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大朋:求求你收斂一下自己的才華

  第二天一早,劇組包下五輛大巴,浩浩蕩蕩出發了。

  張若雲看了一個通宵的小說,沒趕上坐大巴,是自己從酒店打車過來的。

  一下車,哈欠連天的就被劇組化妝師拉過去上妝做造型。

  等差不多快弄好了,張若雲都還沒搞清楚狀況。

  不是說好出來玩的嗎?

  怎麼還化上妝了?

  劇組確實是出來玩的,但今天天氣不錯。

  大家的運氣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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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地方後,站在沙灘上舉目遠眺,居然能一眼看到對面的金門輪廓。

  可惜隔得太遠,對面的標語需要坐船去海上才能看清。

  下車後陳易和郭凡一商量,來都來了,乾脆就在這片沙灘上,以天空和對面的金門為背景把電影海報給拍了。

  參與的人就四位主演,外加一個陳嘟靈。

  等張若雲化好妝過來,陳易和郭凡已經商量好怎麼拍。

  三男兩女,劉藝菲站在最中間。

  左邊是陳易,右邊是陳嘟靈。

  最外面是張若雲和大朋。

  位置站好,攝影師開始喊一二三,跳!

  五人一起跳了起來。

  第一次跳也沒什麼默契,有人跳得高有人跳得低。

  郭凡看了攝像師抓拍到的照片。

  不滿意,重來!

  ……

  就這樣反反覆覆跳了七八回,終於出片了。

  就算早上的天氣不算太熱,還有海風吹著,大家也跳出了一身汗。

  休息了幾分鐘,接著就是全員集合,來到路對面「一國兩制」的巨大標語下方集體合照。

  第一排還拉了個橫幅,預祝《那些年》劇組開機大吉。

  拍完合影,剩下時間就自由活動。

  這邊沙灘不大,景觀比較有限,絕大部分遊客過來這邊都是為了打卡。

  陳嘟靈帶著劉藝菲去北邊拜媽祖,而跟著一起來的「同班同學」全都去了南邊的椰風寨遊樂場。

  張若雲無精打采地打著哈欠,想回大巴車上補覺,被陳易給拽住了。

  好小子,五十萬字真被你一晚上就看完了?

  張若雲頓時有些心虛。

  其實還沒看完呢。

  這不說是回車上補覺,其實他早把沒看完的小說都存到手機上了,回去正好抓緊時間看完。

  陳易一臉鄙視。

  細狗,你行不行啊?

  他可沒打算這麼輕易就放過張若雲,硬是逼著對方把看完的內容大致複述了一遍。

  期間,陳易問了幾個劇情方面的問題。

  張若雲說完才後知後覺。

  不對呀,你自己寫的書,你還問我劇情。

  遛狗呢?

  陳易眼裡的鄙視再也藏不住了。

  傻狗,誰跟你說那是我寫的了?

  張若雲目瞪狗呆。

  自己昨晚看了一個通宵的《武動》,居然不是你寫的?

  我特麼還以為你雙開,寫了另外一本書。

  明明遣詞造句、行文風格,看著都是同一個人啊!

  該說不說,這小子眼力還挺好。

  陳易摟住張若雲肩膀,壓低聲音道:「之前有人說《斗破》是我找槍手寫的,現在你信了吧?」

  張若雲猛地抬起頭,臉上配合的露出一個嘆為觀止的震驚表情。

  要不是我好幾次在酒店房間裡看到過你碼字,我特麼真就信了!

  張若雲至今都沒想明白,為什麼陳易打字速度比那種專門的打字員還要快。

  打字員照著資料輸入,不需要動腦子。

  可陳易寫小說是要動腦子,要構思的啊。

  陳易懶得費勁兒去解釋《斗破》和《武動》的關係,一句「你就當是我寫的吧」,就把張若雲給打發了。

  回去的路上,陳易特意坐到了大朋身邊。

  上來就套近乎。

  「今天玩得咋樣?」

  大朋一句話就暴露了自己的警惕心。

  「咋的,有事啊?」

  都被人看出來了,陳易也沒再藏著掖著。

  「放心,是好事。」

  早上在沙灘上拍照那會兒,他突然想到了一首歌,很合適電影海報上那個情景。

  大朋眼珠子一轉,秒懂了陳易的意思。

  起先他還挺開心的。

  陳易給《這些年》寫的四首OST,每首他都眼饞。

  如今好事終於輪到自己頭上了。

  遲到的快樂,那也是快樂不是?

  馬上陳易又補了一句。

  這是一首輕搖滾,專門給大朋量身打造的。

  這話大朋只信前半句。

  不過這也挺好的,正好跟自己的興趣對口。

  當初大朋被黑唱片公司騙得血本無歸時,曾經發過誓。

  搖滾,狗都不——

  唱!

  老子唱的就是搖滾!

  陳易點點頭。

  「成,等回酒店我發給你。」

  這話大朋也不信。

  當我第一天認識你嗎?

  你這是要回酒店現寫吧。

  全程,兩人都默契的沒提錢的事。

  只要歌夠好,免費的大朋也願意唱。

  前提是進錄音棚錄歌的錢,劇組要給他報銷。

  一回到酒店,大朋就迫不及待的把這個好消息分享給了郭凡。

  富貴不還鄉,如錦衣夜行。

  哥們現在也是有專屬OST的人啦。

  郭凡實名羨慕。

  不過羨慕的不是大朋,而是陳易。

  自己什麼時候才能像陳易一樣,憑著才華去白嫖別人啊?

  兩人正聊著,陳易從QQ上發來了樂譜。

  大朋抬手看了看表。

  從他們回酒店到現在,時間絕對沒有超過半小時。

  一首歌就這麼寫好了。

  大朋不禁想起了自己以前跟郭凡說過的一句話。

  天賦真的是一件很殘忍的事情。

  尤其是對於那些沒有什麼天賦的人更是。

  郭凡催促道:「別愣著了,趕緊彈一遍我聽聽。」

  大朋抱著吉他在電腦前坐下,抬頭看了一眼樂譜。

  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第一句歌詞——

  等一個自然而然的晴天,我想要帶你去海邊!

  下意識地視線上移,終於看到了歌名。

  想去海邊!

  ……

  「能不能和你竭盡全力奔跑,向著海平線。」

  「夕陽餘暉消逝之前都不算終點!」

  唱到最後副歌部分的大朋已經全情投入,低頭抱著吉他大力掃弦的動作還真有幾分搖滾范兒。

  情緒和歌聲,都在這一刻迎來了極致的爆發。

  「那是我一直想要只帶你去的海邊!」

  「讓我們互相折磨的時間,怎麼再見!」

  在最終也沒能追上夕陽的遺憾中,歌聲重回平靜。

  「等一個自然而然的晴天,我想要帶你去海邊。」

  以第一句歌詞作為最終收場,可以說是整首歌的神來之筆。

  就像是青春里的遺憾和無奈,真實發生過,卻又什麼也沒留下。

  聽完整首歌,最激動的人不是大朋,而是郭凡。

  他已經決定了,因為這首歌,必須要給陳易和劉藝菲再加一場在海邊夕陽下追逐打鬧、嬉笑奔跑的戲。

  這場戲拍的不光是男女主在夕陽下面的奔跑,更是自己逝去的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