所謂』的樣子。

  終於看到曙光了。

  「呼......」

  馬濤長長舒出一口氣後,由衷的感謝道:「金律師,謝謝你。」

  「其實在案子發生後,我就去找過不少律師。」

  「有縣城本地的,也有市裡邊的。」

  「可當他們了解過情況,基本上都建議我們進行和解,爭取緩刑。」

  「直到後來,我叔打了個電話給我,特意介紹了一下金律師你.......」

  金勝拍了拍對方的肩膀道:「別想太多,一切等塵埃落定了再說。」

  「對了......馬先生之後還得配合檢察署這邊,做一個情景模擬。」

  「這是為了還原案發當時的情況,增加說服力。」

  「反正口供怎麼說,到時候怎麼演示就行了。」

  馬義陽連忙拍著胸脯道:「放心,我老馬啥都會,就是不會說謊話。」

  「一是一、二是二。」

  「村裡的老少爺們,誰不知道我的為人。」

  「.........」

  ..............

  隨便找了點兒東西吃,把肚子填飽後,金勝領著兩個小夥伴回了酒店。

  馬家父子反正留下也幫不上忙,直接回家去了。

  差不多花了兩個多小時,金勝才把『辯護意見書』給搞定。

  讓施磊和蔣夢瑤兩人跑腿,交到了喬慶瑞手裡。

  而自己,則是點開張琴發的電子文檔,仔細看了起來。

  被告人:陸敏宇、男、1990年5月21日出生於魔都市。

  大學本科、外貿公司經理。

  2024年4月13日,因『強J罪』被普陀區治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5日批准逮捕。

  現羈押於看守所。

  受害人:宋佳怡、女、25歲、中專文憑、職業是『某郊』的一名按摩技師。

  兩人相識於2023年8月份。

  陸敏宇通過手機APP,看到宋佳怡五官姣好、因此點了對方來上門來進行『按摩』服務。

  之後兩人私下加了聯繫方式。

  截止案發之前,兩人有過3次APP點單,5次私下聯繫服務。

  網上標記單價為每次498塊錢。

  可陸敏宇的微信轉帳記錄顯示,在私底下一共給宋佳怡轉了7次錢,根據時間進行排列。

  分別為第一次500塊,正是兩人剛認識的時間點。

  之後是三次800塊,兩次1500塊,均為私下上門服務的費用。

  2024年4月12日晚9點,陸敏宇聯繫宋佳怡,約她出來喝酒。

  聊天記錄中已經說明,這個錢相當於買斷了對方2次服務。

  宋佳怡點了接收後,便欣然答應。

  按照陸敏宇提供的酒吧地址,打車趕了過去。

  當晚凌晨1點11分,宋佳怡醉酒。

  於是陸敏宇叫了代駕,兩人一同來到了酒店,開了一間房。

  等進入房間,陸敏宇先去洗了個澡。

  之後脫去宋佳怡全部衣物,撫摸其身體隱私部位,準備與其發生關係。

  但此時宋佳怡略微清醒過來後,口中表示拒絕,手腳伴有推搡動作。

  陸敏宇見狀便主動放棄,隨後離開酒店,返回家中休息。

  2024年4月13日上午8點24分,陸敏宇於家中被治安機關抓獲。

  在口供中,陸敏宇也說明了一些情況。

  兩人曾經發生過兩次『特殊』關係,事後轉帳1500塊作為費用。

  金勝也看到了案發當晚,兩人的聊天記錄。

  「晚上要不要出來喝酒放鬆一下,順便陪陪我。」

  「可我還要上班,走不開。」

  「沒事,我直接給你買斷就行。」

  (轉帳1000塊)

  「那好吧,你發個地址給我。」

  (接收)

  (位置)

  「我換個衣服就來,差不多要半個小時左右。」

  「寶貝穿得性感一點,晚上我要嘿嘿嘿.....」

  「你壞,整天就想那事兒。」

  「沒辦法,誰讓你太迷人了,特別是那個的時候。」

  「哼....不跟你說了,我去找領導說一下就來。」

  「好,等你哦。」

  「...........」

  看完後,金勝忍不住呲了一下牙,LSP一枚啊!

  男人要是騷起來,還真沒女人什麼事。

  金勝接著往下看。

  一個個證據、文件開始出現。

  『搜查證、搜查筆錄、扣押決定書、扣押清單、扣押筆錄。』

  『辨認筆錄、現場辨認照片。』

  『驗傷通知書、醫院檢驗情況記錄。』

  在傷勢照片中,宋佳怡的右手腕、左邊大腿內側,均有一點淤青。

  但陸敏宇的手臂、胸口,卻直接被抓破了皮。

  那長長的指甲印記,看上去還挺駭人。

  應該是當時『掰頭』的時候所留。

  繼續往下拉。

  文檔最後的附件,是幾段酒店監控錄像。

  第一段在酒店大堂,時間為1點37分。

  兩人從門口進來,一直走到前台開房間。

  從畫面中能看出,當時陸敏宇還保持清醒狀態。

  反倒是宋佳怡不省人事,全程閉著眼睛,渾身綿軟,腳步踉蹌。

  整個人幾乎掛在了陸敏宇身上,全靠他手臂用力。

  第二段是電梯內,時間為1點53分。

  陸敏宇這次直接用雙手把對方抱在了懷裡,一手摟著腰、一手托著臀部。

  嘴上還說了兩句話。

  「寶貝...我們就快到房間了哦。」

  「乖....再忍一會兒,馬上就好了。」

  等到了樓層後,兩人便走了出去。

  沒有任何毛病。

  第三段是走廊上的監控。

  兩人同樣像是連體嬰,移動到中段的一間房門前,刷卡進入。

  宋佳怡的脖子甚至還往下歪,被陸敏宇用肩膀託了一下。

  全無意識狀態。

  第四段,還是走廊監控,時間為2點44分。

  這次是陸敏宇從房間出來,手上提著一件男士外套,一邊走一邊往身上披。

  期間咧了一下嘴,這是碰到痛處了。

  最後一段監控,是陸敏宇進入電梯內後,嘴上罵罵咧咧的。

  「草.....不就是出來賣的嘛,搞得像個貞潔烈女一樣,又不是沒有搞過。」

  「過了今晚,老子以後再光顧你生意,就是狗。」

  「.........」

  至此,全部的卷宗資料都看完了。

  金勝坐在椅子上,左手抱在胸前,右手放在下巴上摸著。

  腦海里開始梳理。

  這是一個很明顯『犯罪中止』的案子,跟未遂完全搭不上邊。

  不知道負責這個案子的檢察官,腦子抽了什麼風。

  陸敏宇要想完全脫罪,在現行的司法體系中,難度係數非常高。

  可以說基本為『零』。

  在很早前的江勤一案中,金勝也跟當時的小夥伴們說過。

  哪怕兩人是夫妻、情侶、P友......

  甚至案子的受害人,一直都從事『特殊』類行業也罷。

  只要明確表示不願意,並且有過強烈的反抗、掙扎,那就算違反婦女意志。

  如果身上還留有痕跡,很容易會構成『強J罪』。

  有位老師曾經說過。

  性侵類案件的核心,就是同不同意的問題。

  而在我們國家的司法實踐中,一直以來所使用的判斷標準,卻是『違背意志』。

  這都已經涉及到了心理學。

  可以說.....毫無規範性、標準性可言。

  普通人經常會聽到的一個成語。

  『口不對心』

  差不多就是這個意思了。

  打個最簡單的比方。

  我早上有點不想起床去上班,但最後還是在8點鐘之前準時到達單位打卡。

  這算不算違背了我的『意志』呢?

  那麼....你覺得我到底是願意、還是不願意呢?

  結果顯而易見,人都已經過來了,顯然是願意的。

  (是不是有種非常『割裂』的感覺)

  特別當對方處於醉酒狀態,毫無意識的情況之下,真是一告一個準。

  陸敏宇能走到眼下這一步,最大的原因就是這點。

  失去意識,代表沒有自主思考能力。

  而事後報案,則證明違背了當事人意志。

  (這就是司法認定邏輯)

  很多人喜歡在酒吧、KTV門口晃悠,想撿個屍啥的。

  一旦遇上,還得意洋洋覺得運氣好,能吃個肉了。

  殊不知....這完全是在作死的邊緣來回試探。

  除非是碰到性格軟弱,不敢吱聲的、或者有點兒身份,不想把事情鬧大的。

  否則通通三年起步。

  思考了好一會兒後,金勝又把目光投向了兩人的聊天記錄。

  從裡面能看得出來,宋佳怡自己很清楚,晚上過來會發生什麼。

  可她依舊欣然赴約。

  從這一點起碼能說明,至少在醉酒之前,她是願意的。

  按理說兩人都已經『互知深淺』了,為什麼第二天還會報案呢?

  哪怕要筆錢也是極好的。

  把人送進去對她沒有好處啊!

  既然不合理,那其中必定有問題。

  「咚咚.......」

  這時候,敲門聲響起。

  金勝起身打開,是施磊和蔣夢瑤回來了。

  「金律,東西已經交給喬檢察官了。」

  「嗯.....先進來吧!」

  把兩人讓進房間,金勝接著把門給關上。

  「你們回來剛好,都去看看電腦上的案子。」

  「再說說看有什麼想法。」

  金勝指著小桌子上的筆記本說道。

  「好的.....」

  兩人也沒含糊。

  應了一聲後,徑直過去看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