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7章 群雄匯聚(第三更,今天三更)

  第437章 群雄匯聚(第三更,今天三更)

  黑曜石龍在天空中盤旋。💛🐙 6❾Ş𝔥Ữˣ.Ćό𝐌 ♖😺

  肖恩的臉上露出了滿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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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戰鬥進行到這種程度,勝利已經在向他招手。

  甚至雷雲戰機都不需要再出手,傳奇炎魔就可以慢慢敲碎魔能機甲的其他關節。距離魔能機甲變成一堆廢鐵,只是時間問題。

  雷雲戰機在距離戰場五百米的地方降落,凡妮莎和奧利維亞從駕駛艙中走了出來。

  肖恩和黑曜石龍回到了地面上,將黑曜石龍和雷雲戰機收入了倉庫中。

  他們遠遠的看著遠處發生的一切,直到肖恩聽到了任務完成的提示音,他才徹底鬆了一口氣。

  「還好,魔能機甲沒有自爆裝置。」

  很多高階魔像都設置了自爆程序,一旦數據處理中心判定魔像失去了戰鬥力,就會啟動自爆程序自爆,目的是為了防止敵人通過魔像遺骸,窺探魔像的奧秘,同時也可以藉助自爆,給敵人造成最後一次傷害。

  大約莫爾葛工程師對自己的技術足夠自信(事實上他們的科技水平本來就非常高,至少比地精或者侏儒都高的多),不怕魔能機甲的奧秘被別人破解。

  也或者是魔能機甲製造不易,他們還想著萬一魔能機甲被破壞,他們還可以回收再利用,重新修復。¤ (¯´☆✭.¸_)¤ ❻❾𝕤Ħᵘא.ⒸⓄ𝐦 ¤(_¸.✭☆´¯) ¤

  總而言之,魔能機甲沒有自爆裝置,肖恩占了大便宜。

  將魔能機甲的遺骸收入了傀儡工廠中,傀儡工廠立刻啟動了研究模式,開始研究魔能機甲的構造、數據處理中心以及感知匯聚中心,甚至包括能源核心以及材料合成等方面。

  肖恩看到了傀儡工廠上的研究進度,大約需要一個星期的時間。

  很長,這代表著魔能機甲的科技含量確實很高,可研究的方面非常多。

  等到徹底研究完成之後,傀儡工廠就可以將研究成果運用到新的雷雲傀儡上,讓新的雷雲傀儡,擁有更強的護甲、更高的機動性,甚至擁有一定的智商和自主行動能力。

  肖恩期待新型雷雲傀儡的誕生。

  打掃完戰場,肖恩正準備將炎魔收回到火元素熔爐中,忽然眼皮一挑,朝著北方看過去。

  進階高階法師之後,肖恩的感知能力提升了不少。現在遠隔一公里的距離,他閉上眼睛都能感知到普通生物的存在。

  一個德萊尼人從遠處走來。

  那是一個鬚髮皆白、白里泛著單單藍色的德萊尼人,手中拿著一根黃白相間、鑲嵌著藍色寶石的法杖。

  肖恩從他的身上,感覺到了很強的精神力量。

  那是大主教級別的精神力量,這代表著眼前的德萊尼人,精神力量已經接近了傳奇層次。

  德萊尼人的壽命很長。

  長久的壽命給他們帶來了足夠豐富的閱歷和高人一籌的智慧,也讓他們比人類、獸人這些種族精神力量強大不少。

  而對於納魯的信仰和追隨,則讓大多數德萊尼人都信仰聖光,他們有的成為了戰士,有的成為了法師,有的成為了薩滿,更多的卻成為了牧師和聖騎士。

  眼前這位德萊尼人,應該就是大主教級別的牧師。哪怕是在聖光之願禮拜堂或者聖光大教堂,也很少有人能夠和他媲美。

  【 】

  肖恩微微眯了眯眼睛。

  德萊尼人都城沙塔斯距離這裡很遠,附近唯一一個有德萊尼人群居的地方,就是北方三十里開外的塔哈瑪特神殿。

  而塔哈瑪特神殿有這種實力的,大約只有一個人,那就是德萊尼智者「阿曼恩」。

  肖恩和德萊尼人的關係不錯。

  不提艾澤拉斯秘藍島上的先知維綸,就說沙塔斯城的納魯阿達爾,他就在卡德加的介紹下有了一面之緣,雙方對付對方的感覺都不錯。

  德萊尼人很強,納魯更強。

  肖恩對於這個種族的印象不錯,而且想要得到卡拉贊的鑰匙,還需要藉助他們的幫助。所以肖恩微微一笑,準備主動走上前去打招呼。

  但是他的腳步還沒有邁開,就忽然若有所感,朝著東方看過去。

  一名年輕的半精靈聖騎士,正在緩緩走來。

  那是一名十七八歲的年輕半精靈,從外表看上去,更像是一名血精靈。

  這位半精靈的天賦實在是太高了,因為如此年輕的他,居然已經成為了一名大職業者級別的聖騎士。天賦之高,甚至超越了最初的五位聖騎士。哪怕是洛丹倫的阿爾薩斯王子殿下,天賦也不會比他更高。


  他的面容是十七歲的面容,但是表情卻好像是三十歲的表情。

  十七八歲,半精靈,近似血精靈的外表,大職業者級別的聖騎士。

  當這些因素聚集在一個人的身上時,肖恩只能想起一個人。

  救贖者阿拉托爾。

  人類傳奇聖騎士圖拉楊和高等精靈遊俠將軍奧蕾莉亞之子。

  他從泰羅卡森林的奧蕾莉亞要塞而來,在整個地獄火半島尋找父親的蹤跡。

  他應該曾經去過塔哈瑪特神殿,和智者阿曼恩相識,所以朝著阿曼恩點了點頭,然後將目光投向了肖恩身邊高大威武的傳奇炎魔,取下了背上的盾牌,握緊了手中的長劍。

  不過他的敵對姿態並沒有持續太久。

  因為就在這個時候,又有兩個不同的不速之客群體,從西南方和西北方而來。

  西北方的狩獵小隊,那熟悉的陣容,那為首者黑白相間的大鬍子和黑白相間的火槍,讓肖恩想起了他的赫赫大名:赫米特·奈辛瓦里。

  他是矮人一族有史以來最著名的獵人,是一位喜好狩獵兇猛野獸的怪咖。

  他殺過虎王,殺過豹王,殺過野豬王,殺過霸王龍,殺過最兇猛的鱷魚,也殺過最可怕的霜刃豹。

  他也曾在大戰中,對抗過惡魔的入侵。

  他的名字,荊棘谷的冒險者無人不知。

  西南方的那個混血獸人,身上有著食人魔的血統,他的身材比普通獸人更加高大,他的智慧和勇氣也在大多數食人魔勇士之上。

  他的身邊成年跟著一隻叫做「米莎」的棕熊,還有一隻叫做「哈LS」的恐狼,一隻叫做「霍弗」的豪豬,一隻叫做「斯比雷」的戰鷹,還有一頭叫做「雷歐克」的雙頭龍。

  他有一個響徹整個艾澤拉斯的名字。

  雷克薩,獸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