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二十三章 抓賊

  派出所有六輛警用摩托車。

  周浩有駕照,就選了一輛春風CF250。

  雖然跟他的摩托車都是一個牌子的。

  但排量絕對是不能比的,一個單缸發動機一個雙缸發動機。

   讀好書上天天看小說,𝖙𝖙𝖐.𝖙𝖜超省心

  動力也更沒法比了,不過騎起來還是蠻舒服的。

  點火啟動順利,兩人騎著摩托車離開了派出所。

  五分鐘後停到一個叫綠都花園的小區門口。

  兩人穿著警服,保安是不會找不自在阻攔的。

  張志傑還跟保安打了個招呼,看來是經常來這裡逛。

  張志傑只背著一個包,周浩不知道裡面放的是什麼。

  手銬警棍什麼的都沒有帶,不過周浩全都帶著呢。

  張志傑的拎著一個保溫杯邊走邊說道:「小周啊,你們是不是都不喜歡這社區工作啊?」

  周浩搖搖頭道:「我不知道他們,我是無所謂,新人嘛,做什麼都行,都是在學東西。」

  張志傑看了周浩一眼笑道:「真心話?」

  周浩點點頭:「真心話。」

  「那你怎麼看社區警的?」

  周浩想了想道:「很繁瑣但不可或缺的,不過如果讓我選擇,我不喜歡做社區警,因為需要跟太多的人打交道,每天的工作都很枯燥,沒有挑戰性,最重要的是想要升職很難!」

  張志傑一愣笑道:「哈哈,說的好,社區警很難破獲什麼大案子,想要升職就得熬啊。不過,話說回來,什麼警察都是需要與打交道的,不喜歡跟人打交道可不行。」

  周浩笑道:「所以我這不是來跟您學習了嗎?」

  「哈哈,你小子。」

  周浩跟著張志傑逛了每一個單元,跟樓下的老頭老太太宣傳反詐。

  張志傑絕對是個社牛,他跟誰都能聊上幾句。

  還會套話,善於打開別人的心扉。

  他如果不做社區警,去做預審工作肯定也很厲害。

  在每個單元樓下貼了反詐的宣傳頁,然後他們才離開這個小區。

  眼看到了中午了,兩人騎車找了一個小籠包店準備吃點東西。

  剛在門口停放好摩托車。

  張志傑夾著包已經進門了。

  周浩慢了一步,就看到右面一個胡同的鐵門上翻過一個人來。

  這人染著一縷黃毛,手裡還拿著一隻女士普拉達包包。

  這是一道上鎖的側門,平時這裡是不開啟的。

  周浩一看,這事不能不管啊。

  他沒有忘記打開執法儀。

  這東西續航68個小時。

  但他們吃飯了,也不好開著,所以就先關了。

  就在這時候,系統出聲了。

  「發現小偷,請宿主執行抓捕任務,任務獎勵金錢五萬、初級寶箱X1」

  呵呵,這是送上門來的財富。

  小偷翻過鐵門,還衝著後面豎了一個中指。

  扭頭就看到了穿著警服的周浩。

  刷!周浩的警棍已經打開了,他微笑著道:「放下武器!」

  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這小偷手裡還拿著一把匕首。

  「周浩?!」一個驚訝的女聲從門口面響起。

  周浩順著聲音就看到了穿著便裝的程浩和夏潔。

  「小心!」

  小偷趁著周浩向他身後看去,惡狠狠衝著周浩胸口扎來。


  你是偷了金庫嗎?值得嗎?

  好吧,這個城市就是這麼歇斯底里,歡迎來到綠藤市!

  周浩一側身,閃過這一刺。

  伸出手臂夾住了小偷的胳膊,警棍刺向了他的胳肢窩。

  小偷痛的慘叫一聲,周浩順勢一腳踹在了他的腿彎上。

  噗通一聲,小偷已經被周浩反剪著一隻手按在了地上。

  「疼疼疼!」小偷大喊道。

  匕首早就掉到了地上,這時候張志傑已經沖了出來,從周浩腰上解下手銬把人銬住了。

  周浩吐槽道:「知道疼,還拿著刀捅人,還敢襲警!」

  張志傑無奈道:「這叫什麼事?吃個飯都不讓人安生,我這個社區警,都是防賊的,這可是第一次有機會抓賊啊。」

  這時候程浩和夏潔從另一邊繞了過來。

  他們身後還跟著一位女士,這小偷搶了這位女士的包才跑的。

  那就不能說是偷了,應該說是搶。

  不過小偷有些不識貨,包包是假的,最多幾百塊。

  但他拿著刀襲擊周浩的事情可就嚴重了。

  夏潔關心道:「周浩,你沒事吧?」

  剛才電光火石,她沒有看清楚周浩是不是被劃拉刀了。

  周浩笑道:「沒事,一個小毛賊而已!」

  叫來支援把小偷抓走,周浩他們把買的包子打包帶回去吃了。

  程浩開著車載著夏潔,夏潔坐在副駕駛臉色有些陰沉。

  剛才在小偷掏出匕首來的時候,程浩阻止了夏潔。

  他們眼睜睜的看著小偷翻過鐵柵欄門,差點逃之夭夭了。

  事後程浩解釋說沒有必要跟小偷玩命。

  這讓夏潔一時間理解不了。

  其實程浩有自己的抓賊方法,不用正面剛依舊能抓到賊。

  程浩邊開車邊問道:「怎麼?想不通嗎?」

  夏潔:「我只是覺得自己沒用,周浩太厲害了一下就抓到了那個賊。」

  程浩笑道:「那可不是普通賊,他有武器,而且搶包。我們沒有帶任何裝備實在沒有必要硬拼,可以事後在他銷贓的時候進行抓捕。」

  夏潔鬱悶道:「但周浩直接就把他抓起來了。」

  程浩笑道:「我們可以退縮,是因為我們沒有穿警服,只要不逼那個賊,他就不會傷人。而周浩剛才穿著警服看到了一個持刀搶劫犯,他不能退縮,當時就狹路相逢勇者勝了。」

  「但我不建議你這麼做,周浩完全是運氣好,不然受傷都是輕的,這樣危險的罪犯,我們是需要裝備來對付的。」

  程浩曾經也是渾身熱血,但自從親眼看到自己師父倒在血泊中之後。

  做事就穩重了許多,所以他才能當上副所長。

  夏潔<i class="icon icon-uniE0ED"></i><i class="icon icon-uniE0EE"></i>了嘴,她剛才也有點害怕的。

  但想到自己是警察,勇氣就爆發了。

  而程浩的選擇其實是最正確的,可以避免傷亡。

  不過穿著警服的周浩可不能那樣做,他不能退縮。

  一不小心被人拍下來,就會變得像電影《大事件》里一樣造成輿論危機。

  電影裡警察下跪祈求劫匪饒命,那老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誰來保證?

  所以他不能退縮,就算不能制伏,也得拖住那個小偷等待支援。

  但周浩漂亮的拿下了小偷,這是最完美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