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他買了房子安置了你,幫人有這麼幫的嗎?!你又不是無家可歸!事實的真相,應該是金屋藏嬌吧?!
「錯了,那個房子原本就是他名下的,不是什麼買。 他那個時候,不過是把房子借了出來,讓我住罷了。說實話,那個時候我還真是無家可歸。我也不想瞞著你們,我這樣的姿色,覬覦我的人,還真是不少。如果不是碰上了好心的容凌,那麼時至今日,我大概真是被包養了。我父親做生意不容易,但是多的是人為了得到我打壓我父親的,我父親逼於無奈,只能把我送出去。
然後我就又求上了容凌,他可憐我,覺得我小小年紀的,也不容易,而且更巧的是,還是他的校友,就提供了房子給我住,變相地充當了保護我的角色。有他在,其它的一些人,自然也就不敢動我。只是我和他一直都是普普通通的朋友關係,相信這一點,在警察搜查到我和容凌的住處的時候就能發現。我和他,一直以來都是各住各自的屋子。而若真的是什麼金屋藏嬌,我們的衣物等等,不可能擺放地如此的涇渭分明的!」
說到這,就該慶幸,她之前絕望之下所作出的和他化開界限的舉動了!
大家一時安靜,倒是一下子被林夢地話給堵了堵。按照她這樣說,似乎她和容凌之間,還真是清白了。
——「那你是處女嗎?!」一個記者猛地口出驚人之語,似乎非得要揪出她和容凌之間的那些曖昧不可!
林夢愣了愣,眼眸略往下垂了一下,隨手掏出了煙,拿起打火機,點了一根,含在嘴裡,深吸了一口。 半眯著眼,緩緩地把煙給吐出。那個動作,倒還利索,透著一股成熟的妖嬈,看的大家都呆了一呆,未曾料到這個女孩還有這一面,頃刻間,閃光燈猛烈地開始閃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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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夢拿著煙,慵懶地衝著那個提問的女記者笑了笑,眨了眨眼:「你覺得,我還能是處女嗎?!」
女記者饒是久經沙場,但也被林夢這一眼勾地臉龐微微一紅,半晌回不過神來,還是別的記者神勇,即刻追問:「那你是和容凌發生了關係吧?!」儼然是套話。
林夢也不傻,依舊維持不緊不慢的語調,緩緩回道:「不是,早就不是處女了!」
事已至此,撒謊對她來說,已經是家常便飯。比較難辦的一點就是如何讓謊言更加的真實一點,而不會漏了底氣。
——「和誰?!」記者又追問,八卦極了。
「恕難奉告啊!」
——「你不覺得那樣有些不知廉恥嗎?」
「廉恥這東西,也就書本上說說罷了,這世上,還有幾個有廉恥的人!」
這話一出,倒是把一大半的記者說地低下了頭!
「哦。我想起來了。」林夢吸了一口煙,笑笑著補充道:「容凌倒算是一位!他這人挺好的, 我長這麼大,也就覺得他是個大好人!」
——「好人?!他算是好人嗎?!傳言說他官商勾結,惡意打壓競爭對手,併購他人產業,並且,公然地用自己的權勢干涉你的案子,你覺得這個好人的稱謂放在他的頭上,不是有些可笑嗎?!」
「傳言只是傳言,有確切的證據嗎?!我只相信我的眼睛看到的。他那樣的人,可以那麼不計較地幫我,那我就相信他是一個好人。說一個人好,還是人壞,道聽途說,是最可笑的。你只看到他什麼官商勾結的傳言,那你可看到他擺在明處的那些東西:他每年花那麼多的錢去供養孤兒,還有去捐助失學兒童,並且還有在各個高等學府設立助學金及各種獎學金,你們可有看到?!他名下的那麼多產業,每年招募那麼多的勞動力,緩解了社會多大的壓力,給地方財政帶來的多少的創收,你們可有看到?!還有一些出口的項目,為國家爭取了多少外匯,你們可有看到?!
——「你是說,那吳勇意圖侵犯你?!」記者躁動了。
「是!」
——「什麼時候的事?!」
「我被扣押的當天,本來要關72小時的,但是當晚出了那樣的事情,我沒法再在警局呆下去。然後容凌得知了消息,就把我弄了出來。吳勇是自知理虧,所以才沒有把容凌給攔下來。可誰想,那個人那麼無恥,回頭就在報紙上污衊人!」
——「那之前你為什麼不把這事說出來?!」
「我一個犯罪嫌疑人,怎麼和吳勇斗!而且,這也事關一個女子的聲譽,傳出來,吳勇再不是,我的形象也有損的!」
——「那現在怎麼又敢說了!」
「現在自然是無所謂了,容凌和我斷絕關係了,我也沒必要偽裝了,還在乎什麼名聲!」
——「偽裝?!這是什麼意思?!還有,林夢,你似乎很在意容凌的看法啊?!」
「我當然在乎,我這輩好不容易碰上一個好男人,當然想著把他抓的緊緊的。容凌,他長得帥,又有錢,有學識,有能力,完全是個貴公子,我相信,女人只要不是眼睛瞎了,肯定會對他心動的。我就挺想當容凌的女朋友的,但是那個男人太自律了,一直把我當成了普通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