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章 解決之道

  林凡微微一笑:「我,山人倒有一計。」說著,右手就做諸葛亮撫須狀。

  「你就裝吧!說來聽聽!」矮仔成說。

  林凡說:「你可以去告啊!」


  林凡笑了起來:「也是,你這叫落井下石。」

  矮仔成看著林凡:「不是你也這樣看吧?」

  林凡說:「和你說笑呢!」

  「我現在可沒心情笑!」矮仔成說了這句話後,又從林凡手上搶回了那盒華子,重新點上一根,「就像這包裝一樣,裡面的和外面的不同。」

  林凡問:「就是呀,為什麼你的煙盒是華子的,但是煙又不是呢?」

  矮仔成說:「我看著這煙盒喜歡呀!硬盒的,裝其他煙也沒什麼呀!其實我不喜歡抽華子。因為貴!嘿嘿!還是本地煙比較好。外來的貴,外來的貴。」

  林凡說:「我就說嘛!我說我不有一計,說真的!聽不?」

  「聽。」矮仔成倒也爽快,「說!」

  「按照你的意思,他們是天不怕地不怕了啊!連出事後都敢在村里大搖大擺的,還以受害者的面目出現是吧?」林凡問。看來他的提問是有點抽絲剝繭的意思了。

  「是啊!我過去後,問他,希望他還錢。他還振振有詞,說就算這次出事了,過段時間再來一次就行了,到時不但還給我,還計算最高利息給我!」矮仔成說,「誰要他的高息啊!我老婆就是惦記著他承諾的利息,誰知道人家覬覦的是我們的本金!然後還說這次出事就是因為沒選好時辰啊,燒香沒燒好之類的。他做這事,菩薩怎麼會保佑他呢?真是本末倒置!」

  林凡說:「不但天不怕地不怕的,還以受害者自居。但是,你沒發現他這樣說,其實是有個軟肋嗎?」

  「軟肋?人家都天不怕地不怕了,還怕你什麼?最主要的是,我去法院諮詢,法院說這事必須有證據,而證據呢?我又去問了警察。人家警察都說了,確實要有證據,人贓並獲最好了。可是這是屬於邊防的事啊!邊防那邊我也認識人,不過人家還是一個意思,證據呢?哪怕是指向性的證據。可是那天他跑了,有人作證說他在村里沒出來。那我就和警察說了,警察說會找找監控看看,結果那天還真的沒見他出來過,晚上出來了。但是那天出事是那天的凌晨。這個就很難說了不是?反正就軟硬都水潑不進。」矮仔成越說越氣,「一下子就不見了三十萬。何況,那小子振振有詞的底氣是名和你說還有一點錢,就是不還你,也不是說不還你,而是說遲一點。結果在他們村里,我這個討債的反而理虧了。」

  林凡又問:「也就是說,他們,哦,包括你們這些曾經在海上討生活的,還是挺迷信的?」見矮仔成有些疑惑的樣子,林凡馬上轉了口風,「我的意思不是說你們迷信,而是你們相信神靈保佑的是吧?」

  矮仔成說:「這個肯定啦!我們在海上討生活的,每次出海,我說的是正式的出去打漁啊,都很講究的。我們信海上觀音。海上觀音會保佑我們的。當然了,首先是我們尊敬海上觀音,你又不是沒看過我們出海前的那些儀式,很虔誠的。這些事,不開玩笑,也不能拿來開玩笑。你剛來銀海灣的時候記得不?我不是和你說過一些例子嗎?」

  林凡點點頭:「我記得啊!不過我還真的沒有把那些事和篤信海上觀音這麼虔誠的信仰聯繫在一起。不過現在我能明白。我以前當導遊的時候,去的那些西南山區里少數民族地區里,他們篤信山神每次去打獵的時候,哪怕是旅遊區的表演性質的,都會很虔誠的殺一隻公雞,掏出雞肝看看紋路來判斷這次出發的凶吉。這和你們篤信海上觀音一樣的性質。」

  「那又怎樣呢?」矮仔成問,「篤信就能討回那些錢了嗎?」

  「能。」林凡很淡定的說,「你呀,先給我擬定一份股東大會的餐單,我和你交換!怎樣?」

  林凡這笑嘻嘻的嘴臉,讓矮仔成牙齒痒痒的:「你還和我交換?哦,這叫討價還價?」然後語氣就軟了下來,「你這股東大會的餐費費用我出了也行!只要你的這一計能成的話!」

  「那我就不客氣咯!嘿嘿!」林凡清清嗓子,「聽好了啊!你得下套!」

  「下套?」矮仔成的語氣聽上去有點不屑,似乎這種做法上不了台面。

  「嗯」林凡用手指敲敲桌面,「是的。下套。你沒聽錯!你呀,再去一次討債!兩公婆一起去!」

  「哦,要錄音錄視頻什麼的嗎?我說的是偷偷的,好留證據啊!」矮仔成諮詢林凡。

  林凡擺擺手:「那些不能作為直接證據的,就算打官司,也不採用的。不信你問問律師。」

  「那就算了。那我該怎麼辦?」矮仔成又問。

  「你必須當著對方至於十幾個人的面來下套。」林凡說,「我說的下套,是說話裡有話讓對方鑽進你的口袋裡來。你這麼說,『我去法院問過,對方說要證據。也去過警察那裡,都說要證據』,你這樣說的時候,對方肯定會說,『你要說我借,就找證據咯』,大概是這樣的話吧!那麼你說了剛才說的那些話做鋪墊之後,你就記得說『那你敢不敢當著海上觀音的面再說一次沒問我們借過這三十萬』的話,你說這話的時候,記得要你老婆再說一次!語氣要有點潑婦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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