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這裡又沒外人,就別裝了!」吳有點竟然輕輕拍了週遊胳膊一下,笑道:「誰不知道老楊招的那事兒不是個正常事兒,他找的平事兒的人,當然肯定也是……也是你們這行的啦!」
週遊知道吳有點真的把他當成了神棍,自己再怎麼解釋也沒用。因此週遊也不多言,只是對吳有點道:「既然你這麼說了,咱們先聊聊老楊的事兒,要是他那邊問題不大,我可以幫你看看……但是先說好了啊,我真不懂什麼風水,要是到時候不靈,你可別賴我!」
「得嘞!由您這句話就成!」吳有點手底下繼續忙活起來,擇著菜跟週遊聊起了老楊的事兒,態度輕鬆的簡直就好像在聊一件街頭巷尾的八卦:「老楊店裡的事兒,我們夜市街的都知道!尤其是我!要不說咱倆有緣呢,你竟然一下子就碰上我了,能省你不少事兒呢……」
週遊耐著性子聽吳有點嘮叨,努力將這位小吃店主的話頭拉回正軌:「哦?那我還真是幸運……難道您是老楊這事兒的知情者,還是目擊者?還是……只是聽說?」
吳有點攥著一棵青菜,得意地擺擺手,對週遊道:「咳,何止是知情者……那個東西還是讓我給引到老楊店裡去呢的……」
聽吳有點的意思,導致老楊發生怪事的「源頭」竟然還是在吳老闆這裡,週遊不禁有些驚訝,而且,他為這位吳老闆如此坦蕩地說出這一點且毫無愧色的表現所深深「折服」,不由問道:「您的意思是,那東西……」
吳有點卻沒領會到週遊的意思,只順著自己的思路說了下去:「啊對,說『東西』確實不大敬,應該說是什麼呢……咱們就叫他怪客好啦,行不行?」
週遊無奈地嘆息一聲,任由吳有點講了下去。不就是囉嗦點兒嗎,反正遲早能講到事件的核心的。
奶牛似乎一直在豎著耳朵聽他們聊天,這會兒它突然從門口起身,邁著矜持的貓步,扭著胖屁股,慢慢行到吳有點的腿下,咪咪叫著,蹭了蹭他的褲腿。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天天看小說體驗佳,𝔱𝔱𝔨.𝔱𝔴超讚 】
吳有點大喜,把手中還是沒擇完的青菜一扔,彎腰抱起了奶牛,無限溫柔地愛撫著這胖貓,跟週遊講述了一段在夜市街上廣為流傳的傳說。
據吳有點說,他是夜市街自打形成飲食夜市以來的第一批入駐商戶,可謂是這條街上的元老,他一路從毛頭小子打拼到今天的「江湖地位」,靠的不僅僅是能吃苦,還靠的是貨真價實、誠信經營,當然還得講義氣、能扛事,正因為他吳有點在這些優秀品質方面都有點「天賦心得」,因此才能屹立夜市街二十多年不倒,而且把自己的「有點小吃店」做成了夜市街的一塊金字招牌。
因為經營時間長了,吳有點不僅消息靈通,夜市街上任何的風吹草動他都能第一時間掌握,而且,他親身經歷到的事兒也極其豐富,極其多彩,像什麼袁二公子曾在午夜時分到自己店裡吃了十二個大腰子啦,兩撥混混在店裡掄刀打架結果被一個練太極的老頭一招全打趴啦,還有小情侶鬧分手在他店裡吃頓飯又重歸於好了……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是「如果我會寫作文,那把這些事兒寫下來絕對暢銷書!」
不過在這些人間萬象之外,夜市街還流傳著一個讓所有商戶都保持默契的秘密傳說,這個傳說只在夜市街商戶中間流傳,商家也約定好了從不告訴顧客等外人,哪怕是成為老友的熟客,也不能說。
但是,由於老楊打破了這個默契,才給自己惹了事兒,因此,現在吳有點說給週遊聽,也不算是壞規矩了。
這個神秘的傳說其實說出來也沒什麼太奇異的地方,就像很多地方流傳的小故事小怪談一樣,不過就是說夜市街有一個「鬼魂」遊蕩,天天選一家店去吃,吃完也給錢,但給的錢第二天看就是燒紙用的紙錢了……
這事兒剛開始的時候,商家們還有點兒害怕,甚至有三五家膽小的店主在被「鬼魂」光顧後嚇得直接關門跑路了。但時間一長,商家們發現,這位「貪吃鬼」按照人間的標準雖然屬於白吃白喝的類型,但人家不折騰不禍害,只是默默吃東西,而且人家也不是不想給錢,只不過他給的錢不能在人世間流通而已……
觀望一陣子,夜市街的這些餐飲店老闆們覺得「貪吃鬼」既然並不影響生意,也不嚇唬顧客,那就隨他去吧。頂多就是對他給的「錢」視而不見,第二天悄悄燒掉完事兒。時間長了,有細心的店主又有了新發現:他們發現,那「貪吃鬼」去哪家店的次數多,哪家店的生意就比較好!或者更確切的說,不光是好,那簡直是日進斗金般的紅火!
發現了這一規律,有的店主就開始動歪腦筋了。他們很是下功夫,將最紅火的那幾家店的菜單找來,一一比對,看那「貪吃鬼」在各家店吃的東西里有沒有重合的?如果有,那就是說明這位「財神爺」好這口,才能經常光顧,給店裡帶來財運。比來比去,還真讓他們給找出來了一個各個紅火店裡都有的、而且是「貪吃鬼」每次必點的菜式:茶葉蛋。
這下可好,夜市街里幾乎所有的餐飲店一窩蜂的,全都將自己家的菜單做了個大調整,除了必備單品茶葉蛋以外,新增諸多新菜品,比如:醋溜茶葉蛋、紅燒茶葉蛋、清蒸茶葉蛋、咕咾茶葉蛋、魚香茶葉蛋、水煮茶葉蛋、干煸茶葉蛋、蒜香茶葉蛋、焗茶蛋、炒茶蛋、鹵茶蛋、蒸茶蛋甚至醃茶蛋!
第一個聽見「貪吃鬼」說話的人,正是這位「夜市街第一人」——吳有點。
感謝支持,請多指教!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