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終於要開幹了

  太陽下山時海風吹來,涼爽清新,帶著一絲鹹味與夕陽餘溫。

  陳大壯蹲在門口抽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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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煙不是自己卷的,是張炬昌和張炬明兩兄弟派的。

  林秀琴拉著妹妹做飯去了。

  陳東終於不用站著,與兩個表哥在屋裡尷尬地坐著。

  這比剛才站著還難受。

  兩個表哥顯然不善言談,問一句答一句,沒過多久陳東便沒了聊天的興致。

  他自己本就是個悶性子,還得應付兩個更悶的,索性不再說話,低頭吃起花生。

  林秀琴今天很高興,一直有說有笑,不像往常那樣愁眉苦臉。

  她一高興,把家裡一隻雞也給殺了。

  這可把陳大壯心疼壞了。

  這三隻雞他養了快一年,本來打算留著過年吃的,就這麼沒了一隻。

  林秀琴橫了他一眼。

  妹妹難得拖家帶口來一趟,殺只雞怎麼了?

  陳東沒閒著,找個藉口回房間準備貸款資料。

  一份申請表就填得他頭皮發麻,格子小,要寫的內容又多。

  都不知是哪個傻13設計的,純噁心人。

  差不多忙到母親喊吃飯,他才勉強填好。

  承包合同、身份證、戶口本這些都在鎮上複印過了。

  他把申請表和這些材料夾在一起,收進一個紙質檔案袋。

  一切就緒,只等提交審批了。

  晚飯很豐盛,除了自家的青菜、雞、魚乾、蝦,還有林秀清帶來的三斤土豬肉。

  大家都吃得很高興,就陳大壯一個人喝著悶酒。

  林秀琴沒少瞪他。

  第二天,陳東去農信社交材料時,周主任看到申貸金額,以為自己眼花看錯了。

  二十萬?

  他們家這條件能行嗎?

  不過這是申請人的權利,審批權在上一級的縣農信社,能不能批也不是他說了算。

  他先收下材料提交上去,等出了審批意見再調整也不遲。

  陳東這二十萬不是隨口報的。

  他初步核算過成本,沒這個數確實做不起來。

  況且有陳大強一家擔保,二十萬應該問題不大。

  人家少說也有近百萬家底。

  審批比預想的快。

  材料交上去第二天,周主任就打電話來通知:

  要麼把金額降到五萬,要麼增加有實力的擔保人,還要求擔保人與申請人是親屬關係。

  一切都在預料之中。

  陳東把審批意見交給李漢榮,協調陳大強的事讓他去辦。

  「二十萬?真能貸下來?」李漢榮也嚇了一跳。

  要知道在村里蓋一棟三層半的好房子,也就幾萬塊錢。

  二十萬在農村簡直是個天文數字。

  「別多問了,您先去問擔保人要材料。銀行還得審批擔保資格。」

  陳東遞過去一張手抄的資料清單。

  見李漢榮鄭重其事地掏出老花鏡端詳,他又催了一句:「別看了,趕緊上路吧。」

  「上路?」李漢榮覺得這話像在罵人。

  「出發。」陳東馬上改口,心想這老頭事兒真多。

  ……

  陳大強拿著李漢榮給的資料清單,手都有些發抖。

  「這小崽子真敢獅子大開口啊,二十萬?他怎不直接申請二百萬!」

  「二十萬……能批下來嗎?」陳明皺了皺眉。

  他是了解政策的,如果陳東真能把作物種起來,還能申請每畝最高八百元的國家補貼。

  這麼一算,二十萬也不是不能接受。

  他把政策跟父親說了一遍。

  由於有自己的小算盤,陳明倒是傾向於支持陳東。

  陳大強還是擔心。

  二十萬數額太大,搞不好全家都得被拖垮。

  可機會擺在眼前,承擔二十萬的風險,有可能拿回五十萬甚至更多的收益。

  富貴險中求!

  人都有貪念,何況他陳大強。

  最終他點了頭。

  李漢榮興高采烈地收了材料,腳底抹油似的離開了。

  幸好陳亮今天不在,不然還得再多費一番口舌。

  擔保人資格審批意見很快下來:

  審批通過。

  由陳大強、陳明及陳亮三人簽個人無限責任連帶擔保。

  陳東早知道他們資質沒問題。

  不說陳大強的房子值幾十萬,他兩個兒子每年的納稅額也足夠達標了。

  一切都在朝好的方向走。

  終於要開幹了!

  這天,陳東拿著父親的存摺去打簿,發現上面多了三千一百零二塊,匯款方他並不認識。

  他很快便想明白,這應該是托醉仙樓老闆娘賣菜的錢。

  「這麼快就賣完了?」陳東有些意外,看來自己的菜還挺有市場。

  加上這筆賣菜收入,存摺餘額有一萬多塊了。

  三天後。

  貸款終於批下來了,二十萬,八年期先息後本,享受國家貼息。

  合同也很快簽完。

  周主任說需要一周左右才放款。

  陳大強父子在簽擔保合同前,私下讓陳東簽一份「對賭協議」。

  陳東仔細看了一遍。

  無非是要求他專款專用,儘快開墾出三十畝地,種上經濟作物,按約定及時分潤。

  最關鍵一條是,如果經營不善,還不起這二十萬貸款,這三十畝地的承租權就得無償轉讓給他們,所有財產與收益也歸他們。

  說白了,就是出事了就債轉股。

  從協議框架和條款看,陳大強他們明顯花了錢請律師擬的。

  格式規範,內容詳盡,各種權責界定清晰。

  陳東只要求加上一條免責條款:非人為導致的損失一律與他無關。

  也就是說,如果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的一切損失他無需賠償。

  陳東堅持必須加上這一條才肯簽。

  他是穿越者,知道兩年後這裡會有一場特大洪災。

  那三十畝地本來就地勢低洼,到時候肯定難逃一淹,事後一切都要重來。

  他必須事先約定清楚,否則到時候賺的錢恐怕還不夠賠。

  而且,他得在洪災前把錢掙到手,然後轉向水產養殖。

  這場百年一遇的災害不可避免。

  陳大強他們災後還有五年時間恢復生產,如果經營得當,也不會虧錢,只是收益遠不如預期罷了。

  陳東雖不喜歡大伯一家,但終究是親戚,不至於坑死他們。

  大伯強占他爸的地二十年,這二十萬,就當是他們付的利息。

  陳大強對增加條款十分牴觸,認為陳東是在無理取鬧。

  貸款的風險明明都由他們擔了,還要額外加什麼條款。

  陳明私下諮詢了律師。

  律師表示,陳東要求加上這一條也在情理之中,不算過分,當然能不加最好。

  既然律師都這麼說了,陳大強內心掙扎許久,加上陳明一心促成此事,最終還是點頭答應了。

  他們再怎樣精明,也不可能像陳東那樣,預先知道兩年後將有一場特大洪災。

  這便是穿越者的優勢。

  否則,他又怎會心甘情願分出這麼多利潤,誘使大伯一家來做擔保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