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1章 唏噓的六年

  金月?

  金桃張大嘴巴把耳朵豎起來,生怕錯過一個字。

  「三姐?三姐現在在哪裡?你聯繫上她了嗎?她現在怎麼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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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桃一連三四個問題,金梅都有些回答不上來了。

  正好這個時候艷彩也買水果回來,聽說有金月的消息也跟著安靜的坐下來聽。

  這孩子,六年了到底去了哪?怎麼會突然消失了呢?

  說不好聽的,家裡大部分人都覺得金月這孩子可能早不在人世了,原來竟然是去別的地方生活了麼?

  「有時候這個世界也挺小的,」金梅稍微組織了一下語言,「前年我去明洲那邊見一個客戶,是坐大巴車去的,剛下了車就看到一個年輕女的很像金月,只是當時她頭髮有些凌亂皮膚又黑的厲害,身子還佝僂著,我有些不敢認。」

  剛說到這裡,金桃和艷彩的心就已經揪起來了。

  到底怎樣的生活,能把一個還不到二十五歲的女孩摧殘成那樣了?

  「當時我急著去見客戶就先離開了, 但我記住了那擺攤的地方,第二天完事立馬就衝過去了。」

  好在人還在那裡,金梅很順利的找到了那個女人,正是已經失蹤了六年的金月。

  「她擺攤賣什麼?」艷彩忍不住插嘴,「人是清醒的嗎?是不是被迫去做的?」

  現在什麼新聞都能聽到,艷彩第一反應就是金月被拐賣了,是不是被人控制著?

  「她很清醒,並且是自願在那裡的......她結了婚,已經嫁人了。」金梅的聲音變得艱澀。

  「什麼?這不是開玩笑嗎,她沒有戶口本,怎麼領結婚證?金梅,你沒開玩笑吧?」艷彩坐不住了,她站起來開始有些無措的原地打轉。

  太突然了,金桃也是有些接受不了,她整個人直接呆住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沒有結婚證,但是生了孩子了,」金梅哽咽,「並且孩子已經兩歲,被送去她婆家帶......至於金月,和她對象在街頭擺攤賣布。」

  「我無法理解!金梅,怎麼會這樣的?」艷彩人都麻了,「她好好的待在學校里上高三,不是高考嗎?就算沒考上,也不至於隨隨便便嫁人吧?不通知家裡人,她就不怕被騙?那男人家裡是做什麼的......你說金月現在在哪?咱們能不能現在去找?」

  艷彩的情緒激動的不行,根本就平復不下來。

  雖然金月不是她從小看著長大的,但那畢竟是血脈相連的侄女,而且算是天之驕女的存在,怎麼會淪落到街頭擺攤?

  「姑,您先別急,」金梅趕緊起身把艷彩按坐回沙發上,「我當時聽到這些的時候比您還生氣呢,甚至想要當場帶著金月回來,可她不願意啊。」

  「為什麼?」

  「因為那是她的家,她的丈夫和孩子在......姑,金月已經成家了。」金梅重複著,希望艷彩明白這一點。

  在金梅說完這句話以後,艷彩的怒火一瞬間就消散,她悵然的看著自己房子裡的一切,最終沒有再說什麼。

  是啊,金月和當初的自己沒什麼區別,是已經成家了的。

  只是在艷彩心裡,金月一直是個孩子,她接受不了而已。

  大家都冷靜下來,金梅按照金月自己說的,詳細的把她這六年的生活軌跡講了一遍。

  原來,當年臨近高考的金月,聽到了弟弟的事,一直憋著的那股勁突然就散了。

  金月是姐妹幾個中最聽家裡話的,從小到大從沒反抗過父母,也一直把疼弟弟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她的目標就是等考上大學畢業以後,賺錢攢錢給弟弟蓋房子說媳婦,甚至打算供養弟弟未來的家庭,以報答家裡的恩德。

  金虎死了,支撐金月拼命努力上進的動力就沒了,她突然就不想參加高考了。

  是的,金月根本就沒去考試。

  她拿著考試用品和身份證,在考場門口徘徊了許久,最終在臨近開考前十分鐘,毅然決然的轉身上了一輛計程車。

  金月身上錢不多,她只坐到車站,然後又隨便找了一輛大巴車,用自己身上所有的錢買了一張票離開了。

  和當初的金梅一樣,金月不知道自己要去哪裡,也不知道自己以後即將面對的是什麼。

  但金梅和她又不同,金梅從頭到尾都沒想過認命,也沒想過向老天爺低頭,所以那是奔著拼搏闖蕩去。

  而金月呢,她一個人去了那座陌生的城市,登上了那城市中心唯一的一座天橋,就想要跳下去。

  「她說對不起父母,也對不起弟弟,想要下輩子重新來過。」金梅的眼眶濕潤了。

  「傻孩子,虧她還是個高中生,怎麼不知道沒有來生啊!人死了,一把灰,什麼也沒了。」艷彩直接傷心的哭了出來。

  家裡最有希望憑藉自己的實力逆天改命的一個孩子,卻也走向了悲劇,怎麼會這樣呢?

  金桃不敢哭出聲,她捂住嘴巴依靠在姑姑身上,身體微微顫抖著。『

  「她沒跳下去,而是被救了。」金梅繼續道。

  「就是她現在的丈夫嗎?」要真是這樣,也還算不錯,和艷彩的命運有點類似了。

  「並沒有,金月她......被騙進了娛樂場所,」金梅的聲音低下去,有點說不出口了,「她說那個人承諾帶她賺錢,很快就能賺夠報答父母的錢,她就信了。」

  一個十八九歲的小姑娘,沒文憑沒背景,稍微想一下就會知道那錢不是好賺的。

  可金月太單純了,以為自己能吃苦就行了,就那麼輕易跟人家離開。

  所謂的娛樂場所,那就是賣笑的,基本都不合法,但那些老闆總能找到辦法規避檢查。

  金月的長相不算多好看,但年輕又青澀,正好對某些所謂大老闆的胃口。

  進了那種地方,你想做也得做,不想做也得做,哪裡有人權可言?

  後面的事情不用說了,艷彩都想像的到,進去了那還有好?肯定是被糟蹋了的。

  「大部分去了的女孩子都認命了,甚至喜歡上那種賺快錢的滋味,但金月不一樣。」她本身是個高材生,是個品學兼優的姑娘,怎麼都不會被完全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