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不甘心

  陶陽是唐明雲的同窗,也一直是唐明雲的偶像兼好友。

  當年陶陽和李斯文,在名利場上的爭鬥,弄的大明鳳陽府的名利場上,沸沸揚揚。

  甚至連周圍府衙的很多大人,都有所耳聞。

  這兩人之間的鬥爭,可比今時今日,唐明雲和王玉倫之間激烈多了。

  最終,陶陽和李斯文還是罷手言和了。

  唐明雲此時看來,陶陽決定放下往日恩怨的時候,和自己此時的心情,大概十分相似。

  他一定經過了多日精神上的鬥爭與掙扎。

  此事過去之後,再回頭去看。

  顯然,兩人從兩敗俱傷中走了出來,共同實現了雙贏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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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顯然,就說明了一個道理,和則兩贏,斗則兩虧。

  唐明雲想通此事之後,便決定幫王玉倫,安排一個時間,讓他和范明,單獨見上一面。

  眼看年關將近,鳳陽府巡撫衙門裡的每位大人,都異常忙碌。

  每天大會小會不斷,手頭還有很多公務要處理,一年中沒有處理完的事情,一股腦的都集中在了這會兒。

  范明的日程安排,每天也都排的滿滿當當。

  有時候,連晚上練字的時間,都讓給了緊急公務的處理。

  一些在之前,安排好的會見,或往常的例行文書,只要能壓的,幕府里一概都壓了下來。

  除非是緊急突發事件,必須當天處理的,唐明雲會對范明特別說明。

  范明才會在乘馬車去某處視察的途中,或者在用午膳之中,抽一點時間,草草看上幾眼,在文書上面寫上自己的意見,批覆下來。

  至於,被范明壓下來的文書當中,就有趙元和都察院送來的,有關杜如晦案和趙光明案的調查摺子。

  杜如晦的貪墨案,隨著他上吊身亡,都察院對他的審查工作也就僅僅只限於他本人了,無法涉及其他大人。

  至於名利場上,和杜如晦有千絲萬縷利益關係的內幕,隨著杜如晦的死亡,也就成了永遠的秘密。

  督察院奉命,對杜如晦進行抄家。

  根據現場統計,杜如晦田宅土地,及銀兩共計一千萬兩。

  在這一千萬兩中,屬於貪污受賄的,只有四百二十萬兩,其餘的無法查明其來源。

  杜如晦的貪墨案件,隨著他的身亡,只能如此草草結案。

  可是這樁案子,並不是督察院說結就結的。

  畢竟督察院是受鳳陽府巡撫衙門所託,負責審理杜如晦一案的。

  此案調查文書寫完之後,還需呈上鳳陽府巡撫衙門裡,再做定奪。

  趙光明的案子,就更加複雜了。

  從督察院現已掌握的證據來看,趙光明和杜如晦之間,並沒有直接利害關聯,也沒有利益糾葛。

  既然兩人沒有利益糾葛,沒有仇恨,趙光明為什麼要謀殺杜如晦呢?

  此事,趙光明在衙門裡供認不諱。

  他說,因為當初,他在都察院主持對杜如晦的職務審查的時候,董凡因收受了杜如晦的賄賂。造成職務審查和真實情況有很大的差別。

  他原是本案的主理人,卻因為聽信了董凡的一面之詞,草草結案,犯了瀆職罪。

  他之所以,要謀殺杜如晦,就是想落個死無對證,以此來掩蓋,自己當年的瀆職之罪。

  趙光明說的這個理由,任誰聽起來,都覺得十分牽強。

  督察院審查此案的大人們,沒有人相信,趙光明說的這個理由。

  但趙光明一口咬定,說自己的殺人動機,就是如此。

  有關衙門,也沒有調查出新的線索,所以根本無法繼續查下去。

  督察院那邊,對趙光明的私人財產進行清算,最後發現,趙光明來路不明的房產加銀子,一共有八百多萬了。

  趙光明說,這些銀子並非是自己收受賄賂得的,而是因為他的職務身份使然,所收的灰色收入。

  他給調查案件的大人們算了一筆帳。

  說自己每去下面一個地方查案,基本都會獲得幾萬兩銀子的灰色收入,有的時候可以達到十幾萬兩,甚至幾十萬兩之多。

  這些收入,包括下面州縣的大人送的,當地的特產。

  這些只要都察院的大人下去查案都會有,有些衙門直接給他們塞幾幅字畫,甚至名貴的中草藥,靈芝,人參,鹿茸之類的,價值可能上萬兩白銀。

  另外,下面的衙門,可能考慮到都察院的大人們晚上無聊,便找幾位大人陪都察院的大人,摸幾圈麻將。

  一晚上下來,收入個幾千上萬兩銀子,都不叫事兒。

  逢年過節,督察院下邊兒的大人,會來他的府上走動。

  一來二去,一年最起碼有十多萬兩的收入。

  這個數字一點兒都不誇張,趙光明在督察院做了二十多年的事,手頭有些灰色收入,任誰都知道,再正常不過了。

  趙光明對督察院審查小組,承認自己謀殺杜如晦一事,卻對其他罪行一概否認。

  調查組再問下去,他就閉口不言。

  都察院沒辦法將此事再查下去,只好寫了結案文書,上報給鳳陽府的巡撫衙門。

  唐明雲知道,范明對這兩件案子十分關心。

  所以,當他得到這兩份結案文書之後,立刻送到了范明的書房裡,特意擺在了當天公文的最上面。

  很多天過去之後,范明並未對這兩樁案子,做任何批覆。

  不僅沒有批覆,甚至有一次,唐明雲在范明的書房裡整理公文,聽到袁震進來問起此事。

  袁震一進門,就對范明說道:「范大人,最近有關杜如晦和趙光明的案子,下面的大人議論紛紛。」

  范明問:「哦?是嗎?大家都是怎麼說的?」

  袁震說道:「有人說,杜如晦和趙光明的案子,之所以遲遲沒有結果,是因為下面有很多大人在替他們活動。范大人,以我之見,這兩樁案子不宜再拖啊,還是要儘快結案的好。若是再拖下去,恐怕對巡撫衙門裡的名聲,也大為不利。眼看就要過年了,這個時候,可千萬不能,再出什麼事端啊。」

  范明說道:「這兩樁案子,你我兩個衙門就不要插手了吧。督察院負責辦理此案,交給他們就行了。」

  范明話雖如此,但那兩份結案文書,一直壓在他的書房裡,遲遲沒有批覆。

  這讓都察院該怎麼做呢?

  唐明雲對此事暗中揣摩。

  漸漸的,他還真琢磨出一些事兒了。

  他認為,范明之所以不批結案文書,可能是有兩個原因,其一就是不甘心。

  這樁案子的結果,並沒有達到他想要的目的。

  其二就是留著後手,伺機而動。

  杜如晦一案,表面上來看,和趙光明並沒有什麼關係。

  就算趙光明,在公堂上說的理由成立。

  最多也就是個瀆職之罪。

  說白了,只要涉案金額不大,上下打點一下,回家休息一段日子,過兩天風聲不緊的時候,就又回到衙門裡上任了。

  他犯不著對杜如晦進行謀殺。

  這起謀殺案的背後,不用別人說,范明都知道,一定還有更為複雜的原因。

  可這背後複雜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呢?

  目前僅知的線索是趙光明的夫人,和壽州知州宿乃千的夫人是姐妹。

  兩家之間,在表面上,並沒有太多的來往。

  可是,督察院送來的調查文書上卻寫著,兩家關係十分親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