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怒坑八旗子弟

  陸守正在京城裡肯定也要開辦他的典當行,還有印子局、米行之類的。

  在咱大清,無論什麼時候都不能忽視了賺錢這個重要的業務。

  在京城開典當行,還有印子局、米行是非常賺錢的,因為在京城有非常龐大又固定的客戶群體,——八旗子弟!

  就連後世的巨富和珅和大人,都要在京城開大量店鋪。

  朝廷規定,八旗子弟是不能經商的,只能當兵,或者靠分的旗地收成,不能做任何其他的行當,但他們每個月又有固定俸祿。

  如果是個前鋒、護軍之類的,那麼每個月有4兩銀子,每年還有俸米24石。

  如果是個馬甲,那每個月餉銀就是3兩,每年也是還有俸米24石。這種八旗子弟是比較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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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還有就是步甲,每個月餉銀1.5兩,另外每年還有俸米12石。

  這就是常說的「鐵桿莊稼」。

  京城是個花花世界,雖然北城不允許有各種娛樂產業,但是南城有啊。

  八旗子弟的腐朽速度是很快的,這個時候入關24年,已經進化到很會玩的水平。

  很多旗人愛揮霍,開銷很大,經常寅吃卯糧,自然就需要找印子局、典當行搞搞小額貸款。

  這是一門非常賺錢的生意。

  而且坑一坑八旗,又是一件很爽的事情。

  陸守正有了在蘇州和揚州的經驗,印子局、典當行,開起來非常順手。

  當然一開始還是需要僱傭掌柜的親自負責,然後繼續讓他這些收留的陸姓孩子們在裡面學習。

  估計最多再有個七八年,很多孩子就能獨當一面了。

  另外,京城裡還有一個專門給旗人放貸的好行業——碓房。

  旗人每年都是會發不少米的,這些米都是沒去殼的,所以就要送到碓房去殼。

  一般流程是旗人去通州領米,但他們也可以把米票交給碓房,然後碓房夥計去通州糧倉,把該佐領下旗人的俸米整車領回作坊,舂碾加工。

  加工費的話,不直接收銀子,碓房會扣一部分米當做工錢。比如領了十斗粗米,加工完只還給旗人七斗細米,剩下三斗歸碓房。

  這個比例很正常,因為從通州把米領過來還挺遠的,路上會花很多運費。

  很多旗人的小頭目如領催(滿語叫撥什庫)已經和碓房有了合作,反正大部分旗人都貪圖省事,領催就直接幫他們聯絡碓房了。

  領催管著米票,交給碓房時,他們自然也會從碓房那得到一些好處。

  清朝時期,京城裡有大量這樣的碓房,大多是山東商人開的。

  陸守正仗著官身,又拉得下臉,也開了好幾家大的碓房。

  ——有很多官員不怎麼願意搞商業,一來是他們看不上商業,二來是他們靠貪污就能賺很多快錢了,誰還要勞心費神去管店鋪?

  但要是一個大清的官員真的想要搞搞店鋪,也會輕鬆很多。既然是個官了,很多事情做起來就名正言順了。

  既然插足這個產業,陸守正自然是有創新的。

  也不能說是創新,就是把後來碓房的一些做法提前運用上了。

  這天,兩個正藍旗的八旗兵丁愁容滿面地來到碓房,正好陸守正今天來視察視察。

  這兩個八旗兵丁愁眉苦臉地對夥計道:「我們的米還有幾個月才發,有沒有什麼辦法提前給我們點銀子?這批米到了,我就給你們碓房。」

  夥計道:「這可不好辦,沒有米,我們怎麼放給你們銀子。」

  「不,也可以。」陸守正笑了笑,走到鋪面門口。

  夥計連忙道:「老爺,您來了。」

  陸守正對兩個八旗說:「你們可以與我們店簽個抵押文書。」

  「抵押文書?」兩個八旗沒多少文化,聽得不是很明白。

  「就是拿還沒有到手的俸米做抵押。」

  「這敢情好啊!」兩個八旗子弟連連點頭,「我們願意這樣,只要能提前讓我們領到銀子。」

  「但這件事要你們的領催也簽個字。」

  「好說!」兩個旗人立即答應。

  陸守正笑眯眯道:「靜候佳音。」

  其實這就是清朝的「指米借債」。

  就是那未來的米來借債。

  提前消費!

  如此做,對碓房來說收益很大,因為可以狠狠盤剝一下八旗子弟。

  首先就是可以壓低米價的折算比例。

  比如借給八旗子弟2兩銀子,等到領米之時,本該值 3兩銀子的俸米,直接按 2兩甚至 1.7兩折算抵帳,相當於利息直接藏在了米價裡面。

  而契約甚至可以不寫「利息」二字,以規避官府查案。

  然後還可以疊加利息。提前給的銀子另外算息,月息二分到三分。本利合計,到領米的時候一併用俸米清償。

  最後還能滾債循環。把米全部拿去還債,旗人手裡就沒有了口糧,只能再向碓房借錢度日,把下一季的俸米再抵押出去。如此一季壓一季,年年脫不開債務。

  到後來,很多馬甲、步甲,一年二十四石俸米,大半都要填進碓房的債帳里。

  康熙七年,這樣的生意已經做得很大了。

  朝廷自然是明令禁止的。

  但大清的律法大家都懂,該規定就規定,至於該怎麼執行,那就不好說了。

  而印子局、典當行,就更加直接了。

  印子局是不用抵押的,但需要有人作保。

  對八旗子弟來說很簡單,他們能找的旗人很多。

  這個行業主要是山西商人做,但陸守正也搞了幾個印子局。

  所謂「印子錢」,指的是每償還一期本息,帳本上就蓋一枚印章為憑證。

  旗人有固定薪俸,印子局就樂意貸給他們錢。

  這種印子錢,普遍都有扣頭(也就是砍頭息),契約上寫著借 2兩,實際到手可能只有 1.4‑1.6兩,卻要按 2兩本金計息;月息普遍三分(月 3%)。

  每月八旗發餉之日,領催把本佐領的餉銀領出來,錢先不交到兵丁手上,而是直接把欠債的本息扣下,交給印局的夥計,剩下的零星銀兩才給到旗人手裡。

  一旦還不上,利息就會滾入本金,變成「轉子錢」,驢打滾利滾利,債務越滾越大。

  所以這種生意一般都是短期的,只借一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