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在一起的每一天,都那麼開心,都那麼愛你
閔琳突發奇想要去C市的電視台參加歌唱選秀。
我支持你!我可是你的忠實歌迷,超級FANS,無條件的後盾……宋青書一臉崇拜,乘著閔琳得意,又伏在我耳邊低聲說,這個女人滿腦子希奇古怪的念頭,如果她能成為明星,我就是張學友了。
可是誰也猜不到閔琳後來真的紅了,那個歌唱比賽她沒有得到名次,但卻認識了一個經紀公司的老闆,接下了一個GG。
我在想,如果宋青書知道閔琳會紅,然後跟他分手,他還會同意她去參加那次比賽嗎?人生真的充滿了變數,我們誰都說不清未來是怎樣的,但是,我們卻在不斷地長呀,長呀,長到了讓我們自己都覺得陌生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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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終於來臨,開校。我上大三,安越哥上研一。
我住校,周末回家。和安越哥常常在學校里見面,他買了一輛單車。
開車到學校上課,同學們一定會排斥我的,還是騎單車的好。安越哥說,《玻璃之城》里,港生就這樣載著韻文穿過校園的,那句經典的台詞是,我希望你記得我們在一起的每一天,都那麼開心,都那麼愛你。
小夕,我希望你記得我們在一起的每一天,都那麼開心,都那麼愛你。安越哥深情地望著我。
我坐在安越哥的單車後,緊緊地攬住他靠了過去。
上課半個月後,我才知道秦憫哲竟然和我一個學校。一位師兄回學校匯報演講,我們去禮堂的路上,我在那麼多的背影里,一眼就看到了秦憫哲的背影。
原來,他一直離我這麼近。
我們會穿過同樣的走廊,會經過同樣的小道,或者,我們在圖書館,食堂,籃球場……一遍一遍地擦肩而過,但我們卻從來沒有遇見。
我一直沒有問過秦憫哲的學校,而他也沒有問過我。
是不是有些人,兜兜轉轉的,總會躲閃不及呢?我退出了禮堂,回宿舍。
我竟然發現程曉蝶在。
我也在這個學校呀,不過是你的學姐,高你一界。鍾小夕,我特意和你們宿舍的女孩換了來和你住一起,以後讓我們做好朋友吧!程曉蝶伸出手握住我,很熱情。我難以想像,前些日子還是刁蠻任性的大小姐,現在卻和顏悅色的要和我做朋友。但不管怎樣,她要和我做朋友,我當然應該接受。
程曉蝶不客氣地鑽進我的被窩,鍾小夕,聽說你和沈安越在洛杉機生活了三年,你們一定發生了許多難忘的事吧,說來聽聽?
我躺到她身邊,她的身上有淡淡的清香。我跟她講了一些安越哥的事。
他真是一個很好的哥哥,好感人呀!我就沒有兄弟姐妹……小時候都是一個人玩,好孤單。程曉蝶反覆地翻身,這張單人床讓她很不舒服,可她還是儘量忍耐著。我把身子往床沿挪,給她更大的空間。
我希望和他能和平相處,鍾小夕,你會幫我嗎?程曉蝶抱著我的胳膊。
我點頭。
程曉蝶到底睡不習慣學校的床,半夜終於忍不住爬起來,要司機開車到學校接她,她要回去住。
這床怎麼這麼硬呀?程曉蝶不停地說。
她起身,穿衣,我送她下樓。宿舍大媽好不容易才開了門。
回到宿舍,室友安寧不滿地說,真是大小姐,太做作了!
我笑,對不起,打擾你休息了。
我們是四人宿舍,除開安寧,還有蘇蘇和艾美美。只是艾美美和程曉蝶換了宿舍,不過我想程曉蝶應該也從來沒有在宿舍住過吧。
安寧和蘇蘇都是從外地來的,蘇蘇和班上的男生在談戀愛,這學期剛搬出去同居了,偶爾回來,所以平日裡只與我和安寧在。
安寧是個性格內向的女孩,老家是江南的一座小城。她的身上有水鄉女子的柔美,安靜,淡然。
而蘇蘇象個男孩,理最短的發,穿得時尚而前衛。她風風活活的,和誰都三分熟,可是她這樣的性格卻和安寧合不來。
兩個人象陌生人樣從來不說話,蘇蘇回宿舍拿東西兩人遇上,安寧就拿著書本出去,好象在躲避著什麼。
艾美美私下告訴我,原來安寧和蘇蘇喜歡的是同一個男生,男生開始喜歡的也是安寧,約會了幾次後,又開始約蘇蘇,安寧從那個時候起本來很內向的性格就變得更不愛說話了。而蘇蘇大約也覺得尷尬,所以搬出去住了。
安寧受了那次刺激以後,變得很討厭男生。艾美美說,她再也不願意主動和男生講話,性格很古怪了。
夜裡,我會聽見安寧的夢囈,然後是低低的啜泣。
我想安寧心裡一定有一個巨大的傷口,當她那麼慎重地把愛情捧到愛人面前時,卻被狠狠地打碎了,她一定很難過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