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好行頭

    到底是要點面子的,喬大嫂也不好厚著臉皮繼續吃了,本來伸出去的手只好收了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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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喬大嫂對上喬老太不滿的神色,訕訕一笑道,「娘,我這一時有些忘了……」

    喬老太哪兒不知道這是喬大嫂找的藉口?

    這種事兒哪能忘?分明就是故意的。

    不過喬大嫂礙著喬大嫂是自己的兒媳婦,也不想說太重的話,只淡淡的應了一聲。

    大家繼續忙活,炸好了肉丸子,魚丸也做的差不多了。

    至於素菜,也要提前洗好。

    明天上午開始籌備酒席,就要來的方便多了。

    要不然十桌左右的酒席,一上午的時間,肯定是備不好的。

    從下午一直忙到了天黑,大家才作罷。

    晚上喬染就在娘家過一夜了,不回縣城去。

    來回比較麻煩,等明天吃過酒席,正好和江衛國一道回縣城。

    喬家蓋了新房子,又有老房子,所以晚上有她睡覺的地方。

    雖說條件差了點,不過也就湊合一晚上睡一覺罷了,喬染也不嫌棄。

    躺在床上,喬染忙了一天也覺得累了,很快就睡了過去。→

    第二天辦婚事,所以一大早喬家人就早早的起來,準備忙活。

    喬志峰因為結婚,高興的一整夜基本上都沒怎麼睡,但是精神還不錯,一早起來精神抖擻的。

    可能是因為今天是新郎官,心裡頭高興,神采飛揚,所以才會顯得倍有精神氣兒。

    一大早,喬志峰也收拾打扮了一番。

    今天是自己結婚的大日子,怎麼著都得捯飭捯飭,不能太寒酸邋遢了。

    喬染之前給喬志峰買了一套衣服,加上小皮鞋,喬志峰換上了新衣服新鞋子,整個人頓時換了面貌。

    和平時比起來,喬志峰看上去帥氣了不少。

    本來喬志峰的底子就不差,拿二十一世紀的話來說,就是個陽光大男孩,帥小伙。

    要不是喬家條件差,喬志峰這樣的小伙子,可是非常受女孩子們歡迎的。

    這年代不一樣,在女孩子們看來,條件要比臉來的重要。

    之前喬家一直沒有蓋房子,喬志峰連個自己的屋子都沒有,想要娶媳婦,非常難。

    現在喬家蓋了新房子,喬志峰能分兩間屋,人家女方自然也就鬆口同意了婚事。

    等喬志峰成家後,喬家老兩口也就不用愁著孩子們的事兒了。

    要不然有個兒子沒成家,難免會操心他的終身大事。

    喬志峰換好新衣服新鞋子,特意竄到喬染跟前,沖喬染問道,「姐,你看我這一身衣服,好不好看?」

    這衣服鞋子都是喬染給買的,喬志峰自然得問一問喬染的看法。

    喬染上下打量了喬志峰幾眼,這一米八的塊頭,模特的身材,完全能把衣服撐起來。

    新衣服和小皮鞋穿在喬志峰身上,還是挺好看的。

    這一身行頭出去,估計生產隊的那些小姑娘小媳婦兒都得看的犯花痴。

    喬染笑眯眯的回了一句,「好看,當然好看了!不過最主要的還是人好看,所以穿著這身衣服才好看。要是人不好看,撐不起衣服也不行。」

    

    被喬染這麼一夸,喬志峰一個大小伙兒,面露一抹羞澀。

    「姐,我這粗糙的樣子,哪裡好看了。還是你的眼光好,挑的衣服好看!」喬志峰倒不是謙虛,是真的對自己的長相沒什麼自信。

    在這年代的審美看來,男人得長的胖一點,白一點才好看。

    喬志峰常年幹活兒,皮膚養的黑黑的,在他自己看來,算不上什麼俊的。

    不過喬染覺得,喬志峰這樣的,類似古天樂那款,黑了點卻更有男人味。

    可惜,喬志峰對於自己的優點好像有點兒不自知。

    喬二嫂在一旁笑著道,「志峰,你今兒個確實好看。

    我還沒看過這麼俊的新郎官呢,比你二哥當初結婚的時候要帥氣多了。」

    喬二嫂說的也是實話,雖說喬二哥長的也不差,但是當時結婚,連一件像樣的新衣服都沒有,哪兒能有喬志峰穿的這般體面?

    有句話說得好,人靠衣裝馬靠鞍,穿的破破爛爛的,肯定是會影響外在形象與氣質的。

    又被喬二嫂誇了一頓,喬志峰「嘿嘿」一笑,透著一股憨傻的氣質。

    喬染在一旁打趣道,「二嫂,你這樣說也不怕二哥吃醋呢?」

    喬二哥立馬在一旁表態,「我不吃醋,你二嫂說的是事實,當初我結婚的時候,可沒志峰這麼俊呢。」

    喬大哥也跟著笑了起來,「那是,咱們都不能和志峰比,志峰現在多好看啊,不僅咱們比不上,整個生產隊估計都沒幾個人能比得上。」

    喬大嫂有些酸酸道,「確實不能比的,那時候小妹又沒幫你們買新衣服小皮鞋,哪像志峰這樣,一身新。打扮的好,當然顯得好看了。你們要是也能穿成這樣,肯定也不差的。」

    對於喬大嫂的話,大家也只當是沒聽見。

    喬大哥拍了拍喬志峰的肩膀,「準備好了,咱們趕緊吃點早飯,等會兒出發接親去。」

    想到接親,可以把媳婦兒娶回來,喬志峰的臉上堆滿了笑,「好嘞。」

    早飯喬家就簡單的備了點,一人煮了一碗麵條吃。

    可就是這樣,也是不錯的了。

    要不是喬志峰今天結婚,早飯家裡只能吃玉米糊糊,哪有什麼麵條吃。

    其他幫忙接親的親戚也早早的過來了,這種大事,大家都放在心上,提前過來,生怕耽擱了。

    對於這些幫忙接親的親戚,喬家也得招待,早飯給大家吃的也都是麵條。

    一大早能吃上白面麵條,大家都很知足。

    吃完早飯,大家一起出發去新娘子家接親。

    喬志峰也是整裝待發,穿著新衣服,小皮鞋,騎著自行車。

    生產隊的親戚鄰居都過來湊熱鬧,看到喬志峰的行頭,都嘖嘖稱讚起來,「哎呦喂,志峰今天不得了啊,看著比平時俊了不少。」

    「這新衣服小皮鞋穿著,能不俊嗎?那句話說的太對了,人靠衣裝佛靠金裝,收拾打扮好了,怎麼會不俊呢。」

    「乖乖,這一套新衣服,一雙小皮鞋得不少錢吧?城裡人估計都置辦不起,喬家竟然給喬志峰置辦了這身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