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還能有這好事?

    林凌露出神秘的笑容。

    她已經想好了要怎麼解釋了!

    「姑姑,你還記得上次八姑說我掉河裡的事嗎?」

    「記得,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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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春花這心喲,被她弄得七上八下的。

    難不成那次林凌真的跳河了?

    眼前的這個林凌,是鬼魂?

    死過一次後,才終於想變好了?

    「你,你別怕,就算你是鬼,姑姑也認你,姑姑保護你!」林春花一把抱住林凌。

    林凌???

    「什麼鬼?」林凌滿腦子問號,一把掙開懷抱。

    這不是她想要的走向啊!

    四目對視,林凌總算是明白了林春花的意思,心裡頭有點點心虛,又有點哭笑不得。

    「姑姑,我,我的意思是我那一次在河裡撿到了一個金條,拿去換了錢。」

    林凌趕緊解釋清楚,不再搞神秘了。

    再玩下去,她怕自己要被當成妖怪燒掉了。

    林春花的神色一下子微妙起來。

    「你在哪撿到的?還能有這好事?」

    她有點小激動,現在去撿還來得及嗎?

    「就橋底下,八姑不是說看到我在河裡嗎,其實我就是去撿這東西了。」林凌想辦法說出更多細節,讓自己的故事更逼真一些。

    林春花疑惑「橋底下?那地方你還能看清?」

    「不能,我,我就是那天坐著有點滑,滑下去了,剛好踩到台階,然後就看到了。」

    「也是運氣好,那金條被一根老樹枝掛著,在水面剛好能看見!」

    林凌說完抹了把汗,編故事也是真難。

    「那天你真的去河邊了?」

    林春花一臉嚴肅,那天八姑說的時候,林凌可是否認了的!

    「嘿嘿,我還不是怕有人丟了東西,知道我過去,猜到金條在我這裡!」林凌編故事編到底,說的越發流利。

    林春花重重地呼出一口氣。

    林凌又把自己是怎麼發現供銷社的暗巷的,又是怎麼賣金條的,統統給林春花說了一遍。

    不過關於偽裝什麼的,龍哥什麼的,她就給忽略掉了。

    免得林春花真的過去找人對峙,那她就暴露了!

    「你這孩子,膽子還挺大!」

    林春花戳了一下她的腦袋。

    心裡倒是放鬆多了。

    雖然林凌撿到金條沒有第一時間跟她說,不過這孩子能藏得住事,連她都瞞過去,她也挺高興的!

    「撿到的錢可不能留著,你得想辦法花出去才是。」

    高興過後,林春花又開始操心了。

    林凌眨巴兩下眼睛,她還真沒注意這一點,疏忽了。

    有個迷信的說法,說是撿到的錢是不義之財,所以不能留著,要馬上花出去,不然自己的錢就會被帶走。

    「這麼多的錢,咋花?」

    林凌懵了。

    要是擱幾十年後,五千塊隨便買個手機就給花出去了。

    可是這年頭,五千塊想花完,還真不好說。

    「要不咱們去縣城買個房子?」林春花試著問。

    這錢,想來想去也就買房子比較靠譜。

    不然換成了別的,也不划算。

    林凌有些意外林春花會這麼說。

    

    要是換個現代人,說出這樣的建議,那很正常。

    可是林春花也能有這個超前意識,就讓她很吃驚了。

    「姑姑,你咋會有這個想法?」林凌忍不住問。

    林春花無奈地看她一眼「還不是你,楚義那小子,選的宅基地不好,住在村尾那麼角落的地方。我這不是想著,你在縣城買房子,到時候大寶二寶也能讀縣城的學校了,以後指定有出息!」

    林凌點頭「那行,要不我們下午就去?」

    「不了,到縣城要走那麼久,坐車還硌屁股,我可不受這罪。」林春花連連擺手,現在她對林凌是徹底放心了,也不想插手太多。

    只一點,她叮囑道「你記得挑學校附近的房子,我大孫子以後上學天天要走路,可別找離太遠的,累腳。」

    林凌挑眉,又有了個想法。

    姑姑不去的話,她也不怕露餡了,完全可以多買幾套嘛!

    至於房子住不完,租出去就是了啊!

    縣城的人挺多的,那些剛出來工作的小年輕和新婚的小夫妻最需要了,租個房子自己能有隱私不說,空間也大點。

    別看縣城的人是城鎮戶口,看著風光,實際上那都是一家人擠一件屋子,有苦說不出。

    兩人分開。

    林春花去喝豬肚湯,林凌回廚房炒菜。

    中午留下了自家人和要送給栓子的份量,林凌就匆匆把飯菜送下山了。

    葛嬸子給一群小伙打菜,蘑菇湯依然是留到最後。

    林凌和楚義一起吃飯,順道叮囑他。

    「今兒這蘑菇,就是早上栓子他爹帶來的,我留了點滷肉,晚上你讓栓子來家裡一趟,帶回去給他爹吃,也算還了人情。」

    楚義點點頭,完全理解。

    「對了,媳婦,你別忘了,下午去一趟林寬家,帶點東西過去。」楚義想起這一茬,媳婦說是不帶他,要自己去。

    他一直記著這事呢!

    「行行行!」

    林凌沒聲好氣地應下。

    這男人真是的,她辦事這麼不放心!

    哼哼,買房子的事,她就不告訴他。

    等回頭辦好了,再跟楚義說,保證嚇他一跳!

    結算了工資,送走葛嬸子。

    林凌和姑姑打了招呼,林春花用眼神叮囑她,記得她說的話,看到林凌點頭,這才滿意的讓她走了。

    二寶有奶奶陪著,有哥哥陪玩,正是得意的時候。

    哪裡想到林凌要出門,玩了一會都沒找到媽媽,一下子就哭了。

    林春花「哎喲哎喲」的喊著,對二寶粘人的印象十分深刻。

    「大寶你也是,你咋就不會像二寶一樣,想要就說呢!」

    趁著林凌不在,林春花開始數落起大寶。

    「人家都說,會哭的孩子有糖吃,你不跟你媽說,她咋會記得你?」

    「一天天的,老是那麼安靜,小孩子要活潑一點,知道不?」

    ……

    大寶忍俊不禁「奶,二寶他聽著呢!」

    之前二寶是在哭,那都是光嚎叫不掉淚的,現在一聽到林春花的聲音,立馬安靜了,認真地看著她說話。

    「你這個小傢伙,你聽得懂嗎你?!」

    林春花一把抱起二寶。

    順著大寶的意思,不再說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