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做錯了什麼

    直到有人開始附和他們家是無辜,都是林夕有出息之後,張菊才消停了。

    其實張菊是故意這麼做的,切,怎麼被潑的髒水,她就怎麼高調的將面子找回來。

    這些不安好心的紅眼病,繼續紅眼好了。

    有了證據和證詞,事情調查清楚後,那個男公安,順便到藥廠一趟說了這件事,沈向萍這才知道不是包裹晚了,是有人偷了,心裡也著急,好在公安說,錢收回來後,沈向萍可以去申請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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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與此同時,自學習班後時隔大半年,林夕再次踏上了滬市的土地。

    他們沒多逗留,先是看過了沈爸爸,給他辦理出院,才去辦理了結婚證明。

    看著薄薄兩張紙,像是獎狀一樣,上面一顆紅星,下面是一些建築物的紅色剪影。

    結婚證三個紅字的下面,有兩行比較小的字樣,上面寫著雙方的名字、年齡、性別,沈廷余在上,林夕的在下。

    後面墜上自願結婚,經審查合於中國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關於結婚的規定,發給此證的字眼。

    下面落款一九七六十二月十二日。

    兩人捏著兩張獎狀一樣的結婚證,在政府門口互相對著傻笑。

    好一會,才回過神來,靠著結婚證,領了半斤的糖票。

    結婚證交給林夕保管的,林夕可捨不得不小心折了或者破了,裝作放進挎包,其實是放到了空間裡。

    林夕跟著沈廷余回了沈家。

    倒也不是特意拜見因為那個孩子沒在醫院照顧的沈媽媽,而是要收拾瀋爸爸的東西。

    沈廷余拿著鑰匙回去,被沈媽媽攔住了。

    「那我先去收拾東西。」林夕指的是收拾瀋爸爸交代的那些錢票,還有他穿的衣服。

    沈廷余點點頭,目送林夕上了二樓。

    「兒子,你這媳婦怎麼那麼沒禮貌,就是這樣對我的?」沈媽媽抱著孩子,還不滿意林夕呢,都沒給她打招呼,也不看她懷裡的這個姑娘。

    沈廷余沒說話,他不知道該說什麼。

    本來一肚子氣的,但是看到爸爸那個樣子,再看看親媽抱著一個外人在數落他的媳婦,他只有灰心,似乎氣都生不起來。

    沈媽媽沒察覺,還在那裡介紹:「你看看,這是小魚兒,我特意取的小名,跟你名字很像吧,你看看她是不是很可愛,哎呦大家都說這個孩子我養的很好。」

    沈媽媽驕傲的說。

    沈廷余分神看了一眼,確實,幾個月大的孩子臉上的肉都鼓出來了,白白嫩嫩的,穿得也好,手腕上還掛著一個銀鐲子,很細沒有花紋,但是也足夠看出監護人對她的喜愛。

    沈廷余心中一動:「媽,我和林夕結婚了,婚禮也辦了。」

    若是正常的親媽,估計就要準備見面禮了哪怕是農村呢,有條件的給個金戒指,沒條件的給個家裡傳下來的老銀耳墜,也是一份對小家庭新成員的歡迎。

    奈何沈媽媽只是皺眉:「算了算了,你喜歡那個人,結婚就結婚了吧,但是媽跟你說啊,那個林夕一看就是個抖機靈的,心眼子多著呢,你手裡,是不是有錢,媽告訴你,不能都給了她,你自己要留著……」

    

    想了想,沈媽媽理所當然的開口要錢:「不過還是媽給你保管比較放心,放在家裡會被她拿去用,放在媽媽這裡,她總不能來我這裡拿吧,以後你的工資啊,就給我匯過來——」

    她還想說,卻見沈廷余捂著眼睛笑了笑。

    「你笑什麼?」沈媽媽問他。

    沈廷余放下手,插在了褲兜里,眼神冰冷:「錢,我會給的,但是希望你給我的妻子尊重,什麼叫那個人,她是我老婆,希望下次,不要從你嘴巴里聽到那三個字。」

    沈媽媽想起,自己剛才確實用那個人來代指林夕。

    可是,這不是林夕先不禮貌的嗎?

    那個林夕第一次來家裡做客,她出去孫晴雲家裡了,她也不知道上門來請一請,不是不給她這個婆婆面子嘛,後來她對林夕要求,希望她不要那麼豪橫,低聲下氣點,這不是很正常嘛,晴雲都說了,婆婆要是不立威,以後就會被兒媳婦壓得死死的。

    她只是,不想要被兒媳婦壓制啊,她不要面子的嗎。

    心裡這麼想的,沈媽媽就說了出來。

    沈廷余失笑:「有句話我覺得很不錯,如今我也拿來送你。」

    沈媽媽看他。

    「面子臉面,都是自己掙的,不是別人施捨的。」沈廷余毫不留情:「與其求著別人給你面子,不如自己立起來。」

    「你就是這樣跟媽說話的?什麼施捨,你當我是乞丐嗎?沈廷余!是不是她教你的?」沈媽媽暴躁了:「我就知道,這個女人不懷好意,晴雲說的沒錯——」

    「錢,我一個月會給你三塊。」沈廷余冷冷的說:「米麵糧油,我會買好,還有第一個月會給你十塊,畢竟你還要買藥,之後就是一個月三塊生活費,第二個月開始,我要見到上個月的藥單收據,沒有就不多給。」

    沈媽媽張口結舌,兒子說話,她怎麼聽不懂呢?

    「不是,你不能這樣對我,我是你媽!」

    沈廷余:「如果你不是我媽,這三塊都不會有。」

    沈媽媽如遭雷擊。

    林夕已經收拾好東西了,但是站在樓道那邊沒下來,她擔心打擾了兩人的談話,現在下去可能會有點尷尬。

    沈廷余已經看見她了,主動走過去,接了包裹:「走吧,爸還在等著我們。」

    沈媽媽追了兩步。

    沈廷余讓林夕先走一步,對沈媽媽最後說了一句:「這個孩子,你想養,我沒意見,那是你的自由,但是我不是爸,做不到任由你壓榨他的血汗來養一個外人,爸,我接走了,你保重吧。」

    說完,將第一個月的十塊錢給了她,沈媽媽下意識的接了。

    林夕和沈廷余的身影漸漸的遠了。

    沈媽媽呆呆的站在原地,久久沒有回神。

    她不知道,自己就是想要得到兒媳婦的討好,怎麼就變成和兒子劃清界限了一樣。

    她到底,做錯了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