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研究札記,骷髏升格
黃沙漫天,沙丘連綿起伏,如同金色海洋。
偶爾能看到幾株頑強生長的耐旱植物,還有一些快速奔跑的沙漠小動物,為這片死寂的沙漠增添了一絲生機。
「大人,喝點這個吧,可以防暑降溫。」
弗拉維遞過來一個水囊,裡面是清涼的薄荷水,還帶著淡淡甜味。
李瑾接過皮囊喝了一口,瞬間驅散了不少燥熱,不由笑道:「還是你想得周到。」
弗拉維臉頰微紅,「能為大人做事,是我的榮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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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前行,商隊的成員們都很沉默,只是埋頭趕路。
瓦瑞夫經驗豐富,帶著商隊沿著安全的路線前進,避開了那些可能出現流沙或沙塵暴的區域。
凱恩則一直坐在自己的車架里,沉浸在古籍的世界中,偶爾會探出頭,觀察一下沙漠的地形和植被,嘴裡念念有詞,不知道在研究什麼。
倒是有兩名隊員行為比較奇特。
他們手中拿著鑿子和空心金屬管,每走幾步就插入沙面敲打幾下。
李瑾有些好奇地問了一嘴。
據回答,那是因為這片沙漠中存在兩大死亡之物。
沙蠍。
沙蟲。
前者見血封喉。
後者吞噬一切。
往返沙漠的商隊最怕遇到其一。
但這死神都厭惡金鐵交鳴的共振。
此舉可以極大程度驅逐兩者。
沙漠角馬的腳力很足,行走小半日,已經前進百餘里。
只是這日頭愈發灼熱,所有人都是汗如雨下。
除了弗拉維和李瑾————
冰弓小姐姐是真寵自家大人。
不惜一直保持體內魔力的輸出,製造淡淡的霜霧給李瑾降溫。
而李瑾,正安逸地枕在微微緊緻細膩的大腿上,翻閱手中手札。
那個死靈前輩留下的札記內容相當深奧晦澀。
好在李瑾也是經過信息大爆炸的洗禮,艱難地啃著骨頭。
這前三卷分別對應三條分支技能樹。
第一卷《生死迴環之見》通篇九成在研究靈魂與生死之力。
其中有個要點讓李瑾十分感興趣——融魂!
按這位死靈前輩說法,萬物有魂,死靈也不例外。
魂火便是死靈能夠打破生死戒律,行走生者之世的原因。
一位強大的死靈法師,學會操控靈魂乃是重中之重。
他將之分為是三步—感魂、喚魂、融魂。
感應,喚醒,融合。
其中集大成者便是技能【重生】!
裡面洋洋灑灑的晦澀文字,當李瑾理解其意後,忽覺茅塞頓開!
骷髏小弟中除了小灰,其他都很呆板,主要原因在於卡在了喚魂的初期。
這些魂火被死靈法術喚醒,卻沒有靈智。
只要李瑾能領悟「融魂」,那麼將能做到如臂使指,令行禁止!
如果這位前輩沒有吹牛逼,他對【重生】技能的研究極深!
甚至已經做到數月甚至數年長存。
這個發現讓李瑾大喜過望。
他也不再享受細膩肌膚,一個激靈爬起來,開始按照札記中的描述,精神沉入魂海。
起初只是一片混沌,仿佛虛空。
不久後有點點星光在黑暗中亮起。
細細一數,剛好符合骷髏戰士、骷髏法師以及雙石魔的數量。
札記誠不欺我!
李瑾難免有些興奮。
他開始按照札記中的步驟嘗試接觸星光。
一連七八道都是混沌無序的反饋。
直到某個瞬間,一種純粹到宛若空白的孺慕感纏繞著他。
沒錯,孺慕。
像是懵懂的新生兒抱著父母的手指,不捨得鬆開。
是小灰!
李瑾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變異骷髏。
這一兩天時間,李瑾看到了這傢伙的太多不同。
它在學習。
學習自己的一舉一動。
在天梯中怒砸騷包哥狗頭的行為,就和他暴扣張志飛那人渣是一個模子出來的。
更奇妙的是,在李瑾和小灰的魂識連結時,邊上那些無序的星光開始跳動、雀躍。
漸漸地,仿佛衛星拱衛一般,將兩者緩緩圍住。
一道道微弱連結開始分散。
李瑾能清晰感覺到,那些星光活了!
就像一道道刻板的程序,有了更高層次的運算模型一般,變得愈發鮮活、靈動。
李瑾猛地睜開眼,抬手對著馬車角落就是一點。
一具骷髏兵緩緩走出。
那傢伙,居然在和李瑾對視!
「大人?」
弗拉維有些不解。
李瑾朝她展顏一笑,沒有多說,而是用行動向其展示。
丟下武器。
骷髏眼眶魂火不斷搖曳,仿佛是底層邏輯在和新指令進行交鋒。
這些骨斧、古鐮,和骷髏兵近乎一體,除了小灰,從未見過其他骷髏兵丟棄手中骨器。
除非————戰死碎裂之時。
約莫過了十多秒,伴隨著一陣咔咔聲,骨斧跌落在車架之上。
弗拉維還是有些茫然,但李瑾卻是十分興奮。
他連忙從自己的職業空間中取出一把魔法長劍遞給骷髏。
然後————無事發生。
啊這————
哪裡出問題了?
李瑾抓耳撓腮。
「大人————是想給骷髏戰士裝備魔法武器?」弗拉維有點看懂了。
「嗯。」李瑾皺眉點頭,「按札記中所說,死靈骷髏達到更高層次後是有可能和魔法裝備產生共鳴的。就像小灰那樣。」
弗拉維歪著腦袋,「大人,你說會不會是這武器的品級太高了?要不跟小灰一樣用白裝試試?」
冰弓小姐姐不懂什麼魔法理論,她只知道身邊有個實踐例子。
比如,她現在就將手中水囊遞給骷髏,沒想到還真被接過了。
李瑾眼睛微瞪,一捶拳。
有道理!
然後在職業空間翻了半天————尷尬了————誰家好人用白裝占空間啊。
但這事兒不解決,和尿不盡一樣難受。
李瑾當即離開馬車。
邊上的商隊成員見狀立刻向李瑾問好。
「英雄大人。」
「辛苦了!」
李瑾笑著回一句,突然看見對方背後的短刀,眼睛一亮。
「老哥怎麼稱呼?」
對方是一位約莫三十的漢子,聽到這話欣喜若狂,連連擺手忙稱不敢:「回英雄大人,我叫鮑勃·凱特,您喊我鮑勃就行。」
「那個————鮑勃老哥,恕我冒昧,能將你的武器借我看看嗎?」
對刀口舔血的冒險者而言,武器和裝備比老婆還要重要。
李瑾這話其實有些不妥。
但也要看是誰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