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何等大事
這方御史,好像也有那麼一點點的可取之處,倒是讓她刮目相看了。
「那當年,為何方公子會聽信了謠言,與兩位吵架,還離家出走?」
南瑾問道。
只見夫婦二人很是驚詫,大概是沒想到,他們知道的會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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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玉看了看文念,仿佛什麼都明白了。
文念充滿歉意的低下了頭,只怕從今往後,她就不是御史夫人心中那個乖巧懂事的女孩兒了。
不過,她無悔。
「不知道,但我對天發誓,對王爺您絕無欺瞞,他的確是我和老爺的孩子,若有半句謊言,天打雷劈 ,不得好死。」
她對天發誓,一旁方御史在旁附和。
「好,我信二位。」
楚黎夏點了點頭。
當然不是因為他們發的毒誓,而是自信,他們不敢對他撒謊。
「本王在前不久打獵時,抓回了一個熊人,後將熊皮撥開,發現裡邊是個人,經本王查找,此人名叫方行舟,便是你們失蹤多年的兒子。」
說好的,李秋玉回答了他的問題,他自當如實相告。
「你……王爺您說什麼?」
李秋玉滿臉驚詫,比方才被質疑方行舟是誰親生都還要驚訝。
這……怎麼可能呢?她無法相信。
「本王沒必要撒謊。」
楚黎夏淡淡道。
「那我……王爺,您能否讓我們見一見他?」
李秋玉激動的直掉眼淚,眼圈通紅。
她本想迫不及待的奔去。
可鎮南王還在此處,她不得不理智些。
「自然可以。」
「王爺,行舟真的在您府中?怎麼會呢?他都失蹤整整五年了,我早就不抱希望了,他怎麼還活著?」
方御史的反應不比李秋玉激動,但對他來說,也十分震撼了。
「如果二位想知道他當年為何失蹤,還請把當年他與兩位爭吵以至於離家出走的具體細節告知本王。」
他都說了人在他府中,所以方御史的問題,不想再回答。
「您在查?」
李秋玉久久沒辦法平復情緒,但是也勉強還有些理智,能聽懂楚黎夏的問話。
「就因為查此案,王爺雙腿才受重傷,兩位不必懷疑。」
南瑾覺得,應該讓這兩人知道王爺的好,為了他們兒子,王爺也算是吃盡苦頭了。
頓時,方御史和李秋玉的神情落在了楚黎夏那雙腿上,竟真的有那麼一絲絲的惶恐和歉意。
「那封信我看過,乃京城裡一位代寫書信的老先生所寫,也去詢問過那位老先生,他告訴我,讓他寫這信的人身高五尺八寸,身材略有些臃腫,帶著斗笠,手握長刀,看打扮,應當是江湖中人,我查了這麼些年,也不曾查到那人的蹤跡。」
隨後,李秋玉擦乾了眼淚,據實已告。
現在自家兒子還活著,其他的,就什麼都不重要了。
「不知當年夫人行走江湖時,可有什麼仇家?」
又是江湖,看來這件事是發生在江湖中了。
李秋玉愣愣的看著南瑾,看來自己的過去他們是查的一清二楚了。
「應該不會,我當年雖愛在江湖上行走,但用的是化名,成婚後,極少外出,應該沒人知道我的身份,況且,若是江湖恩怨,不涉及兒女,那人就算要報仇,也應該來找我。」
江湖上行走,得罪人是很正常的,但江湖有江湖的規矩,禍不及家人。
「那方御史……」
「我在官場行走,可不認識什麼江湖中人。」
他趕忙擺手,表示自己很無辜。
不認識?
南瑾目光落在了李秋玉身上,方御史立刻辯解「成婚以前,我不知道夫人以前的事。」
反正他就是什麼都不知道。
「那就奇怪了,有人閒的發慌,故意破壞你們的家庭關係,想看你們吵架?逼的方公子離家出走不說,還把他弄的人不人,鬼不鬼,記憶全無,還神志受損,如今……只有五歲孩童的靈智了,如此針對你們,看來這人真的是很無聊。」
南瑾冷笑。
「你……你說什麼?我孩子怎麼了?」
李秋玉一臉震驚,很難相信。
「知道我們初遇他時是什麼樣子嗎?披著熊皮,不,應該說與黑熊無異,見到我們就攻擊,王爺差點兒動手殺了他,還是因為我對黑熊好奇,這才留他一命,他的皮膚和黑熊皮是縫合在一塊兒的,到現在,他手腕腳腕上的熊皮都還沒去掉,若不是王爺找神醫相助,此刻的方公子還是頭野獸,見人就攻擊,夫人可曾想過,他這五年怎麼過活的?如同畜生一般,風餐露宿也就算了,也許……他把人當成了獵物,吃人肉,喝人血,也許……」
「夠了,你別說了。」
李秋玉捂住胸口,心痛的直掉眼淚。
她難以想像兒子這些年是怎麼活下來的,只要一想到南瑾描述的畫面,眼淚控制不住的流。
南瑾把她刺激的很痛苦,可是她仍舊沒什麼要補充的。
一旁,方御史眼圈通紅。
「王爺,我們什麼時候能去看看兒子?是不是……能把他接回來?」
「現在就可以,但人還是暫時留在王府。」
看來,是問不出什麼了,南瑾把李秋玉逼成這樣,再下去,也不會有效果。
「為何?」
方御史有些急了,憑什麼自己的兒子不讓帶回來。
「本王的腿,總不能白白受傷。」
他冷冷道。
所以方行舟失蹤五年變成這個鬼樣子的事情,他是管定了。
方御史一愣。
「王爺,您的腿是唐門所傷,與我兒一點兒關係沒有……」
「方御史難道不想知道當年給方公子寫信的是何人嗎?也不想知道那人為何要害他?」
南瑾看到楚黎夏表情越發冷漠,怕是要生氣了,所以趕忙打斷這個沒眼力見的方御史。
他又是一愣,下意識看向一旁哭紅了眼的李秋玉。
「下官……下官不敢勞煩王爺。」
這是拒絕的意思嗎?
「舉手之勞。」
勞煩嗎?那倒是沒有,楚黎夏十分單純的想著,絲毫不認為人家是在拒絕自己。
在他眼中,方御史雖劣跡斑斑,但當官當的還不錯,既然是朝廷有用之才,應該護著才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