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周三,下午三點鐘的樣子,忽然有一個陌生手機號給我打來了一個電話,我當時以為是林琳的那位律師方樂君先生給我打來了電話,可是待我接通電話後,對方竟是自報家門說是什麼導演……
我當時愣了好一會兒,然後忙問:「請問您找我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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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對方那位導演忙解釋道:「是這樣的,是任台長介紹的,讓我給你去的電話。還有,我也看了你跟你蒙毅大師的比武競技,我覺得你的確具有功夫巨星的潛質,所以我才給你打了這通電話,想跟你好好聊聊,不知你的意下……」
忽聽這麼說,我暗自怔了怔,然後,我問:「請問您是哪位導演?」
「本人姓馮。」
我聽著,不由得又是一怔:「原來是馮導?」
「是的,正是本人。」
「那……」我突然有些傻了,竟是一時不知道說什麼了。
待想了想之後,我便道:「對了,馮導,您這次給我電話,就是要找我演電影嗎?」
馮導則說:「我有這個意思。只是不知道你的意思?還有,我聽說你目前的工作也不錯,收入也可以,所以我就不知道你有沒有意嚮往娛樂圈發展?」
我聽著,又待想了想,然後道:「馮導,是這樣的,意向我是有,但我也不知道我行不行?」
隨後,馮導則道:「那好,那我們閒話短說。目前,我也只是剛剛發覺你有這個潛質,所以不可能立馬就有電影可拍。為了力推新人的話,我可以事先安排你在目前拍攝的電影中客串一下。然後……等時機成熟,我再根據你的特點,為你量身定製,寫個劇本,希望能一炮而紅,成為新一代功夫巨星。還有就是,這樣的話,也能給你一點兒時間,讓你去準備一下。因為我知道,你目前有工作,所以你辦理辭職也是需要過程。但我希望你能儘快辦理完畢辭職手續,這樣的話,我好給你安排時間。雖然你的功夫不錯,但畢竟你沒有接受過表演訓練,也沒有表演經驗,所以我想提前安排一位表演老師培訓一下你的表演。你看,這樣的話……你有什麼想法?」
我想了想之後,也只好道:「好的,沒有問題,馮導。」
「那好,那我們就事先這麼定了。這是我的手機號,你可以隨時給我電話。我的手機24小時開機。」
「行。好的。馮導。」
「那好,我劇組這邊還有點兒事情,就暫且跟你聊這麼多吧。」
「……」
隨後,待掛了電話,我開始有些按耐不住的欣喜了。
這玩意……怎麼說呢,雖然咱以前從來沒有過明星夢,但這……機會來了,能賺快錢,誰不想呀?
想想,一部電影下來,片酬就有可能高達數百萬,這……不香嗎?
所以……這玩意……機會來了,咱自然還是有點兒想法。
這時,劉靜瞧著我在辦公桌前突然手舞足蹈的,她便是問了句:「林總監,你突然抽瘋了嗎?」
忽聽她這麼一問,我才慌是回過神來,然後,我便注重了自己的行為。
不過,我也沒有向劉靜解釋什麼,只是顯得有些尬囧的說了句:「你不懂。」
說完之後,我也就起身出了辦公室,去了洗手間。
……
隨後,到了洗手間,我方便了一下,洗了洗手,然後便又是忍不住有些欣喜的點燃了一根煙來。
此刻,我多少有些激動的在想,看來我真是走狗屎運了?
這麼說來……咱打工人的生涯……要結束了?
咱也終於有機會要離開東莞了?
我這麼想著,忽然,我的手機又響了起來……
隨後,我掏出手機一看,只見又是個陌生的手機號打來的,由於這會兒心情好,所以我也就沒多想,直接接通了電話。
「喂,您好!」我言道。
「您好!請問是林晨先生嗎?」
我忙道:「我是,請問您是……」
「您好,我是林琳的律師方樂君,之前在加拿大的時候,我有跟您通過電話,不知道您還有印象沒有?」
「有。」我忙道。
於是,接下來,方樂君律師言道:「那好,林晨先生,那我們說正事吧。您就告訴我,您在什麼位置?我只需要耽誤您2分鐘的時間。」
聽著他蠻著急的,我也就忙是將我公司的地址告訴了他,然後我和他約好了下午4點半鐘在樓下的咖啡館見。
……
一會兒,到了4點半鐘,我在樓下的咖啡館見了方樂君律師後,他就直接拿出了一份文件來,沖我言道:「林晨先生,按照程序,您得在這兒簽個字。完了之後,我會按照林琳女士遺囑里所寫的,將她的全部遺產轉給您!」
我聽著,心裡可是『咯咚』了一下……
但,面對方樂君律師,我只能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緒。
接下來,我忙問:「請問林琳她……究竟怎麼了?」
方樂君律師便道:「抱歉!林琳女士事先已經囑咐過我了,要我不要講明她真正的死因!所以非常抱歉!林晨先生,您只需要簽字和領遺產就OK了!」
聽方樂君律師如此歉意的解釋,我似乎也不知道說什麼好?
本想再繼續追問,但我想,恐怕我繼續追問下去,他也是這樣回答?
我竭力控制了一下心中的沉痛,然後,我說:「也就是說……林琳現在已經不在人世了?」
「是的。沒錯。這個我可以確定,林琳女士已經去了另外一個世界。好了,林晨先生,麻煩您快點兒簽字吧,因為我還要趕飛機,謝謝!」
聽他這麼說,我也不知道該不該簽字?
無奈之下,我便問:「林琳女士的遺囑里……為什麼會有我呢?」
方樂君律師則道:「抱歉,林晨先生!這個我也不知道?林琳女士只是告訴我,她在這個世界上唯一的親人,也就只有你了!」
接著,方樂君律師又補充道:「她在加拿大一直只是一個人,沒有其他親人。這一點我是知道的。」
聽他這樣說,我又是愣了愣,然後我問:「我一定要簽字嗎?」
方樂君律師便道:「當然。我千里迢迢從加拿大趕回國內,就是需要您的這個簽字!」
最終,我沉痛的思慮了許久,還是按照要求籤了字。
待我簽字後,方樂君律師便雙手遞了個信封給我,道:「這裡裝的是一張滙豐銀行的卡,卡里有三千萬美元。密碼也在信封中。」
隨即,方樂君律師又忙解釋了一句:「本來是有五千萬美元的,但按照林琳女士的遺願,捐了兩千萬美元。」
隨後,方樂君律師又雙手遞給了我一張他的名片,道:「林晨先生,這是我的名片,如果卡上錢數有什麼不對的話,您可以按照名片上電話,打去律師事務所投訴我。好了,就此告別了,再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