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跨部門聯動,第二個行政服務中心?

  祁同偉表示完要徵集大家的意見後。

  經偵總隊的吳德海首先發言:

  「祁廳長,在座的各位領導、同志。」

  「我認為針對電信詐騙的工作,當前最大的問題在於各單位各部門之間存在壁壘,無法做到及時有效的溝通與協作。」

  「反觀詐騙分子卻總能精準地找到我們各部門之間的結合漏洞,利用我們的制度空隙作案。」

  他翻開筆記本,舉例說明:「比如昨天,網監部的同事告知我們有受害者正在向詐騙帳戶轉帳。我們經偵這邊也是第一時間就作出了緊急應對,但是等我們走完與銀行的溝通、請示、確認等流程後,時間已經過去了兩個多小時。」

  「而詐騙分子那邊呢?資金一到帳,他們往往能在短短几分鐘之內就通過多個帳戶之間層層轉移,等我們凍結問題帳戶時,資金早都已經被取現或是轉到境外了。」

  吳德海說的很在理,在場人聽了均不住點頭。

  接著吳德海又繼續匯報他的第二點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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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於第二點,就是當前社會上有很多投機分子在有意識的協助電信犯罪,但我們卻沒法對其作出相應處罰。」

  「比如有些人明知道對方在實施犯罪,錢的來路不明,但是在高額利益的誘惑下,還是會主動提供銀行卡、手機卡,或者開設網店來協助對方洗錢。」

  「詐騙資金一旦進入這些'人頭帳戶',往往會在極短時間內經過幾十個帳戶的複雜流轉,最後流向境外。等我們查到第三級帳戶時,資金已經不知所蹤。」

  「而這些提供帳戶的人,卻往往可以用'不知情'為藉口逃避打擊。」

  「所以我認為,必須提高這種幫助型犯罪的違法成本,同時要督促銀行加強開戶審核和異常交易監測。對於短期內頻繁開戶、帳戶流水異常的人員,應該建立黑名單制度,從源頭上遏制這種犯罪幫凶的滋生。」(幫信罪,2015年11月1號開始實施。)

  ...

  「啪啪啪!」

  「說的好!」

  祁同偉忍不住輕輕鼓掌:「吳隊長剛才提的這兩點建議非常好。」

  「先說第二點,我們目前雖然無法直接立法懲治這種幫助型犯罪,但是我會親自跟上級部門提議,申請出台相應的法條,來對這種為網絡犯罪提供技術支持或幫助的行為施以相應的處罰。」

  「至於第一點,我提議成立一個由省公安廳牽頭,銀監、各大銀行、通信運營商共同參與的反網絡詐騙專項行動小組,建立常態化應急聯動機制。以提升我們的響應速度和辦案效率。」

  ……

  「成立一個跨部門的專項小組,啟用快速聯動機制?」

  「就和之前的行政服務中心一樣?」網監總隊長徐勤第一個響應。

  「沒錯!」祁同偉肯定道:「詐騙犯罪團伙採用的是團結協助模式,我們自然也不能靠單打獨鬥來應對。」

  「把專業的事情讓給專業的人來做。」

  「一起完整的詐騙案件破獲,需涉及到經偵、金融結算、通信技術等多個專業領域。」

  「不客氣地說,目前國內能把一個電信詐騙案從頭辦到尾的部門屈指可數。所以我們必須將各部門的人才集結到一起,來組建這樣一個專業團隊。」

  「更重要的是,有了這樣的跨部門團隊和應急處置機制,我們接到群眾報警後就能在第一時間攔截被騙資金。同時通過實戰,同時培養我們自己的專業人才。」

  「打擊電信詐騙,關鍵在於一個『快』字!」祁同偉重重點頭:「如果能建立起這樣的聯動機制,我們在打擊電信詐騙上就不會像現在這樣被動。只不過要聯通這麼多金融機構和通信運營商並非易事,這裡少不了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

  一直認真聆聽的吳德海忍不住問道:「祁廳長,您理想中的處置效率要達到什麼標準?」

  「效率當然越高越好,時間越快越好。」祁同偉略作思考:「我設想的是——銀行方面最遲10分鐘內回複查詢信息,15分鐘內完成帳戶凍結。遇到緊急情況,本地帳戶要在10分鐘內凍結,異地帳戶不超過20分鐘。」

  這個設想相當大膽。

  吳德海不禁皺眉:「這不就相當於要實現緊急止付?」

  「正是這個思路。」祁同偉肯定點頭:「其他的地方我們管不到,但是在漢東省我們必須做到,對於存在詐騙風險的匯款轉項,必須經由我們網監或者是經偵部門詢問了解後方可轉出。」

  徐勤提醒補充道:「祁廳長,這個設想倒是很好,但遇上受騙群眾受犯罪分子影響較深,經過我們明確提醒後仍執意要求轉帳怎麼辦?」

  「昨天下午我們就遇上個典型對象,事主被'高回報投資'的騙局洗腦,我們網監通過預警系統監測到異常,第一時間打電話提醒,結果反而被事主痛罵一頓,說我們阻礙他發財,還揚言要投訴我們。」

  「等第二天他醒悟過來主動報警時,八十多萬已經追不回來了。」

  祁同偉嘴皮子抽了抽,心想那不是活該嗎?

  但是他嘴上肯定不能這麼說。

  斟酌了一下後,他措詞回答:「這種情況確實是棘手。但我們的職責只是提醒和勸阻,卻不能代替群眾做決定。如果經過我們專業人員的反覆提醒和解釋,當事人仍執意要求轉帳,我們也沒法強制阻攔,頂多是通知下銀行方延緩下轉帳。」

  「大家要明確一點:我們的責任在於提醒和警示,但最終的選擇權還在群眾自己手中,我們不能代替群眾作出決定。」

  「這點就像醫生可以告知病人病情,但不能強迫病人接受治療。」

  眾人皆是認可點頭。

  祁廳長的意思他們明白,就是即便有99%的可能性確定對方是騙子,但還有1%呢?

  如果你用強制手段阻止對方轉帳了,對方反手告你阻礙他發財,給他造成經濟損失了怎麼辦?是不是又得扯皮?

  說白了這樣的人就不值得救。

  當然用官方的話來說就是我們只有建議權和通知權,而沒有決定權。

  部門內部,則是案情要破,群眾的損失要挽回,但是不能把自己搭進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