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等魚上鉤

  要知道,法院的庭審,可是全程錄音錄像的。

  從剛才進門的時候,金勝就已經早早的觀察過了,紅點點是在閃動的。

  不過為了防止再出什麼么蛾子,金勝還是拿出自己的手機,對著兩個監控攝像頭拍了一下,留個證據。

  以免對方有藉口說監控壞了,或者乾脆就說沒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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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內,除了金勝跟楊燁之外,書記員還需要整理一下庭審筆錄。

  只是看向金勝的時候,眼神有點閃爍。

  很明顯,她也看出什麼來了。

  金勝注意到之後,心思一動,連忙拿過紙筆,在上面寫了點東西,摺疊了一下,放到了顯眼處。

  接著一言不發的帶著楊燁走了出去。

  或許會有意外收穫也不一定。

  剛出法院,楊燁迫不及待的問道:「金律師,我們接下來該怎麼辦?」

  金勝的腳步絲毫沒有停頓,「現在去治安局。」

  為了想要快速的解決這件事,就一定需要額外的助力。

  十幾分鐘後,兩人又來到了報案大廳。

  此時,劉隊已經等著了。

  早在車上的時候,金勝就在手機上聯繫過對方了。

  還是前天待了一個下午的那間詢問室。

  剛坐下,劉隊就問道:「你們這麼急匆匆的過來,是有什麼新的發現嗎?」

  金勝點點頭,就把上午開庭時候的經歷,原原本本的說了一下。

  「劉隊,一般來說,只要是正常的法官,就絕對不會這樣。」

  「法官應該是中立的,就算帶有一定的個人傾向性,也沒有如此誇張。」

  「甚至在一開始,就直接本人下場,對楊燁進行誘導性提問,妄圖加快庭審進程。」

  「簡直就把我這個律師,完全給當成了空氣。」

  劉隊聽完後,眉頭皺了起來。

  如果這個案子裡,有一個法官參與其中的話,那就有點棘手了。

  不說治安局有沒有調查的權力,至少是需要上報給領導的。

  金勝當然知道裡面的彎彎繞繞,注意到了劉隊的神色後,心裡一動,立馬就說道:「劉隊,其實我覺得,這個叫莊若夕的法官,不一定參與了沈朝陽的詐騙行為。」

  「因為錢數不大,風險卻太大。」

  「用一個拿著鐵飯碗的法官身份,才弄這麼點錢,除非是腦子進水了,否則這樣的加減法,小朋友都能算得清。」

  「其實最大的可能,應該是有人請託了。」

  「至於這個人選,我比較傾向於法院內部的人。」

  「比如那個調解員,方全安。」

  「當然,也不排除還有其他人。」

  「所以,目前您就只管安心查詐騙的事就行了。」

  「如果真的涉及到了法官,到時候再跟領導匯報,上報檢察署不就行了嗎?」

  劉隊也在心裡思索了一下,確實是這個道理。

  金勝也是趁熱打鐵的說道:「劉隊,眼下同樣還是找證據的最佳時機。」

  「上午的庭審,我故意沒有拿出其它幾個點來打,反而專門盯著這筆錢的來源,就是為了引蛇出洞。」

  「杜濤幾人如果想拿到錢,就一定會找人商量,怎麼解決這50萬來源的事情。」

  「只要有動作,就會有破綻。」

  「至少,我敢肯定,他們一定會跟沈朝陽聯繫的。」

  「對方想要破了我這個點,應該會有兩個辦法來解決。」

  「第一,就是偽造證據。」

  「因為在上午庭審中,杜濤出示的取款憑證,法官都沒有給我看一眼,讓我質證,而是直接認定了證據的真實性。」

  「這已經是嚴重的程序違規了。」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原告提交的證據,必須經過被告的質證,法官才能對其效力進行認定‌。」

  「或許是因為我沒有當場拆穿這一點。」

  「所以,不排除他們會抱著僥倖心理,再來一次的可能性。」

  「不過,由於我後來的發力,相信法官她應該也會怕我繼續盯著錘,提出各種質疑。」

  「為了避免自身的風險,肯定會慎重很多。」

  「第二個方法,就是讓沈朝陽親自出具一份收條,這樣就能免了很多麻煩。」

  「所以,劉隊,這就是我說的,為什麼現在是最好的取證時機。」

  「咱們完全可以順著這一點,查清楚案子的同時,也能把沈朝陽給找出來。」

  「另外,那個方全安也是一個突破點。」

  「不排除杜濤是通過方全安去聯繫的沈朝陽。」

  金勝分析的很到位,劉隊聽完後也點了點頭,表示認可。

  既然戲台都給搭好了,不參與一下,豈不是辜負了一番美意。

  「你說的很對,那我馬上安排下去。」

  「感謝劉隊,感謝咱們警方。」

  「..........」

  金勝連續的操作,算是給楊燁打開了一個新天地。

  他感覺腦子有點不夠用了。

  這一環接著一環的,就連在法庭上說的東西也都有講究。

  跟看警匪片似的。

  「金律師,接下來咱們去哪?」

  楊燁現在眼睛『布靈布靈』的。

  看的金勝想笑。

  「等.....」

  「咱們該做的工作已經完成了,就等對方出招了。」

  「另外,警方調查,也是需要時間的。」

  「接下來,你就安心的上班。」

  「如果對方再聯繫你,那就全都推給我就行。」

  「懂了嗎?」

  楊燁點點頭道:「好的,我知道了。」

  兩人分開後,金勝回到酒店房間,也跟林夏通了個電話,說了一下情況。

  畢竟這個人情,自己可是賣給對方的,總得告訴他進程。

  林夏也表示了,他會讓這邊一個同行幫幫忙,提提進度。

  只是那個書記員,到現在還是沒有反應。

  讓金勝心裡的那一抹小小的期待感,直接落空了。

  「叮....」

  手機上有新的消息提醒。

  是張琴發過來的。

  「金律,朱大昌的案子,會在12月18日,就是下個星期一進行判決。」

  「好的,我知道了。」

  金勝回了一條信息後,也在心裡算了一下時間,11號開庭,18號宣判,剛好一個星期,效率很高啊!

  一般來說,像這種刑事案件的二審判決,規定是在兩個月之內。

  但是現實中,大部分都需要一個月左右才會有結果。

  才一個星期就做出決定的,倒是很少見。

  當然,不排除主審法官很有魄力。

  不過金勝也沒什麼好多想的,等判決書拿到手就知道了。

  眼下,還是得先把旌陽這裡的事情給搞完。

  最多再等上幾天,要是警方這邊還沒反應,那自己就要出手了。

  第一步,法院的信訪辦、紀檢監察部門。

  第二步,去檢察署民事行政部門,申請監督。

  第三步,乾脆點,直接去上級法院進行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