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9章 供詞(下)

  她的手指懸在觸控板上方。

  第三份供詞的標題行出現了。

  視角再次切換。

  這次站上公堂的,換成了一個樵夫。

  【記住本站域名 天天看小說書庫多,ᴛᴛᴋ.ᴛᴡ任你選 】

  一個看似局外的人。

  同樣的公堂,同樣的第一人稱。

  樵夫說自己那天午後上梓桐嶺砍柴,在密竹林里發現了書生的屍體。

  他轉述的,是書生被刺但未死時留下的臨終遺言。

  葉晞看到「臨終遺言」四個字時,整個人坐直了。

  書生說話了。

  他終於有聲音了。

  書生的遺言通過樵夫之口進入公堂。

  語氣和前兩個人截然不同。沒有多伐的磊落,也沒有真砂的悲戚。

  書生的聲音,是冷的。

  那冷意像壓在紙里的刀背,沒出聲,卻硌人。

  【那賊人得手之後,他沒有急著走。】

  【他蹲在我妻子面前,說了很多話。】

  這句一出來,葉晞的心跳漏了一拍。

  和前兩份供詞又對不上了。

  多伐說自己「轉身就要走」,是妻子把他叫住的。

  真砂說賊人「笑完了轉身就走了」。

  書生說賊人「沒有急著走」,而且「蹲在妻子面前說了很多話」。

  三個人,三種說法。

  同一個時間點,被撕成了三塊。

  書生的遺言繼續。

  【那賊人勸我妻子跟他走。】

  【他說他知道這種事傳出去,她在這書生身邊也沒了臉面。不如跟他上山,做個壓寨夫人,好歹有人護著。】

  書生說他當時被綁在樹上,繩子勒進肉里,整個人動彈不得。他能做的只有看著,聽著。

  然後他聽到了妻子的回答。

  【她竟說:『願為妾室,只求寨主饒命。』】

  葉晞的手從觸控板上滑了下去。

  這十個字紮下來,多伐嘴裡的義氣、真砂供詞裡的貞烈,全都晃了一下。

  妻子當時真在求活?

  她真把丈夫推給了刀口?

  可書生的話就一定是真的嗎?

  葉晞的腦子已經開始打結了。

  書生的遺言沒有停。

  【她說完那句話之後,回頭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裡,沒有愧,沒有怕。】

  【她在打量我還有沒有利用的價值。】

  【然後她對那賊人說:『他是我丈夫,留著是禍。寨主若肯收我,便替我除了他。』】

  讀到這裡,葉晞喉嚨發緊。

  那股冷硬塌下去,露出一截發酸的骨頭。

  書生說到這裡,遺言裡的語氣開始變了。

  【那賊人聽了這句話,他沒有動手。】

  【他站起來,盯著我妻子看了很久。】

  【然後他轉過身,走到我面前。】

  【他問我:『書生,你這婆娘要我殺你。你說我殺還是不殺?』】

  【我沒有說話。】

  【他又問:『這種毒婦,你要不要我替你殺了她?』】

  【我還是沒有說話。】

  書生說那賊人看了他半天,搖了搖頭,解開繩子走了。

  妻子在賊人解繩的時候就跑了。賊人沒追。

  只剩書生一個人站在林子裡。

  【繩子解開了。 手上全是血。】

  【妻子跑了。賊人也走了。】

  【天快黑了。】

  【我撿起地上的短刃,把刀尖對準了自己。】

  【那賊人辱我妻,我尚能忍。】

  【她說出「替我除了他」時,我在她眼裡已經成了一件礙事的東西。】

  【士可殺,不可辱。】

  第三份供詞結束。

  葉晞坐在琴房裡,渾身一動不動。

  屏幕還亮著,評論區的數字在瘋漲,可她的視線聚焦在正文最後一行的句號上。

  三個人。三份供詞。三個版本。

  多伐說他殺了書生。真砂說她殺了書生。書生說他自己自殺。

  每個人都認了「兇手」這個角色。

  可每個人認下的理由都不一樣。

  多伐說是決鬥。

  真砂說是羞辱到絕境。書生說是尊嚴被碾碎。

  她猛地意識到了一件事。

  三個人都在掩飾。

  多伐在掩飾自己的獸性,為自己塗上「義氣」的殼子。

  真砂在掩飾自己可能動搖的瞬間,為自己掛上「烈女」的牌坊。

  書生在掩飾自己的無能和懦弱,為自己搭了一座「士可殺不可辱」的台階。

  每個人手裡都攥著半截真話,又把最髒的那半截塞回了袖子裡。

  葉晞把這個念頭在腦子裡轉了兩圈。

  她忽然想到,真正讓這篇文章恐怖的地方,不是誰殺了誰。

  是每個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重塑記憶。

  葉晞盯著屏幕,指腹慢慢發涼。

  縣令聽到的是供詞,他們自己聽到的是一層層補好的臉面。

  撒到最後,連他們自己都分不清那天下午到底發生了什麼。

  琴房外的走廊傳來上課鈴聲。葉晞沒有動。

  屏幕上,文本還在滾動。

  最後,樵夫終於說回自己。

  他交代了竹林里的現場。

  【大人,小人那天上山砍柴,在竹林深處看到一個人躺著,走近了才知道是即將斷氣。】

  【胸口有一道刀傷,傷口不深,但血流了滿地。】

  【地上有繩子,斷成兩截。旁邊有一根女人的木簪,尖頭上帶著幹了的血。】

  【兇器沒了。】

  【小人在林子裡外前前後後找了兩遍。刀不在。】

  葉晞看到「兇器沒了」三個字的時候,脊背上一陣涼意。

  多伐說的是決鬥,砍刀和短刃應該都在手上。

  如果是決鬥致死,兇器應該在現場。

  真砂說她用刀刺了丈夫,然後刀掉在地上。

  如果是她動的手,刀也應該在現場。

  書生說他自己拿刀自殺。

  決鬥要留刀,刺殺要留刀,自盡更要留刀。

  可刀不見了。

  誰拿走了兇器?

  樵夫還提到了一個細節。

  【地上有女人的木簪,尖頭上帶著幹了的血。】

  真砂在供詞裡說過,她用簪子扎了多伐的手臂。

  只有這個細節對上了。

  可簪子和刀傷是兩種東西。

  書生胸口的傷口是刀傷,簪子做不了兇器。

  那把真正的兇器去了哪裡?

  葉晞的目光死死釘在最後幾行文字上。

  正文沒有給出答案。

  頁面滑到底,只剩大片空白。

  縣令沒判,案卷也沒再多寫一個字。

  最底下,只壓著五個字。

  像案卷封口時落下的朱印。

  【此案,竹林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