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4章 這三個條件誰敢簽?

  火炮和炮彈發展到這一步,已經遠遠超出了楊少峰本身能夠理解的範疇。

  比如說,左舷火炮的第一輪齊射還只是將炮彈砸到海岸上,第二輪齊射之後就已經能打出凌空爆炸的效果。

  這他喵的是怎麼做到的?

  再比如說,為什麼有些炮彈在炸開之後還能產生劇烈的燃燒?

  鬼知道大明的那些工匠是怎麼做到的。

  有可能是摻了白磷,又或者是在炮彈里單獨增加了儲存猛火油之類的地方?

  如果摻了白磷或者猛火油,他們是怎麼保證白磷或者猛火油的穩定性,不會在運輸途中產生自燃自爆的?

  楊少峰忍不住伸手抓了抓後腦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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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點兒癢,總感覺要長腦子了。

  可是,本官就他娘的是一個九漏學渣,根本就思考不了這麼複雜的問題啊混蛋!

  無奈的放棄思考後,楊少峰又再一次拿起望遠鏡,美滋滋的看向倭國海岸,心裡又不禁有些遺憾。

  早知道有能夠劇烈燃燒的炮彈,就不該選擇什麼肥前肥後,而是應該直撲……不對,東京的前身是江戶城,是德川家康就任征夷大將軍並設立幕府後才成為矮矬子們的都城,而現在的江戶城本身都還是一片荒地,就算過去搞燒烤派對也沒什麼蛋用。

  楊少峰頗為遺憾的咂吧咂吧嘴,扭頭望向俞通源,問道:「南安侯,咱們這麼搞矮矬子,是不是太殘忍了一點?」

  俞通源微微一愣。

  你沒事兒吧?

  要干矮矬子的是你。

  現在問是否太殘忍的也是你。

  難怪那些腐儒們稱呼你為楊癲瘋,確實挺不正常的!

  俞通源一邊腹誹,一邊搖頭,說道:「當然不是,這些矮矬子生性殘忍,劫掠我大明沿海,殺戮我大明百姓,可謂是死有餘辜。」

  楊少峰點了點頭,認真的說道:「那就再殘忍一點!」

  俞通源張了張嘴,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接話。

  楊少峰的心裡更加遺憾。

  老俞這個人挺沒意思的。

  要是配合得好,本官還能再多模仿雄哥幾句。

  「今天在場的水師、炮兵、陸營,全都是本官的人。」

  「本官就是要搞死、搞殘你們矮矬子!」

  「跟我斗?」

  嗯,還他娘的缺個墨鏡,同時還缺少雪茄,要不然氣勢會更足。

  算了,就算有墨鏡和雪茄也不行,畢竟在場的也沒有人會跳恰恰。

  楊少峰再次滿心遺憾的搖了搖頭,忽然又想起來幾個還被關押在寶船上的矮矬子。

  再一次被拎到楊少峰面前,為首的矮矬子的態度比上一次剛學會規矩時更加謙卑,甫一見面,就噗通一聲跪倒,一顆兩側留鬢,中間剃成月代的腦袋緊緊杵在地上,用元結系住的小髷突兀的出現在楊少峰眼前。

  「下邦倭國使臣,菊池武政,拜見上國駙馬爺。」

  楊少峰頗為意外的瞧了眼前這個矮矬子一眼。

  菊池武政。

  按照矮矬子們的說法,眼前這個矮矬子的正確說法應該是菊池家的武政,屬於有名有姓的貴族。

  當然,能被矮矬子們派來出使大明的,也不可能是連姓名都不配擁有的矮矬子平民。

  問題在於這貨出身菊池家,而根據錦衣衛的情報來看,菊池家的上代家主菊池武光剛剛在去年掛掉,新繼任的菊池家主就是眼前這個菊池武政。

  那麼問題來了。

  在菊池武光保護懷良親王退到三井郡高良山之後,南倭征西府已經在事實上開始由盛轉衰。

  身為新任的菊池家主,菊池武政這貨不去處理南倭以及菊池家的一系列問題,反而被懷良派來出使大名。

  到底是懷良並不信任這位剛剛繼任不久的新菊池家主?

  還是顧成之那個傻扚已經取代了菊池武政在懷良心裡的地位?

  而更讓人想不到的是,這個新任的菊池家家主,竟然是個軟骨頭。

  楊少峰一邊胡亂琢磨,一邊笑眯眯的說道:「本官待會兒讓人送你回倭國,你去找懷良,就說讓他滾過來見本官。」

  菊池武政重重的頓首,應道:「哈依!」

  哪怕只是聽到「哈依」這個詞,楊少峰的心底就猛的竄出一股殺意。

  強行將這股殺意按下去之後,楊少峰又笑眯眯的說道:「記得告訴懷良,因為倭寇不斷襲擾大明,殺戮大明百姓,如今大明皇帝陛下震怒,故而遣使問罪。」

  「若要平息大明皇帝陛下的怒火,讓他老老實實答應幾個條件。」

  「第一,大明皇帝陛下會冊封懷良為倭國國王,以後倭國五年一朝,許用表章而不許用國書,許稱臣而不許稱王,表章必稱大明皇帝爺爺陛下,與諸藩相同。」

  菊池武政心中大怒,卻也只能強忍著怒火,重重頓首,應道:「哈依!」

  楊少峰又繼續說道:「第二,倭國須賠償因倭寇而遭難之大明百姓,自洪武元年至今,計為五千萬兩白銀。」

  菊池武政心中更怒。

  五千萬兩白銀,哪怕是對於擁有石見銀山的倭國而言,也是一個高到難以想像的數字。

  楊少峰瞥了菊池武政一眼,冷笑一聲道:「第三,倭國須賠償大明軍費一萬萬五千萬兩。」


  「第四,為保證大明百姓在倭國之權利,大明將在倭國設立使館,自此後,大明商人有在倭國自由經商之權,倭國無抓捕、審問大明百姓之權,若有大明商人在倭國犯事,須報請大明使館處置。」

  「第五,大明要在吉野和京都設立明人街,明人街視為大明本土,行大明律,不受倭國管轄,倭國百姓亦不得擅入。」

  「第六,釋放此前被倭寇所虜之大明百姓,並抓捕倭寇。」

  「等懷良來見本官的時候,本官需要見到十萬倭寇,少一個,今天這事兒就不算完。」

  「第七,倭國須割讓石見國給大明,未經大明使館允許,倭人不得擅自進入石見國。」

  等到楊少峰說完七條要求,菊池武政整個人都傻了。

  第一個條件雖然已經足夠屈辱,但也不是不能簽。

  第二個條件和第三個條件雖然能要了倭國的半條命,但是可以在賠償期限上面做文章。

  第六個條件也不算什麼。

  但是,第四、第五、第七條,這三個條件誰敢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