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我要你全力以赴,助夏雨奪回屬於她的一切!」

  我想如果不是雷聲的這通電話,我不會這麼快又見到楊律師。

  那天是個周末,李敏的車停在樓下。我拉開門坐進去,她看我一眼,嘴角上揚。

  」看什麼?」

  」你。」她打方向,」跟三個月前不是一個人。」

  我從後視鏡里看了自己一眼,妝容精緻,面容乾淨,臉上多了一絲堅定和自信,不再是那個唯唯諾諾的夏雨,而是在職場打拼的媽媽。

  」穿得像個人樣了。」李敏瞥我一眼。

  我低頭打量自己,合體的灰色西裝,還是李敏陪我去商場挑的。三個月前我連襯衫都不會挑,現在知道什麼料子不起褶,什麼場合穿什麼衣服。

  畢竟總經理助理,不能太寒酸。

  」轉正了。」我開心的跟李敏說道。

  」我知道。」她瞪我一眼,」姑奶奶,微信上你說了八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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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了笑,」沒那麼多。」

  」有!」李敏吼道。

  車往市中心走,上了高架。我往窗外看,上次來這條路,是三個月前。那天我攥著脫線的包帶,腿一直在抖。現在我膝蓋上放著一個黑色的牛皮包,穩如老狗。李敏跟我說過」你若不信自己能打勝仗,別人就不信你能打贏」。

  車窗開著一條縫,風灌進來,有點涼。三個月前這種風會讓我縮脖子,現在只是吹亂了頭髮,我伸手撥了一下。

  心裡沒什麼太大的波動。

  」緊張嗎?」李敏看我。

  」不緊張,又不是第一次見楊律師。」

  」真的?我咋不信呢。」李敏向我發出了質疑。

  」真的。」我強調,」該緊張的是他。因為,我要正式聘請他成為我的代理律師了。」

  李敏笑了一下,嘴角動了動。三個月前她開車帶我去律所,一路上跟我說」別怕別怕」,我嗯嗯地應著,手心裡全是汗。今天她沒再說這話,因為她看出來了,我已經不需要了。

  很快到了陽光律師事務所。

  楊律師從椅子上站起來,手裡還捏著那支紅筆帽的筆,面帶笑容。

  」夏雨。」他眼睛在我臉上停了一下,」你不一樣了。」

  」哦?」我笑道,」哪不一樣?」

  」上次你坐這兒,臉色是灰的。」他坐回椅子,」今天……容光煥發,自信滿滿。」

  」那當然了。」李敏把包往沙發上一扔,」人家夏老闆現在是女強人。公司轉正,自己還開了個工作室。」

  李敏看了看我,又說道:」果然人要有事業,才能體現價值。你看她,三個月前跟現在,判若兩人。」

  楊律師點頭,眼神還落在我臉上。他手指敲了敲桌面,紅筆帽的筆在桌上滾了一下。

  」狀態變了,底氣就變了。」他站起來,給我們倒水,」但底氣不等於證據。說說,今天帶來了什麼?」

  我拉了張椅子坐下。李敏歪在沙發里,蹺著腿在晃。

  我從包里往外掏15萬那份買斷協議,還有之前去雷家在書房拍的照片,我已經列印出來了。

  我把舊的那幾份往前推了推。存摺,房產查檔,舊協議,手機里的錄音。」這些您上次看過了,沒變。原件我都藏著,您需要的話我可以下次帶來。」

  楊律師掃了一眼,他眼睛停在舊協議上,然後抬起來看我。

  」你留著。複印件今天給我留一份就行。」

  我點頭,把舊證據推到桌子一角。

  然後我把新協議推到桌子中間。三頁紙,白紙黑字,右下角甲乙雙方簽字,我的手印,他的簽名。甲方」雷聲」,乙方」夏雨」。

  」這是新簽的協議,就是我在電話中給您說的那個事情。十五萬,買斷撫養權。」

  楊律師拿起來,從頭到尾掃了一遍。掃到第二條,停住了。

  」放棄撫養權及探視權。十五萬,換你不再見孩子?」

  」我簽了。」我嘆了口氣,」當時實在沒辦法。」

  」沒事,簽了不是認了。」楊律師把協議往桌上一拍,」他逼你承認過錯,現在逼你放棄孩子。兩個都是脅迫,都可以撤銷。但—」他頓了一下,」這份時間更近,金額明確,手寫簽名,指紋完整。證據力更強。」

  李敏湊過來,手裡不知何時多了一支棒棒糖:」那這十五萬,算不算他轉移財產的一部分?」

  」算。」楊律師點點頭,」十五萬,婚內共同財產,他用這筆錢買你放棄孩子。這不僅是脅迫,這是變相買賣撫養權。法院不會認。」

  」他不怕法院。」我搖了搖頭,」他怕的是我不簽,就見不到小雅。」

  楊律師看向我,鏡片後的眼睛動了一下。

  」所以他用最便宜的方式,買最貴的籌碼,就是孩子。」

  我又把那疊照片推過去。七張,我一張一張攤開,像鋪一副不知道牌面的撲克牌。第一張,書房,紅木書桌,電腦屏幕;第二張,屏幕放大,內部審計報告,資金流向;第三張,海外帳戶,數字金額;第四張,雷聲手寫批註:」先填上,別讓他們查出來。」

  楊律師的手指在那七個字上停了很久。他摘下眼鏡,擦了擦,又戴上。拿起其餘幾張,不同角度在看。

  」你拍的?」他皺眉。

  」是的,在雷家。」我說道。

  」什麼時候?」

  」上周六。」我想了想,」我去看小雅,她讓我去書房給她拿水彩筆。」

  楊律師沒有馬上回應我。他把照片按順序排好,然後抬頭看我。

  」你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他指著那個批註。

  」知道。」我說,」他在讓財務填平帳目,掩蓋資金流向。審計報告裡有海外帳戶,錢去了境外。」

  」不只是掩蓋。」楊律師補充,」這是證據。他親手寫的,就放在他書房。他不怕你看見,還是他根本不在乎你看見?」

  」他可能覺得我比較蠢,看也看不懂吧。」我不自覺的嘆息了一聲。

  楊律師把照片放下,走到窗邊,」你知道最可怕的是什麼?不是他出軌,是他早就開始準備了」。

  」夏雨,」他聲音低了一度,」這個方向,如果查實,不只是離婚的事。」

  」什麼意思?」我突然有點慌張,因為楊律師的表情很凝重。

  」刑法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數額特別巨大的,七年以上。」

  他停了一下,鏡片後的眼睛動了一下:」他手寫的那句話是最大的證據,這是在掩蓋犯罪。」

  我腦子裡過了一遍:雷聲戴著手銬,我站在法庭外,小雅牽著我的手。那個畫面一閃而過,我不敢細想。現在我手裡拿的是照片,不是手銬。

  」所以我有三個想法。」我看向楊律師。

  」請說。」

  」第一件事。」我把舊存摺往桌上一拍,」他轉空了一百五十萬。存摺從一百多萬變成五塊,房本上已經沒我了,車子不值錢隨他去。現在他用婚內共同財產里的十五萬,逼我放棄孩子。淨身出戶的該是他。不是我。他拋妻棄子,他轉空存款,他逼我簽這個字—憑什麼是我是淨身出戶?」

  楊律師拿起新協議又看了一眼。

  」十五萬是婚內共同財產,他拿來買斷你,這筆錢本身就可以主張追回。加上一百五十萬存款,房子婚後還貸部分,金飾—如果法院認定他婚內轉移財產、脅迫簽署協議,你可以主張他少分或不分。」

  」能拿回來多少?」李敏插進來,吸溜著棒棒糖。

  」看流水。」楊律師靠在桌前,」一百五十萬去哪了,十五萬從哪出的,用途是什麼。如果十五萬是從婚內帳戶轉的,那是共同財產,他無權單方處分。如果一百五十萬轉給小三,那是贈與,可以追回。如果轉去公司,那是職務行為,需要另行認定。」

  他拉開抽屜,抽出一張白紙,拿起筆,在紙上畫了幾個圈。

  」民法典一千零九十二條,婚內隱藏、轉移共同財產的,離婚分割時可以少分或不分。」他一邊寫一邊說,」但關鍵是,你得證明他轉移了。一百五十萬不是小數目,銀行流水調出來,每一筆都要對得上。」

  」我對不上。」我搖頭,」他只給我開了個副卡,大額轉帳我查不到。」

  」所以這就是難點。」楊律師把筆帽蓋上,」銀行流水可以申請法院調取,但得先立案。立案需要證據,證據不夠,立不了。循環。」

  我咬住嘴唇。李敏在旁邊把糖紙團了團,」我不是幫你查出來了嗎?」

  我想起來了,」對,楊律師,有流水的。」

  」那更好辦,先把你有的證據固定。」楊律師看了一眼李敏,」新協議,照片,原始文件不要刪,存在雲盤,多備幾份。舊證據上次說過了,不再重複。」

  他說一樣,我點一下頭。

  」第二件事。」我把新協議往前推了推,」我要拿回女兒撫養權。他和小三住在一起,孩子被虐待。他拿十五萬買我放棄孩子,這不正好證明他根本不想養?」

  楊律師手指在桌上點了兩下。

  」這份協議是雙刃劍。一方面,他用錢買你放棄孩子,證明他主觀上沒有撫養意願,只有控制欲;另一方面,你簽了字,法官可能問你—既然收了十五萬,為什麼現在又要反悔?」

  我急忙說道,」我是被脅迫的。」

  」你知,我知,但法官要證據。孩子才五歲,不到八歲,法官會綜合考慮。對方有高收入、有住所,你的證據。虐待有,但不是鐵證。」

  」怎麼才算鐵證?」李敏站起來,把糖紙捏在手裡。

  」醫院診斷。」楊律師說,」不是手腕上的紅印,是醫生開的診斷證明,寫明'疑似虐待'或'外力所致'。還有照片,帶時間戳的,正規取證。另外視頻也行,必須要孩子親口說的,在第三方見證下。」

  我深吸一口氣,這些我都沒有。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五十六條。變更撫養權有四種情形,你符合的是第二種: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行為,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但'確有不利'四個字,需要證據支撐。」

  」我懂了。」我點點頭,」繼續收集。」

  」越多越好。照片、視頻、醫院的診斷記錄。還有,孩子現在的居住環境,學校老師的證言,全部都要。」

  楊律師說完後我緩了一會,繼續往下說我的訴求。」他公司資金有問題。」

  楊律師勾了勾嘴角,對我笑了笑。

  」這個方向,值得深挖。」

  」他挪用公司的錢,跟離婚財產是兩碼事。」楊律師頓了頓,」但兩個案子可以並行。他進去了,你這邊離婚、財產、撫養權,全部通吃。」

  」那需要什麼證據?」

  」銀行流水。不是他給你的工資卡,是公司帳戶。錢去哪,誰簽的字,誰批的條。還有海外帳戶—具體金額,開戶行,往來記錄。」他停下看著我,」最重要的是,這些錢是不是進了他個人口袋。如果進了,那就是挪用。如果沒進,只是公司帳務處理不當,那夠不上犯罪。」

  我沒說話,我在想接下來我應該怎麼做才能拿到這些。

  」你需要繼續收集。」楊律師又看了一眼那疊照片。

  我再次點了點頭,心情有些沉重,這條路比我想的還要難走。

  」總之,三件事,一個比一個重。不過我會盡力。」

  李敏在旁邊站起來,插了一句:」楊師兄,我不要你盡力,我要你全力以赴保贏,助夏雨奪回屬於她的一切!」

  楊律師看著她,嘴角動了一下:」律師一般不打誑語,不過既然你開口了,那我就說句大話。」

  」什麼?」李敏眨巴眼睛。

  」打一場漂亮的勝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