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1章 大河斷案

  第481章 大河斷案

  話說一個警察說:「你看,那不是我們的大隊長來了嗎?」

  猴子和竹青抬起那頭望去,只見一個身材高大的警察,在一群警察的簇擁下,正向這邊走來。🐟🐯 69sh𝓊𝐗.c𝔬м ♠🐨

  眾人閃開一條路,那高個子走到近前說:「發生什麼事了?」

  一個警察報告說:「報告大隊長,抓到兩個打架鬥毆的嫌疑人。」

  猴子用默聽法說:「妹妹,這就是羅大河了。」

  竹青說:「應該是,看樣子這人不錯。」

  猴子說:「等會咱們把話對他說清楚,如果他對我們不客氣,我們就打倒他們離開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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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竹青說:「好,我們就這樣辦。」

  二人暗中說好了應對的計劃。猴子滿臉堆著笑容,對羅大河說:「大隊長。我們是令尊羅滿倉爺爺派來傳話給你的,我們隨著送嫁妝的牛車一起進城,就來找你,結果遇上一點小事。」

  竹青說:「我們不會給大隊長天麻煩,你秉公處理就是,我們服從。」

  羅大河國字臉上一直沒有表情,轉身對警員們說:「你們這事辦的!在大街能辦事嗎?你們繼續去巡邏吧,這件事我來處理。」

  先前那幫警察答應一聲,巡邏去了。羅大河說:「這裡到城南警務處不遠,二位跟我來吧。」

  猴子對竹青說:「我們且跟他去。看他怎麼說。」

  竹青說:「我感覺沒有事,我們跟他去。」

  清江是一個中等城市,比縣城大多了,除警察局,各城區還設立警務處。各警務區發生的一些小事件,在警務處處理一下就行,不必大事小事都回警局。

  城南警務區就是這樣的一個警務單位。臨街有幾間辦公用房,後面有個小院子,有個小食堂,還有一些房間是警員們休息的房間,有兩間是臨時關押犯人的地方。

  值班警察見大隊長帶人進來。連忙迎接。

  羅大河在一張桌子後面坐下,指指對面的板凳,對猴子和竹青說:「二位坐吧。我也接到周八家的投訴,說他兒子周武和家丁在街上被人打了。現在二位來說說當時的情況。」

  其他警員退出去,各忙自己的事情。屋裡只剩下羅大河和一個做記錄的警員。

  羅大河對記錄的警員說:「我剛才問了,這男的叫肖一,女的叫肖青,男的二十歲,女的十九歲,是城西肖大莊人,進城來購物。你先把這些記上。」

  那警員就低頭書寫。猴子用默聽法對竹青說:「知道他把我們說成肖大莊人是什麼意思嗎?」

  竹青說:「他要說我們是羅家鋪人,就有包庇我們的嫌疑,落人口實。」

  猴子說:「正是這樣,他這是向著我們呢。不知道他為什麼要向著我們。」

  竹青說:「我們看他接下來怎麼處理。」

  警員記錄完了。羅大河說:「你們和周家的人打架了?」

  猴子說:「不是打架,是我們被打了。」

  羅大河說:「說說當時的情況。」

  猴子就講述當時的情景。那時他們在路上行走,遇上一個叫周武的少爺,帶著三個家丁,圍堵他們,並用下流的語言調戲民女肖青。後來,周武上前摔打肖一,自己不慎摔倒,把嘴唇跌腫。

  接下來,周武帶三個家丁對肖一進行圍毆。其中一個家丁一腳踢在路沿上,把自己踢傷。肖一在他們的圍毆之下,沒有還手。

  羅大河說:「打傷了沒有?我來檢驗一下。」起身來到猴子面前,轉身對記錄的警員說:「記上,經檢驗,肖一左腿,和後背,各有淤血青紫一處,屬於輕微傷害。」

  

  警員便埋頭記錄。

  猴子看看竹青,不由心中暗笑,原來他們是這樣辦案的。

  羅大河回到座位上,面無表情地說:「肖一,接著說。」

  猴子又開始講述。周武沒有搶到民女,離去後,又帶來十幾個家丁,除了說些下流話,還喝令家丁上前強行帶走肖青。雙方爭執一會,達成協議,要肖一給家丁牛二打三拳。於是,牛二就打了肖一三拳。但周武還是不答應,家丁孫志又打了肖一一掌。各自離開。

  羅大河說:「肖一,肖青,你們被打,還手了沒有?」

  猴子和竹青說:「我們是外地人,被打時一直沒有還手。」

  羅大河說:「有人可以作證嗎?」

  猴子說:「路人張三,李四,王二可以作證。」

  羅大河說:「經檢驗:肖一胸口腹部有碗口大青紫淤血,屬於鈍物強力撞擊所致。屬於中輕度傷害。」

  警員埋頭書寫,一句話不說。一會兒,放下筆來。

  羅大河說:「寫好了?」

  警員說:「寫好了。」

  羅大河說:「二位按個手印吧。」

  猴子和竹青按了手印。

  羅大河對警員說,寫一份裁定書。警員重新拿過一張紙,拿起筆來,羅大河口述:

  本隊警員於一月二十日早晨八點例行巡邏中,接市民周武報案,言其於晨練中遇村民肖一肖青,括號,女,括號,二人進城購物。雙方因語言不合,發生鬥毆,周武嘴唇被打腫。本隊於九點許,在街上緝得肖一、肖青二人,並將二人帶回城南警務處問訊。

  經查,市民周武帶家丁三人,遇村民肖一肖青,出言挑逗肖青,發生爭執。後周武與家丁三人和肖一發生肢體衝突,成圍毆之勢。遂罷。

  半小時後,周武又帶家丁十餘人截住肖一肖青,再次挑釁,並指使家丁牛二打肖一三拳,家丁孫志打肖一一掌。致肖一胸部腹部淤血青紫。

  結合當時現場圍觀者張三、李四、王二證言,本隊認定上述事實清楚,準確。

  裁定:周武率家丁,遇村民肖青,出言輕佻,行為不端。肖一當忍不忍,好勇鬥狠。責周武自檢自律,管束家丁。責肖一反躬自省,常念韓侯。雙方輕創微傷,各自療養。

  清江市警察局巡警大隊,大隊長羅大河,西元一九三九年一月二十日。

  記錄的警員說:「寫好了。」

  羅大河說:「我來簽字。」然後蓋上圖章。對那警員說:「你去補上張三、李四、王二三份證詞,將此案文件歸檔。」

  警員說:「是,我馬上就辦。」警員收拾好東西,出去了。

  羅大河一招手,跑進來一個小個子警員,羅大河對他耳語幾句,小個子警員跑出去了。

  其他警員都進來了,羅大河說:「肖一肖青,你們的案子結束了,可以離開了。」

  猴子想起羅滿倉爺爺還有話沒對羅大河說呢,就說:「大隊長,還有……」

  羅大河揮揮手:「二位不服裁定,可以上訴。」

  猴子還想說什麼,一個警員說:「還不走啊?這裡不管飯的。」

  猴子和竹青互相看看,便出了警務處。忽聽身後一個警察說:「你們倆別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