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1章 先打一百殺威棒

  林海目不轉睛的盯著監視器屏幕,若有所思。

  十多分鐘過去了,隨著運動量的增大,趙宇輝的額頭開始有了細密的汗珠,他索性把外套也脫了,跑的更起勁了。

  「這體能狀況不錯啊。」林海皺著眉頭說道。

  看守所所長連連點頭:「是的,這位趙大律師是國內最長庭審記錄的保持者,當年在深圳,他為一名企業家辯護,從早上9點半開庭,一直到深夜,全程15個小時,與公訴人員進行了非常精彩的辯論,最後,二審法庭充分採納了他的辯護意見,把一審的十年有期徒刑改判為五年,庭審是全程網絡直播,據說觀眾高達500多萬人次,從此一舉成名。15個小時的辯論啊,把公訴人都快辯瘋了,沒有個好體格,根本就成不下來啊。」

  「是嘛......」林海喃喃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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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對這麼個全能型的對手,他的心中多少有些沒底了。

  論口才,林海對自己還是有信心的,但見面之後,難免會聊到一些法律問題,搞不好還會有爭論,那他就肯定比較被動了,畢竟,要論專業知識,差距不是一星半點。

  所以,接下來的談話,要儘量繞開專業問題,否則,肯定會被駁的體無完膚。最好是從生活方面入手,這樣自己才能把握談話的節奏。

  可是,生活方面又能談什麼呢?自己對趙宇輝一無所知啊。

  思來想去,一時還真沒有頭緒。

  「昨天,就抓了他一個人嘛?」林海隨口問了句。

  「沒有,還有個助手。是個剛畢業的大學生。」看守所所長道。

  「人在哪裡?」

  「也關在所里呀,不過蔣局說了,今天下午就放了。」所長答道。

  林海想了想:「放了,不需要審了嘛?」

  所長意味深長的笑了下:「這個......沒什麼可審的,就是關12個小時,然後釋放了事,強制傳喚,配合調查嘛,誰也挑不出毛病來。」

  林海沉吟著道:「我能和他見一面嘛?」

  「當然可以呀。」所長道:「我這就安排提審。」

  「不,我又不是公安人員,提哪門子審呀,就是見面聊天,你們也客氣點,別搞得太生硬。」林海說道。

  所長思忖片刻:「那就.....安排在咱們會議室吧,還有,需要和他講明您的身份嘛?」

  「可以。不用隱瞞什麼。」林海說道。

  所長答應一聲,急匆匆的去安排了。

  林海也被請到了會議室。

  會議室不算很大,擺設中規中矩,林海到了之後,特意命人從食堂搞了份早點,雖然不豐盛,倒也有干有稀。

  十多分鐘後,走廊里傳來一陣腳步聲,隨即會議室的門開了,所長帶著個身材瘦高的年輕人走了進來。

  年輕人二十四五歲的樣子,一看就是大學剛剛畢業,模樣很清秀,戴著副黑框眼鏡,文質彬彬的。不知道為什麼,眼鏡的一條腿斷了,用白膠布纏著,額頭上還有一處淤青,看上去顯得有點狼狽。

  「這位就是咱們撫川主管政法工作的林副市長。」所長笑吟吟的介紹道:「你的點子真正,今天林副市長正好來所里視察工作,聽說了你的事情,特意要見見你。」

  小伙子一愣,抬頭看向林海。

  林海微微一笑,說道:「別站著了,快坐吧。」

  小伙子遲疑了下,扭頭看了眼所長,似乎在徵求意見。

  所長笑著道:「看我幹什麼,林副市長讓你坐,你就坐唄。」

  小伙子深吸了口氣,小心翼翼的在林海身旁坐下了。

  「早上吃飯了嘛?」林海問。

  「沒有。」

  林海看向所長,皺著眉頭問道:「在押人員不是每天六點半準時開飯嘛?」

  所長苦笑:「他不屬於在押人員啊,啥手續都沒有,所里的伙食都是按照人頭來的,壓根就沒帶他的份兒啊。」

  「那也不能就這麼餓著呀。」林海說道。

  所長沒說什麼,只是訕訕的笑。

  林海把早餐推了過去,說道:「這是我的早餐,還沒動筷,這樣,你先吃吧。」

  小伙子猶豫著,沒敢表態。

  林海見狀,直接拿起筷子塞在他的手中,然後說道:「你先吃,我去食堂再打一份兒。」說完,朝著所長使了個眼色,兩人便出了會議室。

  在外面待了會,見時間差不多了,林海這才重新進了會議室,往桌子上瞥了眼,見粥和包子都被吃掉了,心中暗喜,走過去,微笑著說道:「怎麼樣,吃飽了嘛?」

  小伙子點了點頭:「吃飽了,謝謝您,林副市長。」

  「不用客氣。」林海說著,掏出香菸來,遞過去一根:「吸菸嘛?」

  「我不會。」

  林海嗯了聲,自己點燃,然後很隨意的問道:「貴姓啊?」

  「我姓王,王斌。」

  林海上下打量著王斌:「眼鏡和額頭上的傷怎麼搞的?」

  「昨天晚上抓我的時候,被警察打的。」王斌說道。

  林海皺著眉頭:「打的?你當時是不是反應比較激烈啊?」

  王斌苦笑著點了點頭:「當時他們突然衝進屋,二話不說,就把趙老師給摁在地上了,我就說了句你們幹什麼,結果就被人給了一拳,那人下手特別重,我差點沒暈過去,眼鏡也甩出去了,腿兒摔斷了。」

  「後來呢,他們亮明身份了嘛?」

  王斌點了點頭:「後來亮明身份了。說實話,當時我真以為是歹徒呢,早知道是公安機關的人,我自然配合工作呀,好歹我也是學法律的,這點常識還是有的。」

  按照法律規定,公安民警在執行公務時,是應該主動出示證件,在表明身份後進行執法,但在實際操作中,刑警在抓捕嫌疑人時,為了保證自身安全和抓捕成功,突然襲擊,直接撂倒,上了銬子再表明身份也屬常規操作。

  昨天晚上執行抓捕任務的,就是市局刑警支隊的民警,也許是出於職業習慣,也許是為了給趙宇輝施加強大的心理壓力,所以,進屋之後,二話不說就直接摁倒在地並戴上了手銬。

  這當然是沒必要的。

  趙是律師,並非窮凶極惡的犯罪嫌疑人,完全可以按照流程執法,所以,很可能是蔣宏特意交代的,效果相當於先打一百殺威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