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定親

  第122章 定親

  水至清則無魚,人至賤則無敵。

  這句話魏徵是沒有聽過的,但是此時他卻已經深刻體會到了。

  大唐怎麼會有如此不要臉的人呢?

  可惡!

  魏徵正準備怒斥李惜兩句,然而還沒等他開口,周圍的閒言碎語就已經傳到了他的耳中。

  「嘖嘖——沒想到逛個街都能遇到這樣的事,你們說這事是不是真的?」

  「當然是了,你沒看到蜀王都跪下了嗎?」

  「就是就是,男兒膝下有黃金,蜀王可是皇子,他都跪了,此事還能有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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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錯,肯定是真的——」

  聽到周圍的議論聲,魏徵的臉頓時就黑了。

  真箇屁啊!

  這小子就是在造謠啊!

  像這種不要臉的傢伙,他膝蓋下面有個屁的黃金啊!

  魏徵想要申辯,但李惜已經站起身來,一臉認真的開了口。

  「去年元宵,我在長安燈會時偶遇了她,這就是上天安排的緣分,對此我深信不疑。」

  說到這裡,他微微一笑,臉上滿是深情。

  「沒有一點點防備,也沒有一絲顧慮,她就這樣出現,在我的世界裡,帶給我驚喜,讓我情不自已。」

  「你說謊!」

  魏徵當即大聲指責李惜。

  「去年元宵如雪隨她母親回娘家了,根本沒有留在長安!」

  「噢——原來她叫如雪啊!」

  李惜的眼睛頓時亮了,然後露出了一臉的回憶。

  「當然我在這裡,如雪在那裡,我在這邊,如雪就在那邊,我轉過頭時,就立刻在人潮中看到了她!」

  說著,他就伸出手指向遠處。

  「眾里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李愔這句詩一出,周圍的吃瓜群眾們紛紛露出了驚嘆的神情。

  幾個書生打扮的青年甚至開始當眾叫好。

  「好!好詩啊!」

  「蜀王果然是用情至深之人!」

  「魏家真是好福氣!」

  魏徵:「(十皿)」

  我家怎麼就好福氣了?

  這特碼的是天降橫禍啊!

  眼看著謠言愈演愈烈,已經變得難以澄清,魏徵似乎已經預見到了自己家宅不寧的情景。

  向來剛正不阿的他,這一刻無奈之下做了一個違心的決定。

  「蜀王,我不去彈劾你了,就像你之前說的那樣,咱們兩清了,你趕緊澄清謠言吧!」

  「謠言?什麼謠言?」

  李惜一挑眉,然後仰首挺胸的大聲開了口。

  「我李惜行得正,坐的直,始亂終棄的事情我做不出來,就算你給我再多的錢也沒有用!」

  魏徵:「???」

  我什麼時候讓你始亂終棄了?

  我什麼時候要給你錢了?

  你特麼還敢造謠?

  魏徵恨得牙痒痒,雙目之中幾乎要噴出火來。

  「蜀王,你到底想怎麼樣?難不成真想娶如雪不成?告訴你,我不同意!」

  噗通!

  魏徵的吼聲剛落,李惜就再次跪在了地上,一臉絕望的仰天大喊了起來。

  「不!!!」

  他一邊大喊,一邊像海豹一樣,用雙手拍打著自己胸口。

  「如雪!!!不!!!」

  那撕心裂肺的喊聲,讓在場的所有人為之動容。

  甚至已經有不少人對魏徵指指點點了。

  「你們看,那個就是魏徵,嫌棄人家蜀王,不願把女兒嫁過去呢!」

  「真的假的?他家又不是五姓七望,哪裡的底氣嫌棄人家?」

  「誰知道呢?大概是占著聖上的寵信吧,那什麼——對了,叫恃寵而驕!」

  「原來如此,蜀王真可憐——」

  聽到眾人的議論聲,魏徵頓時面色大變。

  他可是御史大夫,屬於清流中的清流,最注重的就是名聲。

  因為御史最大的權力就是「風聞奏事」。

  意思就是不管有沒有這事,只要我聽說了,那麼我就能用這件事來彈劾你。

  什麼?你不服?

  那行,你自證清白吧!

  證明不了就得認罪,要是能夠證明這事就算了,御史也不用擔任何責任。

  因為「風聞奏事」本就是御史台的權力。

  說白了,這就是御史利用自己的好名聲,站在道德和法律的制高點,對其他人進行降維打擊。

  但這一切都畢竟建立在自己的名聲上。

  名聲好了,自然是無往不利。

  但若是名聲壞了,御史這職位就算是廢了。

  到時候別說彈劾別人了,甚至還有可能被別的御史彈劾,成為對方的墊腳石。

  魏徵自然也知道這一點,所以他急了。

  畢竟他是剛直沒錯,但他卻不是愣頭青。

  什麼時候該硬氣,什麼時候該服軟,他還是分得清的。

  眼看自己的名聲已經在崩潰的邊緣,他立刻當機立斷,大聲朝著李惜開了口。

  「自古婚姻大事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既然你是真心喜歡如雪,就請讓陛下降旨吧!

  只要陛下能夠同意,老夫自然沒有什麼好說的,若是陛下不同意,也請蜀王以後莫要糾纏!」

  關鍵時刻,魏徵果斷選擇了甩鍋。

  在他看來,李世民平日裡都是躲著他走,生怕他動不動就來個犯顏直諫,怎麼可能願意跟他做親家?

  而只要李世民不同意,這事就怨不到他的身上,李惜以後也沒辦法再拿此事做文章。

  他的想法是好的,但他卻忽略了一個最重要的環節。

  那就是當事人。

  如果是別的皇子要娶魏如雪,那麼李世民絕對是不會同意的。

  但李惜就不一樣了。

  在李世民看來,皇室老六碰上朝廷噴子,那就是以毒攻毒!

  雙方都不是省油的燈,誰勝誰負還不一定呢!

  而且不管是誰勝誰負,對於他來說都不是一件壞事!

  本著這樣的想法,李惜剛把這事跟他一說,他基本上想都沒想就同意了。

  當天下午,禮部便和宗正寺一起出動。

  頭天納采問名,次日納吉納徵,第三天便請期定下迎親之日,效率直接拉滿。

  三天下來,忙到麻木的魏府眾人腦子都是懵的。

  魏如雪更是感覺莫名其妙。

  三天前她還待字閨中,怎麼三天之後就成了別人的未婚妻,就等著出嫁了?

  也說不上高興或者不高興,就是感覺挺突然的,還有一絲絲的害羞。

  而裴氏卻是挺高興的。

  作為魏徵的妻子,她一向也以廉潔儉樸著稱。

  平日裡她安貧若素,曾多次拒絕皇室賞賜,堪稱是賢內助的典範。

  她能夠接受貧窮,但這並不意味著她喜歡受窮,更不會選擇沒苦硬吃。

  所以當李惜親自奉上千兩黃金時,她心裡的好感度一下子就上來了。

  五姓七望中最貴的博陵崔氏女出嫁時,陪門財高達百萬錢,折算下來不過也就一千貫。

  而她的女兒陪門財是千兩黃金,折算下來就是一萬貫,是博陵崔氏的十倍!

  這叫什麼?

  這就叫排場!

  最重要的是,女婿一點架子也沒有,不但長得英俊,說話還好聽。

  「丈母,有句話說得好,叫娶妻先看丈母娘」,當我看到您的時候,我就知道,如雪我娶對了!」

  李惜拉著裴氏的手,臉上真情流露。

  「我堅信如雪和您一樣秀外慧中,溫柔體貼,善解人意,勤儉持家,貌美如花,風華絕代,傾國傾城,國色天香——」

  裴氏:「(☆v☆)」

  魏徵:「(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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