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 通知宋野

  沈念禾點點頭,臉上的笑容依舊自然:「放心,我可沒機會和那種大人物接觸。」

  她似是想到了什麼,彎了彎唇角,提醒道:「不過,你還是提醒一下許學姐吧。聽說那位追她追得挺勤的。」

  路今安聽到許學姐三個字,表情沒有任何變化。

  「我會讓人提醒她的。」他說得很隨意。

  沈念禾挑了挑眉:「宋學長不是追許學姐追得緊嗎?這次怎麼這麼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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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今安往後靠了靠,語氣依舊平靜:「他被宋小叔送到基地里訓練了。短時間內,回不來。」

  沈念禾微微一怔。

  這一世,宋野這麼早就被修理了?

  她眨了眨眼,臉上浮起一絲毫不掩飾的幸災樂禍:「那等他回來,發現多了個人撬他牆角。我都有點擔心他會怎麼抓狂了。」

  路今安看著她那張明明說著擔心,卻笑得眉眼彎彎的臉,唇角也跟著上揚。

  這時服務員端上一盤清蒸魚,熱氣騰騰。

  路今安拿起公筷,夾了魚腹上最嫩的那一塊,放進沈念禾碗裡。

  沈念禾愣了一下。

  他不慌不忙地放下筷子,語氣自然:「這種事情,是得讓他知道。」

  沈念禾看向他。

  陽光從窗外斜斜照進來,落在他臉上,將那雙清冷的眸子鍍上一層暖意。

  這一刻,她覺得路今安格外順眼。

  她彎起唇角,端起茶杯,沖他舉了舉。

  路今安也端起茶杯,輕輕碰了一下。

  兩人相視一笑。

  用完餐,兩人又在餐廳坐了一會兒,閒聊了幾句各自近況。

  沈念禾順勢說道:「你先去忙吧。」

  路今安看她一眼,沒有多問,點點頭:「行。有事給我打電話。」

  「好。」

  兩人在餐廳門口分開。

  路今安上了那輛黑色的車,沈念禾站在原地,目送車子駛遠,才轉身朝學校方向走去。

  初冬的午後,陽光懶洋洋地灑在身上,不算暖,但也算不上冷。

  她沿著人行道慢慢走著,腦海里還轉著剛才飯桌上的那些話。

  秦燼、許知薇、宋野……

  這一世終於改變了,命運的軌跡也終於改變了。

  正想著,手機響了。

  來電顯示:媽媽。

  沈念禾彎了彎唇角,接起電話:「媽。」

  「念禾啊。」陳蘭的聲音從聽筒里傳來,「在學校呢?快放假了吧?」

  「嗯,月底就放。」沈念禾走到路邊的長椅旁坐下,「媽,你打電話有事兒?」

  陳蘭笑著說:「沒事就不能給閨女打電話了。不過還真有個事兒要跟你說,今年過年,你不用回老家了,直接在南城等著我們就行。」

  沈念禾一愣:「怎麼了?你們要來南城過年?」

  「不是南城,是東省。」陳蘭的語氣裡帶著點藏不住的喜氣,「你表姐玉琳,趕巧在年底結婚。你大姑讓咱們這些娘家人過去給她撐場面,我和你爸就跟其他親戚都商量好了,年前一起去東省。」

  沈念禾詫異:「表姐要結婚了?之前沒聽她提過有男朋友啊。」

  「誰說不是呢。」陳蘭嘆了口氣,「這孩子也是,瞞得嚴嚴實實的,等到要結婚了才跟家裡說。男方家條件挺好的,聽說家裡有錢,你大姑高興得不得了,天天在親戚群里發紅包。」

  沈念禾笑著問:「那男方人怎麼樣?做什麼的?」

  「具體的我也不是很清楚,只聽你大姑說,小伙子長得周正,對玉琳也好。」陳蘭頓了頓,「反正你大姑滿意得很,咱們也就跟著高興唄。」

  沈念禾點點頭:「那就好。那我們什麼時候過去?」

  「臘月二十五左右吧。參加完婚禮,我們就不急著回來了,想著在東省玩幾天,看看海,嘗嘗那邊的海鮮,等過完年再回老家。」

  陳蘭說著,語氣裡帶著點小得意,「怎麼樣,你爸媽時髦吧?旅行過年。」

  沈念禾笑出聲:「時髦,太時髦了。我支持。」

  陳蘭話鋒一轉提醒道:「你也別太累了。你賺來的獎金,自己好好留著,別想著給我們錢。」

  兩人又聊了一會兒,陳蘭問了問她在學校的情況,沈念禾只說一切都好,沒提郵輪上的事。

  母女倆絮絮叨叨說了十來分鐘,直到那邊有人喊陳蘭,才依依不捨地掛了電話。

  -

  某jun事基地。

  暮色四合,遠處的群山被夕陽染成一片深黛。

  訓練場上還殘留著白天拉練的痕跡,泥土翻起,腳印雜亂,空氣里瀰漫著汗水和塵土混合的氣味。

  宋野坐在訓練場邊的草地上,毫無形象可言。

  他剛結束一場二十公里負重拉練,作戰服被汗水浸透,緊緊貼在身上,勾勒出流暢而有力的肌肉線條。

  額前的碎發被汗打濕,凌亂地搭在眉骨上,臉上蹭著灰土,下顎還有一道被樹枝劃出的淺痕。

  狼狽。

  但也好看。

  那種從骨子裡透出來的銳利鋒芒,沒有被疲憊掩蓋,反而在這一身狼狽里顯得更加鮮明。

  像一頭剛剛廝殺了獵物的狼,蹲踞在草叢裡,安靜蟄伏著。

  腳步聲由遠及近。

  宋野沒有動,只是抬起眼。

  來人穿著一身筆挺的軍裝,肩章上是一槓三星。

  年輕的連長,沈鈺,京城沈家的旁系。

  沈鈺走到他面前,居高臨下地看著這個毫無坐相的「紈絝子弟」。

  如果是一個月前,他看宋野的眼神絕不會是這樣。

  那時宋野剛被送到基地,沈鈺聽說了他的「光輝事跡」。

  京城宋家的小少爺,南城有名的公子哥,成天賽車泡妞不務正業。

  他心裡嗤笑:又是一個被家裡扔進來鍍金的廢物。

  但現在——

  沈鈺看著眼前這個人,心裡只有兩個字:服了。

  這貨是真的猛。

  拉練,他第一個衝線。

  射擊,他半個月下來的成績超過了基地保持了五年的記錄。

  戰術推演,教官講一遍他就能舉一反三,把在場的老兵都問得啞口無言。

  短短半個月,「槍神」的稱號就換人戴了。

  上頭好幾個領導都動了心思,想把宋野留在部隊。

  說他是天生的軍人胚子,放出去虛度光陰簡直是暴殄天物。

  沈鈺從一開始的看不起,到後來的不服氣,再到現在的嘆為觀止。

  有些人,真的生來就帶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