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冤案

  這日,齊元乙跟往常一樣返回田府別院,妻子田氏正在跟兒子齊衡等他一起吃晚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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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衡年近二十,卻有些痴呆,說話結結巴巴,在外面經常被人欺負,但這個兒子卻是齊元乙和田氏的心頭肉。

  齊元乙看看老妻又看看痴兒,心中暗下決心,一定要奪取降真宮觀主之位,得到足夠的權勢,替兒子討個像樣的媳婦,自己努力活到孫子長大,讓這份家業能夠傳承下去。

  他是田虛應的女婿,覺得這降真宮的一切本來就該是他家的,所有的障礙都要一一掃清。

  吃完了晚飯,齊元乙跟妻兒打聲招呼,帶著一名親隨溜溜噠噠出了門,踩著夕陽的餘暉走到鎮外。

  向山下走不遠,側面通往「紫蓋洞天」,他每天都會過來走一圈。

  瀑布水聲隆隆,玄宗朝建造的龍神廟廢棄已久,只剩下一個石窟布滿了荒草。

  齊元乙走過去,果然看到一個陌生人蹲坐在石窟旁休息。

  他左右看看,見附近沒人,便讓親隨站在遠處望風,自己走過去攀談。

  那人面色黝黑,滿臉鬍鬚看不出實際年歲,身穿短衣短葛,拿著鐮刀背負藥簍,手持一根長長的木杖,一副採藥客的打扮,見齊元乙過來就問道:「可是齊鍊師?」

  齊元乙點頭問道:「你是何人?」

  那人說:「某是牛角嶺宗家寨宗八郎,鍊師可以叫我宗八。」

  「你們當家的準備如何行事?」

  「胡大當家讓某告知鍊師,現在這邊集中了兩三百人營造木樓,而且降真宮有圍牆和坊丁,又在山上,委實易守難攻,就算帶幾百人過來,恐怕也討不了好。所以需要鍊師隨時通報消息,等木樓造好這些人撤走、劉元靖老賊帶著郭上灶等人去隱真岩之時才好行事。」

  齊元乙見他說的有理,便答應道:「好,你每日晚上在這附近等候,如果有事我便留書在龍神廟。」

  宗八問道:「什麼事不能直接說?某又不識字。「

  齊元乙一噎,他平日接觸的都是識文斷字之人,根本不屑於跟這種山民打交道,只好搖頭道:「也罷,只是如果每日相見,就怕被人看見露了行藏,你就等在龍神廟,若是有事我再來告知,無事就不過來了。」

  如此忽忽過了半個月,已經到了九月底,會仙閣終於完工,韓曄聞訊過來,降真宮又是一番忙碌。

  眾人來到隱真岩,只見新造的三層樓閣背靠岩壁,坐落在木牆之中,雕樑畫棟,明漆翠瓦,山水之間別具風韻。

  他們登樓遠眺,視野非常開闊,面前是青山綠水,一眼望去隱隱能看到下游兩里外的禹碑!

  「果然是個好地方,頗有點世外桃源的感覺!」

  韓曄來了興致,在早已準備好的桌案上鋪開宣紙,提筆寫下「會仙閣」三個字。

  他筆力蒼勁,劉元靖看了,就知道這個人雖然被世事磨平了稜角,但終究性格耿介不同俗流。

  俗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看到韓曄的為人,再對照柳宗元、劉禹錫的名聲,與他們志同道合的王叔文,又怎麼可能是世間謠傳的小人呢?

  九、十月份是唐代官吏比較繁忙的時候,韓曄在會仙閣住了一天,就返回衡州。

  他剛走不久,衡山縣令周袞又來登門拜訪。

  郭弘陪著師父見了這位周縣令,雙方分賓主落座,他還是負責煮茶,自從上次劉元靖飲了他的茶之後,每日就離不開了。

  郭弘也沒有什麼不願意的,山中除了學藝也沒有別的事,能在人前顯露一番正合少年的性子。

  周袞坐下來擦了擦汗,說道:「劉先生,這次可要幫一幫下官,王彥承的案子被王監軍派人過來,硬是判他死罪,今秋就要執行,真是豈有此理!」

  劉元靖聽了眉頭一皺,問道:「這明明是一起冤案,為何王監軍揪住不放,而且這麼快就處死恐怕不合律法吧?」

  周袞連連點頭說道:「正是如此,但宦官勢大,乘著韓使君上次在降真宮耽擱的那幾日,衡州刺史府的法曹參軍把案子覆審了,還說本縣已經上報不能翻案,可那次上報明明不合規矩,都是胡延德一手所為。」

  劉元靖搖頭說道:「此事山人也無能為力,周明府還是去跟裴觀察分說一二吧。」

  周袞說道:「本縣已經上書觀察,但一直沒有回音,這才來求先生,畢竟這是一條人命!」

  劉元靖問道:「不知何時執行?」

  周袞道:「往年秋決都是在十月到十二月(農曆),今年因王監軍要求,估計會在十月中旬,去掉休沐、陰雨和節慶,可以明正典刑的日子一般只有兩三天。」


  每年正月、五月、九月為斷屠月。每月有斷屠日,就是每個月的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

  從唐代起,秋決的時間一般在每年的十、十一、十二(公曆的十一、十二月和次年一月)這三個月。

  一年掐頭去尾可以殺人的時間總共不超過九十天,秋決則不超過六十天(其實農曆十月已經入冬,應該叫冬決)。而十月份去掉陰雨天和斷屠日,大概只有十五天左右。

  劉元靖問道:「時間似乎有些不對呀,往年處決犯人,像衡山這樣偏遠的地區,今年審結的死刑案子一般都是明年才會行刑吧。」

  周縣令嘆道:「可不是啊,府城審結到今日不過半個多月。衡山到長安走官道大約兩千兩百多里,驛站規定快馬往送公文的時間是日行七十里,僅僅公文送到長安就需要一個月出頭,刑部一般也需要四十五天才能覆審完畢,再送大理寺又是一個月,最後送皇帝勾決又有幾日耽擱,然後才發文到州縣。此後還要三復奏,這是太宗皇帝規定的,就是為了免得出現冤案,公文往返三次又是半年,所以偏遠地區死刑案子就是拖上兩年也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