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五十章 誰的鋼筆

  「他,他倒在地上,用力把脖子上的鋼筆拽下來,然後扔給我,我,我太害怕了,沒有去撿。」

  「那隻鋼筆還有什麼不一樣?」

  「鋼筆.鋼筆漏水,陳希望身上,還有兇手,都有藍墨水。」

  最後一句,王冠是喊出來了,他身體的抽搐跡象越來越嚴重,林陌沒法再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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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手機的音樂聲調到最大,又是一個響指,王冠大喘著氣醒來,渾身都是熱汗。

  林陌鬆了口氣,朝門口看了一眼,淡淡的說:「這已經是他能記起來的極限了,你們有發現了嗎?」

  寧遠洲沒說話,在心裡把線索都合計了一遍。

  英雄牌的鋼筆,藍色墨水,這個牌子在當年已經不流行了,還是壞的,卷宗里沒有發現那隻鋼筆,說明後面又被兇手撿走了。

  「會不會是學生乾的?」

  見他一言不發,秦臻率先開口。

  「王冠,四年前,有沒有人特別看不慣你?」

  寧遠洲的目光重新落回房間,床上的人抱著腦袋,還沒有從痛苦中緩過來。

  催眠進行的還算順利,醒來後,心裡忽然敞亮了,他之前不願意面對事,終於撥雲見霧,重見天日。

  因為當了逃兵,他對陳希望的愜意又深了一分。

  「說實話,我當年有些孤僻,因為是小地方來的人,只顧著學習了,很少出去玩,在班上也沒什麼朋友。」

  王冠沒有說謊,當時他住這套老破小也才一兩年,作為一個城鄉結合部的孩子,總是會被人嘲笑土包子。

  就在他們僵在這個環節時,秦臻又提出了不一樣的看法:「現在教學樓還在,我建議你們可以過去走走,說不定觸景生情,能想起來什麼。」

  和吵鬧的氛圍格格不入的林陌,在聽到陳希望是在絕望中死去後,整個人突然木了。

  她起身往外走,走到客廳里一個沒站穩,毫無徵兆的倒在地上。

  寧遠洲趕緊過去把人扶起來,關切的問:「怎麼了?哪不舒服?要不要去醫院?」

  「不用,我就是沒睡好,太累了。」

  林陌謝絕了他的好意,慢慢挪到沙發上休息。

  催眠結束後,花生把張翠蘭從屋裡放出來,王冠欣喜的抱著母親:「媽,我想起來了,我好了!」

  「想起來好啊,想起來我們就配合,把那個殺人犯抓到。」

  張翠蘭老淚縱橫,說到底她也是個可憐的母親。

  在王冠的勸說下,她終於鬆口同意兒子跟警察一起外出。


  路上,王冠顯得很興奮,但是秦臻卻從他激動的臉上,看出來不妥。

  有些細節,他記得太清楚了,那不是一個在慌亂中的人會注意到的。

  煙抽到一半,秦臻忽然問:「英雄牌鋼筆,漏水,墨水是藍色,你記得真清楚!」

  此言一出,王冠的笑容瞬間僵硬!

  為了不讓他看出來,用力憋出一聲尬笑:「對,當時我看到了。」

  「真的?那你怎麼知道是英雄牌的,當年榕大的燈又那麼亮?」

  王冠頭上的汗水越來越多,搭在方向盤上的手也跟著微顫。

  他支支吾吾半天,說不出個所以然。

  「那隻鋼筆是你的,對吧!只要用過才知道細節!」

  這個小線索是秦臻在王冠家發現的,因為老破小的房子收納空間有限,張翠蘭把紙筆都放在客廳角落小桌上,筆筒里就有一根英雄牌鋼筆。

  結合張翠蘭和王發財以前是做批發生意的,城鄉結合部什麼都賣,英雄牌鋼筆便宜好用,是學生很喜歡的文具。

  「我,我扔掉了,是被人撿走的!」

  王冠見瞞不住,只能承認。

  沒錯那隻鋼筆就是他的,但是在案發前一個星期,就被他扔掉了。

  這樣一來,撿到鋼筆的人還真不好說,而且知道案發後,鋼筆一直沒有出現。

  「只是一根鋼筆而已,你為什麼不跟警察解釋清楚?」

  秦臻之所以坐他的車,就是想單獨聊一下這個問題。

  「這我.」

  「怕惹禍上身?」

  「嗯,就當我是一個懦夫吧,陳警官受傷我跑了,害怕被報復我連口供也咬定不知道,我父母從小就教育我,不要在外面惹是生非,他們沒法跟我善後,所以我到現在都沒法承擔太多責任,一有問題就想逃。」

  王冠紅著眼睛,目不轉睛的看著前方,今天的催眠徹底撕開了他虛偽的外衣,讓他接納了自己就是一個懦夫的內核。

  誰都想當英雄,但前提是有那個資本,王冠雖然現在混得不錯,可在他的學生時代,一直是邊緣人物,在班級里透明的存在。

  也只有在考高分以後,才會短暫的贏得老師和同學的目光。

  「我沒有要指責你的意思,本質上,我們是一樣的人,我不是警察,那隻鋼筆的事,我會換個方式讓他們知道!」

  秦臻沒有咄咄逼人,他重重的抽了口煙,提醒他紅燈過了。

  車一路在夜色里馳騁,所有的煩惱似乎都被速度甩到了身後。

  榕大距離市中心有一段距離,抵達的時候已經是九點多。

  現在這片都被化為拆遷區,早就沒人住了。

  學生們都搬到了更遠的新校區,那裡環境更好。

  門口的鐵門鏽跡斑斑,但學校的招牌還在,王冠下了車,看到校園被歲月洗禮後的光景,不免有些心酸。

  保安室的牆裂著一條大縫,鐵門的鎖是松的,一推就開。

  一行人打著手電進去,教學樓的供電已經停了。

  樓里樓外全是爬山虎的蹤影,野貓把這裡當成了樂園。

  王冠的教室在四樓,靠近樓梯間,路過的時候,他還進去看了看。

  自己的座位還在,梯形教室最後有一片墨跡,他忽然想起來什麼,用手電照了照課桌:「這不是我們班王瀟的座位麼,怎麼這麼髒!他當時可是班上的紅人,好多女孩暗戀他。」

  「王瀟?他什麼來頭?」

  寧遠洲眉頭一皺,在投毒案的卷宗里,這個名字從來沒出現過。

  「他啊,跟我一樣是城鄉結合部出神,他家比我家還要窮,父母濫賭,他還得幫著還債,但他性格很好,又會彈吉他,說話又好聽,我們班老師都很喜歡他。」

  「那你呢,跟他關係怎麼樣?」

  「我們大一的時候玩得挺好的,後來就不行了,他當上了宣傳部部長,跟學校的小霸王談起了戀愛,我當時就是透明人,人家肯定覺得跟我玩掉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