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的路程變得飛快,大寶和二寶剛上車還清醒了會,後面就一路睡到縣城。
下車一看手錶,時間才三點半。
「媽媽,我們現在是回家嗎?」
二寶依偎在林凌的懷裡,還有些沒睡醒。
大寶倒是不嬌氣,他一醒來就跟著下車了,一路跟著林凌和楚義,楚義說要抱他,他還不讓。
「是啊!走一會就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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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凌說完,扭頭看向林清,「林兄弟,你也上我那邊休息會吧?去店裡喝點東西。」
這次的車票,幸虧是有林清幫忙買,不然可沒有這麼順利。
「不了!你們回家後好好休息吧,我要去把照片洗出來!」
林清略一猶豫,還是拒絕了。
下午的天氣,縣城沒有陽光,只有一絲絲涼風。
心中的燥熱,很快便消除了。
「姑姑,林凌姐回來了!」
剛到店門口,還沒來得及打招呼,林俊澤就嚷開了。
林春花立馬從廚房裡走出來,手裡還拎著一隻沒了靈魂的雞和一把菜刀。
「娘,你……這是哪來的雞?」
楚義喜滋滋的,剛想打招呼,看見她手裡的菜刀嚇了一跳。
林春花低頭,看了一眼手上的菜刀和母雞,笑道「我這不是想著你們回來早嘛,這就開始準備晚餐了。」
「這雞啊,是你大嫂中午從村裡帶過來的,我就想等你們回來吃呢!」
林凌點點頭,原來是這樣。
「娘,你先忙活吧,菜刀小心點。」
「好好好!」
林春花笑呵呵,回廚房繼續忙活了。
林俊守還在櫃檯裡邊站著,估計是研究飲品呢。
林俊澤要小一些,性子也更活潑,這會子正追在林凌身後,詢問省城有什麼不一樣。
「楚義,你跟他說!」
林凌忙著把買的東西一件件拿出來呢,也就沒顧得上。
「省城啊,有的地方和咱們這邊也沒啥區別。」楚義回想了下,「不過他們的市中心,就很漂亮了,和電視上看到的港城差不多,好多高樓大廈,而且還有的士,也有大酒店。」
二寶被「大酒店」三個字觸發了什麼,立馬嚷了起來「小舅舅,省城好大的,好多好多樓啊,爸爸媽媽帶我們吃了好多好吃的,有燒鵝,還有……」說著說著二寶卡殼了,立馬換了個方向,「媽媽還去買房子了!」
「買房?」
這話一出,林俊守忍不住看過來。
「林凌姐,你不是都有好多房子了嗎?」
「省城還沒有嘛!」林凌嘿嘿笑,尷尬中透著理直氣壯。
林俊守……
心情好複雜啊,他在縣城都沒有房子,但林凌姐已經把房子買到省城去了!
「吶,這是給你們買的牛仔外套,大寶二寶也有。」
林凌拿出自己準備的禮物。
兄弟倆的身形差不多,所以她就買了兩件一樣的。
「我們也有?」
林俊守很是意外。臉上不知不覺就掛上了笑容。
「當然!」
林凌是個周全的人,怎麼會落下兩個小堂弟呢!
「我也有!」
楚義拿著皮夾克,在兩人面前晃了一圈。
「真好看!」
林俊澤摸了摸,滑滑的,手感很好,裡面還加了一層絨,肯定很暖和。
「你們小年輕,還是穿牛仔外套好看點!」
林凌插了一句。
現在外面都流行牛仔褲和牛仔外套!
「哎!謝謝林凌姐!」
兄弟倆齊聲聲道謝。
沒多久,廚房裡的林春花也走出來了,一邊走一邊擦手。
「娘,我們也給你買了!」
楚義拿出黑色皮鞋和紅色圍巾。
「哎喲,這是真牛皮做的吧?不便宜啊!」
林春花看得愛不釋手,翻來覆去的看。
又是欣喜,又是心疼。
「我都這把年紀了,不用給我買,有這個錢還不如給大寶二寶多買兩件衣服。」
她板著臉看向林凌,嘴巴微抿,似乎不大高興。
「娘,正是因為您年紀大了,所以更要給您買!」
林凌一臉認真地勸道「大寶二寶還小,衣服買多了也穿不完,您都辛苦這麼多年了,家裡有什麼好的,當然要讓著您來!」
這一番話,讓林春花又是感動,又是暖心。
「下次不許這樣了,你上次給我買的鞋子還好好的呢!」
林凌嘿嘿笑,搬出了自己的理論。
「鞋子要輪流穿,這樣才不會壞的快,您別看買兩雙花的多,但是輪著來穿的更久,可比穿一雙壞了又買要划算呢!」
「真的啊?」
林春花被哄得一愣一愣的。
「楚義,你說是不是?」林凌點了一下身邊的男人。
「是啊!」
突然被cue,楚義撓了撓頭,剛才媳婦說啥來著?
他光想著要穿皮夾克到大哥三弟面前炫耀了……都沒注意聽。
「既然你們都這麼說,那這次就算了。」
林春花徹底放下心口的大石頭,滿意地拿著皮鞋和圍巾走了。
「這次配合的不錯啊!」
林凌看向身邊的男人,難得誇了一句。
「啥?」
楚義一臉懵,「我幹啥了?」
「你剛才沒在聽?」
林凌板著臉,不知道是該高興還是生氣。
「沒有,我在想這件皮夾克啥時候穿呢。」楚義撓了撓頭,臉上顯露出幾分毛頭小伙的羞澀。
林凌……
算了,看在這次把老太太糊弄過去的份上,就不和這男人生氣了!
要是回回都生氣,她遲早要氣出乳腺增生!
晚上的時候。
葛嬸子,陳紅英和林俊楷都過來了。
三人是過來交帳的,還有一周的貨款。
林凌對了一下,每天的收入都差不多,周六日會多一些,周一則少一些。
新店的周利潤有一萬三,每天都能賣出兩千多的滷肉和滷肉飯,周六日甚至逼近三千塊。
老店的生意也不錯,盈利有九千多。
分店在兩者之中,盈利有一萬一,那邊是地段好,周圍的人流量高,加上大嫂是個能說會道的,留住了很多老顧客。
本來是想趁這個機會,把圍巾送給大嫂的。
但是沒想到三人來的這麼整齊。
「大嫂,這是你托我買的圍巾。」
林凌找了個藉口,把圍巾塞到陳紅英手上。
又給三人都發了個數字電子手錶。
「我在鵬城那邊逛街看到的,這東西也不貴,十來塊錢,但是很好用,等電池用完了,換兩個電子就能接著用了!」
得知價格不貴,林俊楷就收下了。
葛嬸子受寵若驚,沒想到林凌還給自己帶禮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