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六十三章 滅門案告破,唐錚判刑

  秦馳:「如果這個人是她的情人呢,也許他本來不想殺吳曉芸的,只是」

  他說不下去了,這不是在反駁周浩在,這是在理清案情。

  找到案情中的漏洞。

  不想殺吳曉芸,為什麼吳曉芸會有抓握刀鋒的傷口。

  周浩模擬所有的殺人的動作回到了客廳。

  而他殺了三個人後,吳曉芸還端著水果走出來,很明顯她是沒有聽到家人的慘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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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非吳曉芸戴著耳機聽音樂,兇手殺人不可能沒有動靜,她可不是老年人,但我們在現場也沒有看到耳機類的東西。」

  周浩又開始模擬強X吳曉芸的動作。

  「我先是一刀捅向她,卻被她伸手握住刀刃,我捅不進去肯定會往回抽。然後把她摔倒在沙發上,我直接壓上去?為什麼我不用刀威脅她自己脫衣服,我的刀呢?」

  不合理的地方太多了,秦馳陷入了沉思。

  周浩突然道:「如果兇手換成吳曉芸就合理多了!」

  秦馳一愣,腦海中迅速回想剛才周浩的畫面。

  如果是吳曉芸,的確就合理多了。

  第一個被殺的是鄭方,兩口在一個房間裡完全可以把門關上。

  無論房間裡發出什麼動靜,鄭天倫夫婦肯定都不會在意的。

  因為鄭方平時對吳曉芸就是非打即罵,他們都習慣了。

  吳曉芸殺人之後走出房間,然後看到了正好出來的婆婆,迅速將她殺死。

  這時候鄭天倫出來,正好看到這一幕。

  因為吳曉芸是在門口堵著殺死的婆婆。

  所以鄭天倫只能本能的向後退,然後跌倒在床上,吳曉芸撲上來順利殺死他。

  周浩看完了秦馳的演示道:「這才合理,吳曉芸曾經在法證中心上班,她有能力偽造一個現場,但無論如何殺人後鮮血飛濺在身上的血衣無法處理,我們已經搜遍了所有的垃圾桶,沒有找到兇器和血衣。」

  秦馳:「抗氧化劑可以干擾魯米諾反應,她只要擦掉血跡然後噴灑抗氧化劑就行了。至於兇器大概率會就地取材,血衣也可能是絞碎後衝進馬桶了,但衣服會被掛住,所以應該可以在下水道找到。」

  於是他們找了法證人員重新勘察的現場,也有警員在下水道里找到了剪碎的衣物。

  經過化驗,上面有鄭家人的血跡。

  到此案子算是告破了。

  周浩這才向秦馳請假離開了西關支隊。

  回到家裡,他接上了路小星,開著車向綠藤市出發。

  綠藤警界發生了一件大事。

  犯罪心理學天才,刑警總隊的副總隊長方木主動申請退居二線。

  在刑事辦案中心負責鑑定工作,當然主要是心理方面的鑑定。

  因為總有一些人做了壞事後說自己有精神疾病。

  想要以此來逃脫罪責。

  而負責連環失蹤案嫌犯唐錚精神鑑定的就是方木,經鑑定的唐錚的精神狀態是完全有自控能力的。

  所以律師想以精神病並且在發病期間辯護是不可能的。

  唐錚在犯罪心理學裡屬於突變型犯罪模式,他的在意外殺死妹妹之前可沒有任何犯罪記錄。

  當然他能走向犯罪道路有其必然性,他本身就有一種自戀型的人格障礙。

  他認為用「只約」約pao是骯髒的,是自甘墮落的。

  所以才會在妹妹屢教不改後大發雷霆,失手打死了妹妹。

  法庭上律師和檢察官進行了慷慨激昂的辯論。

  這讓周浩以為自己在看港台片,但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的。

  當然律師表現力再好,審判結果也是法官說了算的,陪審員就像是來觀光旅遊的。

  跟那些坐在法庭下面的親屬差不多。

  案情基本上是證據確鑿,被周浩當場抓捕,還有家裡搜出來的人,律師別想來無罪辯護。

  他只能爭取讓唐錚不要執行死刑,或者判的時間短一點。

  第一項審理的就是殺人。

  唐錚的辯解是過失殺人,根據法醫的檢查的確只有後腦一個傷口。

  而且這個變態竟然還有當時的錄像,他把客廳里裝了攝像頭。

  所以最終法庭裁定過失致人死亡罪成立。

  然後就是綁架罪。

  律師辯護稱:「所有受害人都沒有生命危險,而且現在她們都已經康復出院,這符合從輕處罰的條例。」

  綁架罪情節較輕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檢察官認為,擅自幫人整容屬於故意傷害他人身體。

  於是綁架罪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全部成立。

  還有交通肇事罪和襲擊了路小星。

  檢察官訴訟的唐錚對林沖是殺人未遂,但被律師辯護成了故意傷害。

  辯護理由是那一下的撞擊不足以致命,林沖第二天活蹦亂跳的就是最好的證明。

  所以又是一項故意傷害成立。

  最後數罪併罰竟然只是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下面的家屬開始吵鬧,他們不滿意,孩子雖然都活著。

  他她們受到的不止是身體上的傷害!她們可能需要很長或者一輩子的時間來恢復。

  其實周浩覺得應該判無期的,他雖然只是一個過失殺人成立。

  但這個人的危險程度絕對應該判無期。

  不過這不是周浩說了算的。

  而且判罰中規中矩,也沒有什麼錯誤。

  加起來就算超過三十年,也是按照25年判罰的。

  案件比較轟動,所以進行了直播審訊。

  輿論也是一面倒的要求判死刑。

  但這時候突然下來一個文件「司法公正不能被輿論裹挾」

  所以這次並沒有像大眾期望的那樣從嚴從重處理。

  辯護律師囂張的對著鏡頭比了一個V的手勢,露出碩大的虎牙。

  莫名有一種喜感,但家屬可見不得這一幕。

  轟!眾人衝上去就要開始PK。

  還好法庭上的警員比較多,很快控制住了人群。

  而律師也灰溜溜的離開了,值得一提的是這個律師叫任川,長得跟郭京飛有八成相似。

  路小星挎著周浩的胳膊,唐錚被兩名法警架著從他們身邊走過。

  他突然停住看了周浩一眼,然後對路小星道:「我很快就會出來,我會來找你的,因為我們是一樣的。」

  路小星被嚇了一跳,向後縮了縮。

  周浩冷冷的看著他道:「那你只會後悔為什麼不老老實實待在在監獄裡。」

  記者的鏡頭對準了他們。

  「哈哈哈——」唐錚大笑著被法警拖走了。

  在鏡頭下周浩並沒有露骨的威脅,有些事不用說出來。

  如果唐錚真有機會出來,並且來試圖傷害路小星的話,周浩是不會再一次活捉他的。

  機會只有一次,他不珍惜只能讓他去死了。

  在門口遇到了林沖和王魯力。

  林沖現在是大明星,匆匆打了個招呼就跑了。

  王魯力錘了周浩一拳笑道:「好小子,沒想到你竟然去津港了,還有你們這是?」

  他看著周浩和路小星跨在一起的胳膊,忍不住調侃了一句。

  周浩笑道:「正如你所看到的,我們在一起了。」

  「不錯,好好對人家。」

  兩人又聊了一會兒,周浩帶著路小星離開。

  可以想像的是綠藤市司法部門接下必將接受輿論的洗禮。

  但那就跟周浩沒有多大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