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0章 主動權要在自己手裡

  等送走兩人後,金勝嘴角不由得翹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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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在法庭上夾帶的私貨,開始起作用了。

  市局這是有點坐不住了。

  『刑事自訴』可不是隨便說說的。

  更何況,眼下這個案子的社會『影響』很大,一旦引起上頭關注,那波及範圍那可就『沒邊』了。

  先下手為強,後下手遭殃。

  這叫『緊急避險』。

  當領導的,要是連這點『敏感性』都沒有,不如回家賣紅薯。

  就是不知道,這次能推多少個『替罪羊』出來了。

  但金勝預估,級別肯定低不到哪裡去。

  否則對『觀眾』沒有說服力啊!

  更何況『倒霉蛋』人選都不用挑,直接就是現成的。

  『不予立案』證明,是椒黃區治安局開的。

  泄露案件信息給『嫌疑人』的,還是他。

  這幾年時間以來,一樁樁、一件件,全都跟那邊有關。

  不找他,還能找誰。

  名正言順,這口鍋絕對能扣得嚴嚴實實的,一點毛病都沒人能挑得出來。

  搞不好,還能化被動為主動,把『失察』轉化為『盡責』。

  簡直完美.......

  金勝都能猜到市局這邊的想法了。

  「叮鈴鈴」

  剛坐下還沒一會兒,金勝的手機又一次響了起來。

  屏幕上顯示本地號碼。

  還是個座機。

  「你好,請問是金勝律師嗎?」

  「對,我是。」

  「你現在說話方便嗎?」

  「方便,請說。」

  「我這邊是台海市檢察署的,我叫萬坤........」

  金勝一聽,心裡暗笑道:又一家出現了。

  誰說效率低,這反應都很快嘛。

  沒等金勝多想,電話那頭的聲音繼續傳來。

  「是這樣的,最近這段時間,我們陸續收到了很多舉報。」

  「全都是涉及『拆遷』這一塊的案件。」

  「經仔細審查,並報請領導批准之後,我們檢察署決定啟動『追責』程序。」

  「因為同樣涉及到你手裡正在『訴訟』的案件。」

  「今天打這個電話,除了向你詢問一下相關的情況之外。」

  「還希望你跟當事人商量一下,同意我們檢察署介入後續的審判。」

  呵.....

  金勝在心裡不由得冷笑了一聲。

  這是想讓自己去遞交『監督』申請啊!

  他們才好名正言順參與進來。

  一個個,算盤打的是真精。

  之前那些案件,有不少人在治安局碰壁後,可都是去找過檢察署的。

  其中有幾個人,甚至還帶著律師一起去的。

  可結果呢?

  連個『水花』都沒有翻起來。

  這會兒倒是想『出力』了。

  金勝甚至還懷疑,一旦自己去申請後,可能連主導權都會被『鳩占鵲巢』。

  指不定最後會變成什麼樣。

  想好了之後,金勝開口道:「不好意思,我們暫時不會申請『監察』。」

  「案件的相關證據,你們可以直接找法院調取。」

  「如果還有什麼情況需要問的,我也會盡到一個普通公民的『義務』。」

  這個回答,直接把對方干懵了。

  他壓根就沒有想到,金勝會拒絕的這麼幹脆。

  過了好一會兒,電話那頭才有聲音傳來。

  「額......」

  「我們檢察署介入,不是更能保障你當事人的權益嗎?」

  「上午的時候,你不是也懷疑主審法官跟被告人之間有『密切聯繫』嗎?」

  「雖說你沒有提出『迴避』申請,也沒有拿出詳實的證據。」

  「可庭審中,他明顯........」

  剛說到這裡,對方就停住了。

  金勝是聽在耳朵里,想在心裡。

  說啊!

  怎麼不繼續說下去。

  你們都知道有問題了,完全可以自己去查啊。

  偏偏想著把好事都給『占』了。

  這可能嗎?

  有本事你們就『強制』介入。

  你看到時候會不會灰頭土臉。

  自己又不是三歲小娃娃,隨便一個棒棒糖就能上當。

  這時候,金勝想起了原先看過的一份資料。

  還是邱林發給自己的。

  隨即開口道:「你們既然要『追責』,那前期資料,應該收集不少了吧。」

  「周鴻雲這個名字,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

  「4年前,他的房子就是被榮恆地產,聯合葉海良的勞務公司給『強拆』了。」

  「同樣是在沒有簽訂任何協議的情況之下。」

  「一開始他去找了治安局,可惜沒用。」

  「接著又去找了你們檢察署申請『立案監督』,同樣是沒用。」

  「最後迫不得已,向椒黃區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結果拖了一年半,才賠了85萬。」

  「浪費的時間先不提,光是維權費用,就花了20萬不止。」

  「要知道,當時他那個房子按照市場價去算,都要120萬以上。」

  「真是越拆,越不值錢吶!」

  「之後他又到台海市中院上訴,結果半個月都不到,直接等來一個維持原判。」

  「簡直滑天下之大稽。」

  「其它的東西,就不用我多說了吧!」

  金勝只是舉了個例子,沒有直接撕破臉皮,已經很給對方面子了。

  沉默了一會兒後,電話那頭才出聲說道:「這事兒,我個人是真不清楚。」

  「但既然你提了,我一定會去查的。」

  「如果事實真如你所言,那可能是我們工作沒到位。」

  「之後也一定會還他一個公道的。」

  金勝嘴角露出一絲冷笑。

  都是等事情鬧大了,才知道補救。

  人家去找你們的時候,為什麼不及時處理。

  遲來的正義,它意義能一樣嗎?

  金勝忍不住諷刺道:「那我先替這位周鴻雲先生,感謝你們了。」

  「至於我的當事人周澤先生,就不用你們操心了。」

  「要是出了任何問題,我會直接向省一級部門進行反映。」

  話里的意思,就是擺明了不信任你們。

  這時候,金勝也是靈光一閃,又接著說道:「對了,我可以給你透露個信息。」

  「兩個多月之前,我代表另外兩個當事人,去台海市中院起訴。」

  「用的案由,同樣是『刑事自訴』。」

  「可沒等立案,就收到了調解的消息。」

  「我過去後一看,你知道過來的人,都有誰嗎?」

  本來被金勝這麼懟,對面連呼吸聲都有點粗重,顯然生氣了。

  可眼下又聽到這麼吊胃口的話,還是忍不住問道:「有誰?」

  語氣還挺急切。

  金勝也沒賣關子,立即開口道:「椒黃區常委,辦公室主任,齊佑民。」

  「拆遷辦副主任,葉新傑。」

  「法制辦科長翟迎夢、科員戚建宇。」

  「榮恆地產公司代表,吳陽舒。」

  「法院負責進行調解的人之一,正是上午庭審的主審法官,范新之。」

  「一個『小』案子,能直接引來這麼多重量級人物。」

  「可真讓我『受寵若驚』啊!」

  「呵呵......」

  電話那頭是什麼心思,金勝不清楚,也沒必要去猜。

  點明幾個人的身份,添添堵就行了。

  檢察署真有什麼想法、計劃,關自己屁事。

  沒等對面開口,金勝又繼續補充道:「如果你想知道更詳細的情況。」

  「我建議去問當時同在現場的兩人。」

  「中院立案庭的戴佳法官,行政庭的邱林法官。」

  「或許他們,有不一樣的看法也說不定哦。」

  無論對方知不知道、敢不敢、會不會去查。

  金勝乾脆把邱林也給『拉』了進來。

  不用謝.......

  我就是這麼的『知恩圖報』。

  反正你們都是自己人,剛好一起玩去吧!

  良久,電話那頭的聲音才響起。

  「金律師,非常感謝你提供的信息,之後我會向領導進行匯報。」

  「嗯.....關於『監察』的事情,還希望你能好好考慮一下。」

  「我們檢察署,這次是非常有誠意的。」

  對方顯然還想著再爭取爭取,連這話都說出來了。

  可金勝既然打定主意,就不會輕易改變。

  當下回道:「好的,我一定會向委託人進行轉達。」

  「.........」

  掛掉電話後,金勝無奈的搖了搖頭。

  之所以沒有答應對方,也是有自己考量的。

  金勝看完了所有的案例、資料,得出了一個總結。

  在所有『強拆』事件里,關聯到的單位,除了區治安局、檢察署、法院之外。

  還有幾個人也去找過市檢察署。

  可是都沒有得到什麼『好』的結果。

  反倒是市局這邊,雖然有點曖昧,卻沒有明確的參與其中。

  所以剛才,金勝對市局很配合,對市檢察署『避而遠之』。

  在更深層次的原因中,金勝更多是考慮到了單位的職責屬性。

  治安局最多負責查、抓。

  根本涉及不到當前案子的庭審相關。

  可檢察署卻不一樣,它的功能太多,包含了『公訴』這一點。

  金勝一旦提起『監察』,對方分分鐘能找個『理由』,由自訴轉變成公訴。

  到時候怎麼玩,還不是得看它眼色行事。

  就像上次的『救護車』案一樣,金勝只能坐著看戲。

  別忘了,檢察署還有『量刑建議權』這一點。

  每個案件的刑罰,都規定了上限下限的。

  就像‌『故意毀壞財物』,最低的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一旦『木已成舟』,金勝哭都沒地方哭去。

  至於你想上訴,更是想都別想。

  因為這個權利,也在檢察署手上。

  你最多找他的上級部門提出『抗訴』,可成功概率就相當『感人』了。

  金勝目前的選擇,就是為了把『主動權』牢牢的掌握在自己手裡。

  一個牛逼的律師,是需要考慮所有『因素』的。

  這個才叫做『專業』。

  思考了一會兒後,金勝連忙發了個信息給周澤這個委託人。

  把檢察署的事情提了一下,讓他千萬別答應,全推給自己就行。

  這是為了避免對方『釜底抽薪』,直接繞過自己。

  可金勝等了很久,都沒見到回信。

  乾脆打了個電話過去,卻提示關機。

  那他應該是在回京都的飛機上。

  也怪不得檢察署會先打給自己了。

  還好、還好......

  金勝把心放回肚子裡後,繼續工作了起來。

  很快,窗戶外面的天色開始變黑。

  「咚咚......」

  這時候,房間門被敲響,讓金勝從資料中回過了神。

  起身去打開後,看到是張琴和王宇豪。

  「金律,時間不早了,咱們的晚飯怎麼安排。」

  張琴這個吃貨。

  到了飯點是真不含糊。

  就像她的口頭禪,『乾飯不積極,做事沒力氣』。

  金勝看了一下手錶,都已經快6點了。

  「那你們有沒有什麼想吃的?」

  「海鮮.....」

  剛問出口,張琴就毫不猶豫的回道。

  這是對海鮮有多大的執念啊!

  估計是跟她老家在內陸,有很大的關聯。

  剛打了場『漂亮』官司,金勝也不會小氣。

  「行,那走吧!」

  「晚上我直接帶你們去碼頭。」

  「那邊全是各種海鮮大排檔,等會兒放開肚子吃就行。」

  聽到金勝這麼說,張琴瞬間眼睛發亮。

  轉身拿上車鑰匙後,一行人下樓。

  酒店大堂內。

  「金勝律師.....」

  三人剛出電梯,金勝就聽到有人在喊自己。

  順著聲音看去。

  不遠處的沙發前,有一個中年女人正起身走了過來。

  神情看上去很焦急的樣子。

  金勝眉頭皺了一下。

  自己很確定,從來就沒有見過這個人。

  「你是?」

  等對方走近,金勝開口問道。

  「我是江茂行的老婆,我叫計敏。」

  「其實下午我就過來了,只是前台不告訴我房間號。」

  「沒辦法,只能在大堂里等著了。」

  金勝聽到這個身份信息後,疑惑的問道:「那你找我有什麼事嗎?」

  「嗯....」

  計敏苦喪著臉道:「今天下午2點多,老江被治安局的人帶走了。」

  「說他涉嫌做『假證』,替人『頂罪』。」

  「其實上午他回來後,就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

  「我問他,他就說沒事。」

  「直到中午吃飯的時候,他突然開口告訴我。」

  「一旦他出了什麼事,讓我誰都別相信,只能來找你。」

  「還說,或許只有你能幫他。」

  金勝越聽,心裡越感覺不對勁。

  自己跟江茂行這個『替死鬼』,可是連面都沒有見過。

  他憑什麼覺得自己能幫他。

  只是一個偽證而已,又不是什麼殺頭的罪。

  哪怕進去了,吳家兄弟難道還能虧待他不成。

  這根本不符合邏輯啊!

  事出反常必有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