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賠出了一個大好的閨女,可卻是得不償失,簡直讓那些股東們覺得恥辱。
而且,從羅胖子那裡,大商的股東也知道了為什麼容凌要這麼地針對大商。在容凌剛來J市的時候,大商的股東們有感容凌實力的強大,就特地策劃了一場針對容凌的打壓行動,所以就讓容凌記恨上了。被這種人記恨上,還有出路嗎?!所以這些股東們打算就這麼豁出去了,和容凌槓上一戰,這樣總比被容凌給慢慢地磨死要強。
大商淨資產過億,股東們手頭都是有錢的,立刻找上幾家報館,將說搜集的關於容凌的資料全都爆料了出去。雖然本市的大部分報館有被容凌警告過,但是總有幾個立場不堅定的,或者說,很難在錢的面前不動心的。
不是說,有錢能使鬼推磨嘛!
大商把錢砸了下來,幾個發行量一般般的報館,就接手了。幾個主要的主編是這麼想的,拿著這些錢,哪怕容凌發難,也可以跑到國外逍遙去嘛!再則說,從事新聞行業,言論自由嘛,說的都是大實話,容凌的權勢再大,還能真的抓他們去坐牢?!
揣著一筆小巨款,不怕死的主編們動手了,開始洋洋灑灑地寫了起來,將內容排版在了報紙最顯眼的地方,然後去加量印刷。等到第二天一早,這些報紙一發行,天——也就變了!
報紙上,明確地寫明了林夢被包養的關係,而其也指出了包養林夢的人是容凌,然後附帶她和容凌的一系列事情。
報紙上嘲諷道:堂堂亞東集團的執行總裁,不潔身自好,知法犯法,去玩弄一個未成年少女,這不得不讓人對亞東集團的這位總裁的行政能力表示懷疑,也很難讓股民以及客戶對這樣的公司持有信心。而且,對於林夢這樣的殺人犯,容凌用自己的力量強行介入司法部門,庇護林夢,這樣的行為,更是讓人痛恨!殺人償命,自古以來,都是天經地義的,所以,媒體方面表示強烈譴責林夢和容凌的行為!
別的報館有追加容凌的一些作為,比如利用名下產業惡性打壓大商百貨,請求市民放大眼睛,認清楚到底是誰是誰非。
總之,這樣的消息,對容凌是非常股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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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凌看到這些報導的時候,臉色立刻就黑了下來,偏於冷色的眸子閃現的是冰冷的憤怒。他用腦袋想一想,也大概能猜到大商必然是搞鬼了,他更想不到,他分明警告了報館,可是有些人卻非得不識抬舉地和他作對!
「媽的!」他猛地一聲低咒,喝光了桌上的那杯牛奶,直接走人,打算去好好地會一會那些不識抬舉的人。
林夢急忙撿起他看過的報紙來看,來來回回,仔仔細細,幾乎是一字不漏地看完了那些報導的內容,她的心,跟著就涼了。不知怎麼的,那個時候, 竄過她腦海里的便是四個字——紅顏禍水!
然後,便是無奈地苦笑!
這個世界,就愛這麼地和她過不去!其實,被折騰來折騰去,她也習慣了。只是這些災難她一個人承受便也罷了,為什麼,還要將容凌拖下水。這個男人足夠好,好到只有她欠他的份,怎能因為她,而讓他陷於如此不利的地位!
她或許是莽撞了,想著要逃開。但是這世上,不能料到的事情太多了,她被抓了回來,一切都是意外,都是不可控制的。但是,有些東西,她想自己還是能控制得住的。
餐桌邊,咬著已經不知道是什麼味道的麵包片,她卻深深地勾起了嘴角,冰冷而得意地笑了笑。
老天爺愛作弄人,但是她也不是任憑它搓圓捏扁的!
上午九點半的時候,警察局方面打來電話,讓她立刻過去一趟。她沒有給容凌打電話,而是一個人坐計程車去了。她和容凌的關係,已經被大肆宣揚著見報了,那麼,她就不能再公眾場合和容凌同出同進,讓那些該死的報紙又找出什麼話題來寫。
才剛到了警局門口,一腳踏了進去,迎接她的,卻是一大批早已在那守候的記者們。見到她,記者們仿佛見了肉一般的蒼蠅,嗡嗡地就圍了上來。
她的心,仿佛失控的電梯一般,直嗖嗖地往下掉,才明白,原來大家都是等在這裡呢;才明白,叫她來,無非是一個局。可是心都已經沉到了最底部,無法再下墜了,那麼其實也就穩當了,還有什麼可怕的!
她就算把自己豁出去,也必然是要保住那個男人平平安安的。她縱然卑微,縱然一無是處,吃著那個男人的,喝著那個男人的,可還是能盡她所能地保護他的!
「林夢,請問報紙上所說的,你被容凌包養,這是否是事實?!」
記者們總是尖銳的,他們的尖銳,有時候顯得苛刻,有時候讓人反感至極,恨不得拿個大棒子,立刻把他們給敲暈了,可偏偏又不能這麼做,只能惱恨,為什麼這世上會有記者這個行業,會有這樣一種見隙插縫、喜歡將人剝地鮮血淋漓的人!
林夢揚起了笑,已然做好了準備。她也不笨,該知道的,也能懂得一些的,所她回道:「這不是事實,我只是暫時居住在容凌的家裡。」
「暫時居住?!以容凌的身份,和你有雲泥之別,他能讓你暫時居住?!」
——「呵呵,他是個好人。」
「未必吧,你為什麼不坦言承認你被他包養的關係呢?!當時可是眾目睽睽之下,你的父親把你送給了容凌的!」
——「哦,什麼眾目睽睽,還請你把那個眾目給找出來,讓我和他對質一下,否則,我可以告你誹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