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美色誤人!孔建華的孔雀開屏現場!

  周六上午。

  北海公園南門。

  春天的風吹在臉上帶著暖意,公園門口賣糖葫蘆的、遛鳥的,人來人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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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副團長陪著李曉紅站在一棵剛抽芽的柳樹下。

  李曉紅二十二歲,穿著一件嶄新的粉色薄呢子大衣,兩條麻花辮搭在胸前,長得確實清秀。

  她有些緊張地絞著手裡的花絲巾。

  「張叔叔,孔同志怎麼還沒來?不會是忘了吧?」

  「不會不會,小孔這人辦事可積極了,昨天下班我還提醒過他。」張副團長一邊寬慰,一邊低頭看表。

  九點五十五分。

  噠、噠、噠。

  一陣極具節奏感的皮鞋聲從不遠處傳來,伴隨著輕微的金屬碰撞聲,像是有意踩在某種鼓點上。

  兩人同時轉頭。

  孔建華穿了一件極其考究的菸灰色改良款列寧裝。

  肩部加了硬挺的薄墊肩,腰線收得苛刻至極,將他優越的倒三角身材展露得淋漓盡致。

  十二顆純銅扣子擦得反光,左胸口袋還別著一塊帶著長長金屬鏈的懷表。

  整個人迎著晨光走來,透著一股子冷艷高貴的藝術家氣質。

  周圍好幾個路過的女同志都忍不住頻頻回頭。

  李曉紅手裡的花絲巾掉在了地上。

  她整個人呆呆地站在原地,臉頰從耳根一路紅到了脖頸子,心跳如鼓。

  孔建華停在兩人面前,單手插在口袋裡,微微低頭。

  「抱歉,為了挑選最能匹配這位美麗女同志的裝扮,耗費了些時間。」他聲線華麗,拖著調子。

  張副團長倒吸一口涼氣。

  這小子搞什麼名堂?

  來相個親,弄得像要去大會堂作報告!

  孔建華不動聲色地掃了李曉紅一眼。

  臉紅了,呼吸急促了,連眼睛都直了。

  孔建華心裡瘋狂得意。

  很好!這隻雌性完全被我華麗的求偶羽毛給震懾住了!

  在動物界,這就意味著她願意跟我回窩裡孵蛋!

  「咳咳,」張副團長乾咳兩聲,打破僵局.

  「小孔啊,這位就是李曉紅同志。曉紅,這是孔建華。」

  「孔、孔同志你好。」李曉紅結結巴巴地打招呼,連頭都不敢抬。

  孔建華彎腰,非常紳士地把地上的絲巾撿起來,遞到她面前。

  「李同志,這條絲巾的粉色偏濁,配你今天這件呢子大衣,壓住了你原本白皙的膚色。如果換成鵝黃色或者淺藍色,會讓你整個人亮眼三倍。」

  李曉紅一愣,趕緊把絲巾塞進口袋裡,不僅沒生氣,反而更害羞了:「謝謝孔同志指點……我記住了。」

  張副團長在旁邊看得一愣一愣的。

  這就行了?

  這就看對眼了?

  「那什麼,時間不早了,你們年輕人去買票划船吧,多聊聊,加深一下了解。」張副團長趕緊往後退了兩步。

  「團里還有事,我先走了!」

  溜了溜了,再看下去他都要起雞皮疙瘩了。

  張副團長一走,孔建華立刻進入了雄孔雀的終極表現模式。

  也就是人類俗稱的——戀愛腦。

  「李同志,請。」孔建華走在外側,替她擋開來往的行人。

  買門票、買北冰洋汽水、租小船,孔建華包攬了一切。

  到了湖邊,他甚至不知從哪摸出一塊乾淨的白手帕,在船板的座位上仔仔細細擦了兩遍,才讓李曉紅坐下。

  小船駛入湖心。

  春風拂面,波光粼粼。

  為了展示雄性的強壯體魄,孔建華脫下外套,解開襯衫領口的兩顆扣子,袖子卷到手肘,露出結實流暢的小臂肌肉。

  兩把木槳在他手裡輪得飛起,硬生生把一條手搖木船劃出了快艇的氣勢,把旁邊幾條船遠遠甩在後面。

  李曉紅坐在船頭,雙手捧著汽水瓶,滿眼都是崇拜的小星星。

  「孔同志,你力氣真大。」

  孔建華停下槳,單手撩了一下頭髮,輕描淡寫:「這算什麼。如果需要,我可以繞著這座湖跑五十圈不帶喘氣。」

  李曉紅噗嗤一聲笑了出來,只當他在開玩笑,心裡越發覺得這個男人不僅長得好看、有才華,還特別幽默風趣。

  一隻陷入自我攻略的雄孔雀,和一個被美色迷暈的人類姑娘,在北海公園的湖面上,開啟了一場跨越物種的奇妙相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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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邊。

  軍區大院子弟幼兒園。

  開學的頭三天,對很多小孩來說是地獄,對老師來說是折磨。

  但對苗苗來說,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第一天,苗苗死死抓著小寶的衣角,像個掛件一樣縮在後面,誰跟她說話她都不吭聲。

  第二天,食堂發加餐的核桃酥,隔壁桌那個壯得像頭小牛犢的胖男孩想搶她的那份。

  苗苗護食的貓妖本能瞬間覺醒,張嘴亮出小虎牙,喉嚨里發出「嗚嗚」的護食聲,差點一口咬在胖男孩的手腕上。

  胖男孩哇的一聲嚇哭了。

  小寶趕緊把苗苗拉回來,順手把自己的核桃酥也塞進她嘴裡。

  到了第三天,苗苗已經徹底適應了。

  她長得白淨可愛,一雙琥珀色的眼睛被老師解釋為黃疸後遺症後,反倒成了小朋友們好奇的焦點。

  加上有小寶這個「校霸」級別的老大哥在旁邊鎮場子,苗苗很快成了班裡最受歡迎的小姑娘。

  只是,快樂的時光總是短暫的。

  第三天下午放學前,李老師站在講台上,笑眯眯地發下了一個小本子。

  「小朋友們,周末在家裡不能光玩哦。老師布置了一點小作業。第一,寫十道十以內的加減法算術題;第二,把自己的名字在田字格里寫五遍。周一早上交給我。」

  聽到有作業,小寶沒當回事。

  苗苗拿著那個嶄新的本子,翻來覆去地看,還在上面聞了聞,覺得這東西一點都不好吃,隨手塞進了書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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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

  南鑼鼓巷,五進大院的堂屋裡。

  八仙桌前點著一盞明晃晃的檯燈。

  小寶坐在高腳凳上,手裡捏著鉛筆,「唰唰唰」一頓寫。

  不到三分鐘,十道加減法全寫完了,名字也工工整整地填滿了五個田字格。

  開玩笑,他可是掌管著家裡財政的管家!

  這點算術題對他來說,就跟吃飯喝水一樣簡單。

  小寶合上本子,轉頭看向旁邊的苗苗。

  苗苗整個人趴在桌子上,小手死死攥著鉛筆,那姿勢跟攥著一根紅纓槍去打仗沒什麼區別。

  本子上,被她戳出了好幾個黑窟窿。

  小寶嘆了口氣,把椅子往苗苗那邊挪了挪,拿出大哥的做派。

  「苗苗,你這筆拿得不對。大拇指和食指捏住,中指墊在下面。對,就這樣。」

  小寶手把手糾正了半天,總算讓苗苗把筆握穩了。

  「先寫名字。跟著我念,橫、豎、撇……」

  苗苗咬著嘴唇,用力在田字格里畫了一道。

  「咔嚓」一聲,鉛筆芯斷了。

  小寶沉默了兩秒,認命地拿過小刀,重新削尖。

  「力氣小一點,紙要破啦。」

  經過半個小時的痛苦掙扎,苗苗終於在本子上畫出了五個「苗」字。

  小寶湊過去看了一眼,一陣頭大。

  這哪裡是字?

  這分明就是貓爪子蘸著墨水在紙上亂踩一通留下的梅花印!

  橫豎不分,全團在一塊兒。

  「算了,字認得出來就行。我們來做算術題。」

  小寶翻開新的一頁。

  「苗苗,3加4等於幾?你伸出手指頭數數。」

  苗苗乖乖地伸出左手三根指頭,又伸出右手四根指頭。

  她低著頭,盯著自己的手看了半天,小腦袋轉來轉去,最後抬起頭,滿眼清澈的愚蠢。

  「八!」

  小寶差點從椅子上摔下去。

  「哪裡有八!重新數!一、二、三……」

  苗苗跟著他的節奏重新點數。

  「……七!」

  小寶鬆了一口氣:「對!就是七。寫上去。」

  苗苗歪歪扭扭地畫了個像拐棍一樣的「7」。

  「好,下一題,5加6等於幾?」

  苗苗再次伸出兩隻手。

  左手五個,右手……不夠了。

  她盯著右手思考了一會兒,乾脆踢掉腳上的小布鞋,把一隻白生生的小腳丫抬到了八仙桌上,準備用腳趾頭接著湊。

  小寶一把將苗苗的腳丫子按下去。

  「算數不用腳!用腦子!」

  小寶轉身從櫥櫃裡抓了一把核桃,在桌上擺開。

  「看著!我用實物教你。這裡有五個核桃,我又拿來六個,一共是幾個?」

  苗苗盯著那堆核桃,眼睛亮了。

  她突然伸出小手,快准狠地抓起兩個核桃,在桌上一拍。

  「咔啦」一聲,核桃碎了。

  她手腳麻利地剝出核桃仁,往嘴裡一塞,腮幫子鼓得像只小松鼠。

  「沒啦!吃啦!」

  小寶兩眼一黑,整個人仰倒在椅背上。

  「你怎麼這麼笨呀!」

  苗苗被小寶這一嗓子吼得縮了縮脖子,嘴裡嚼著核桃仁也不敢咽了,委屈巴巴地垂著腦袋,兩泡眼淚在眼眶裡打轉。

  鳳棲聽到動靜走出來,看著眼前這一幕,笑著搖了搖頭。


  鳳棲拉過一張椅子坐到苗苗旁邊。

  他脾氣向來溫和,在長白山時也經常帶著小妖們玩。

  「來,苗苗,別怕。鳳叔教你。」鳳棲從廚房拿了一把干掛麵,放在桌上。

  「咱們不用核桃,核桃容易讓人想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