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秦銘的提醒下,程咬金不好意思的抹了抹嘴角。░▒▓█►─═ ═─◄█▓▒░
也是這個時候,他才發現剛才放著漏斗的牆角處,還擺著另外一個模樣奇怪的東西。
乍一看,那東西就像是個大號的鐵環,但是整體呈梨形,底部還裹有皮革。
程咬金算是見過世面的,但眼前這個東西卻是第一次見。
心中雖然疑惑,但程咬金還是順手將東西拎了起來,分量不輕。
「秦老闆,這是何物?」
看著程咬金拿到跟前的物件,李世民皺著眉頭,滿臉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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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他貴為秦王,也同樣認不出這東西是什麼。
秦銘笑了笑,擺出李世民熟悉的那副神秘表情:「此物……名為馬鐙!」
秦銘接過馬鐙,順勢擺弄了一下:「騎乘時,將馬鐙放置於馬腹兩側,雙腳置於馬鐙之上,可以穩固身形,免得騎手掉落。」
「馬鐙?」
李世民皺著眉頭,滿臉不解。
秦銘笑著點點頭:「等秦王馴馬失敗的時候,你可以把這東西送給他。」
李世民若有所思,盯著馬鐙看了片刻:「區區兩個鐵環,就可以幫秦王馴服戰馬?」
「看你的模樣,應該是騎過馬的。」
秦銘上下掃了李世民一眼,淡然解釋道:「初次騎馬時,你有沒有遇到過無法夾緊馬腹,最後跌落的情況?」
李世民下意識點頭。💗😈 👤♦
「這就對了。」
秦銘拍了拍馬鐙,笑道:「此物,就是支撐騎馬者的雙腳,提供借力的地方,既能保護騎馬者的安全,同時也能夠解放雙手。」
「秦王的馬術的確高超,對上馬王還是不夠看,但有了這幅馬鐙,情況就完全不一樣了。」
李世民心中恍然,雙眼微微瞪大幾分。
旁邊,程咬金一手提著漏斗,探頭看著馬鞍。
良久後,程咬金不知道想到了什麼,臉色一變:「大人,此物……」
沒等程咬金說完,李世民不留痕跡地搖了搖頭。
「既然如此,那我就先謝謝秦老闆了。」
李世民雙手抱拳,客氣道謝:「若這馬鐙真有如此奇效,待我立功之後,定然會有重謝。」
說著,李世民伸手摸向馬鐙。
不過沒等他碰到,秦銘已經先一步按到馬鐙上。
見狀,李世民略感疑惑:「秦老闆這是……」
「店小利薄,李先生總不能空手套白狼吧?」
秦銘樂呵呵一笑:「友情價,一百……不,兩百文!」
李世民臉色頓時黑了下來。
最後,秦銘滿臉笑容的送李世民離開酒館,跟在旁邊的程咬金一手提著馬鐙,另外一隻手上則提了個漏斗。
「歡迎李先生下次再來啊。♔🎄 ➅➈ѕ𝕙ᑌχ.𝓒𝓞M ✎☠」
秦銘顛了顛手中的錢袋子,笑容濃郁:「別忘了重謝。」
李世民勉強扯出個笑臉,領著程咬金迅速離開。
秦銘望著兩人的背影,心情大好。
重生古代,秦銘除了賺錢外,一直都想試試騎馬。
畢竟在前世,騎馬可是有錢人才能玩的東西,為了達成這個願望,秦銘私底下還做了不少功課,了解到不少消息。
比如說,大唐雖然已經有了馬鞍,但極其簡易,遠沒有後世完善。
再比如說,馬匹三件套中,除了馬鞍外,馬鐙和馬蹄鐵都還沒有出現。
於是乎,秦銘斥巨資「十文」找鐵匠打造了一副馬鐙,為的是騎馬的時候,能保護自己的小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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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鐙打造好後,秦銘跑到馬行問了一下價格,然後……悔得腸子都青了。
最差的丁等馬,售價百兩,至於最好的甲等馬,同樣售價百兩,不過是黃金。
果然,無論是前世還是大唐,騎馬都是有錢人才能玩的東西。
得知騎馬沒了希望,秦銘每次看到閒置的馬鐙都忍不住心生怨念。
十文錢啊!
當時的十文錢,可是秦銘兩天的伙食費!
好在借著這個機會,秦銘成功處理了馬鐙,一來一回賺了一百九十文銅板不說,順帶著還白賺了一份人情。
一舉兩得!
秦銘低頭看了眼錢袋子,笑容燦爛。
剛才那兩粒碎銀子,重約三錢,再加上這兩百文,今天一上午的收入,就頂的上以前半個月了。
「有了錢,接下來就可以進行下一步計劃了!」
想著老程在漏斗上摳摳索索,撿糖粒吃的模樣,秦銘微微一笑。
其實也不怪老程沒見過世面,現在大唐市面上只有黑糖和蔗糖兩種糖,雖說是糖,但略有苦味,顏色也不如白砂糖好看。
原本秦銘提純白糖,為的只是做菜,改善伙食,但老程那副嗜糖如命的反應,則讓他有了新的想法。
提純大量白砂糖,高價兜售。
古今中外,歷朝歷代,什麼生意最賺錢?
當然是獨門生意!
第一個製作白砂糖的人,要到七八百年後的大明才會出現,現在這個時間,對方爺爺的爺爺都不知道有沒有生出來,完全不用擔心會人跟搶生意。
有了目標,手裡又有了活動資金,秦銘二話不說直接關了酒館準備出門。
酒館生意不景氣,每天只有大貓小貓三兩隻,靠賣酒做菜,什麼時候才能賺到大錢?
他是一個純粹的人,一個脫離了低級趣味的人!
開酒館炒菜賣酒算怎麼回事?
這種白色的、顆粒狀的晶體,才是酒館未來的出路!
想到這裡,秦銘摸了摸下巴。
突然覺得這個想法好像有點危險?
不過沒錯啊,自己說的是白砂糖嘛!
秦銘沒有在酒館門外多待,揣好錢袋子,又把那兩粒碎銀小心翼翼塞進懷裡,大步朝著西市的方向走去。
長安城內共有兩處最大的坊市,東市和西市。
雖說平康坊離東市就一條街的距離,但秦銘絲毫沒有去東市買東西的念頭。
原因很簡單,為豪商巨富達官貴人們設立的東市,實在不是他這種小酒館老闆能惦記的。
秦銘到現在都記得清清楚楚,他第一次去東市時,跟路邊的乞丐聊了幾句。
然後,那乞丐得知他在平康坊有個酒館後,表示的極度不屑。
「開什麼酒館?還不如跟著我要飯,我一天乞討的錢,比你開酒館一個月掙得都多。」
說這話的時候,那乞丐還得意的晃了晃破碗,碎銀子撞擊碗壁的聲音,清脆悅耳。
從那之後,秦銘就再也沒去過東市。
和東市比起來,西市顯得極其親民,物美價廉,而且和東市不同,西市里除了有長安城本地商人外,還有一些來自於外邦的商人。
吐蕃、突厥、新羅、胡人等等,紛紛在西市落腳,不僅賣的東西新奇,說話又好聽,秦銘很樂意跟他們打交道。
半個時辰後,秦銘終於看到西市的輪廓。
然而,就在秦銘準備進西市時,卻被西市口一堆人群吸引了注意力。
只是遠遠地看了一眼,秦銘便收回了目光,畢竟他很清楚自己現在要做什麼。
然後……秦銘不由自主朝著人群走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