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縣報的效果一直持續了三天還沒平息。
林凌的店鋪徹底火爆了。
幾乎每個縣城裡的家庭都知道了她,和她的滷味店。
哪怕是不在主店附近的人,也有大老遠跑過來的,就為了看一看上報紙的那個門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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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裡的員工們也驕傲的很,會拿著報紙一一指給他們看自己所在的位置,又說起那天領導有多和藹可親,遊客們有多麼滿意,一直把本地縣城的顧客也說得與有榮焉。
林凌的店鋪開在他們縣城,林凌自己也是縣城裡的人,至於她是那個村的,不重要,就算是村裡的,那也是玉田縣的村里!
林凌因此多掙了許多錢,捐款的那一萬,很快就回本了一半。
但林凌並未改變最終的捐款數額。
這天周五,她要去旅遊局捐款。
是林清通知的日子。
本來也沒這麼繁瑣,但是旅遊局的領導可能嘗到了甜頭,於是決定也要找一個日子,等會和捐款人一起拍照,再上一次縣城的報紙。
林凌對此並無意見,終歸是只有好事。
到了旅遊局,剛和門衛打了個招呼,很快林清就出來了。
「你可算來了,就差你和另一個人了!」
林清拉著她往裡走,甚至來不及等她把自行車鎖好。
「別鎖了,大爺,您幫忙看著點!」
林清熟門熟路地和門衛大爺打了招呼,帶著林凌往裡走。
很快上了二樓,到一個會議室。
裡頭坐了十來個人。
也不算多。
領導就端坐在上首。
有些出乎林凌的意料,她還以為,領導怎麼也得端一下架子,最後一個出場呢!
「小林也來了啊!」
領導親切地喊了一句。
林凌笑著點頭,找了座位坐下。
環顧一圈,在場的人,基本上都是縣城有頭有臉的人物。
哪怕是她不認識的,之前也在龍哥的聚會上見過。
突然,不遠處閃過一個熟面孔。
林凌想了一會,才想起來,這人不就是龍哥的手下嘛!就是那個叫圖圖的小伙子。
這會子西裝革履的,頭髮也打了摩絲,梳成大背頭,怪有意思的。
對方也發現了她,衝著她眨了眨眼,也沒說話。
場面很和諧。
認識的就互相寒暄,不認識的就互相做個自我介紹。
林凌左右兩邊都是女性。
是她在龍哥的聚會上認識的。
一個程芳芳,是靠倒賣服裝起家的,現在自己收購了一家小服裝廠,也在生產服裝。
另一個劉秀,則是做刺繡起家的,專賣工藝品,做出的刺繡和絲巾,甚至出口賣給了外國人。
都是很有本事的女人,令人佩服。
相比之下,林凌反倒覺得自己有些平庸了。
過了沒多久,最後一個人也來了。
進來的時候,林凌愣了一下。
對方看清楚後,也愣了幾秒,隨後很快坐到位置上。
「既然人齊了,那就開始吧。」
「小林,開始統計一下。」
領導發話,林清立馬行動。
聽到說「小林」的時候,林凌差點以為是在喊自己,好在林清很快有了動作,讓她醒悟過來。
「大家把自己要捐的款項填一下。」
林清說著,發了一個表格傳下來。
坐在左邊第一個的,率先填了數字和姓名,然後接著傳下來。
領導自然不至於記不住這些個數目,這會子讓他們再填一次,萬一有人想要多捐點,也能重新記錄。
至於變更主意少捐的……嗯,以後多半就會被領導徹底記住了。
表格傳到林凌手上的時候,她特地掃了一眼其他人捐的款項。
大部分都是一兩萬,最多也是三萬。
只有穿西裝的圖圖,寫了十萬元,估計是代表龍哥捐款的。
有錢就是好!
龍哥那樣的富貴人家,才能一口氣捐出十萬元,還是派的小弟過來捐。
懷著對龍哥的羨慕嫉妒,林凌堅定不移地寫下了一萬塊的數目。
在場的各位都比她能耐,她也就是開了三家滷肉店而已,比不得各位有大批手下和工廠的。
左邊的程芳芳,開了服裝廠,每天都能賣出去上千的服裝,饒是這樣,也捐了兩萬塊。
她哪來的資本捐的比人家多呢?
右邊的劉秀寫字適合,林凌特地掃了一眼。
劉秀捐了兩萬五。
這個數額是比較正常的,她手下有很多繡娘,都是當初跟著她娘學習繡技的,現在則是跟著她掙錢,這兩年累積下來,應該也掙了幾十萬。
程方毅是最後一個到來的人,自然坐在了最後一個位置。
他鎮定地寫下名字,而後簽下款項。
林凌看不到他寫了多少,只是隱約從筆的走勢,猜測是兩三萬。
反正不會比她少。
是的,最後一個到來的人,是程方毅。
林凌也有些意外,他現在還沒回省城。
轉念一想,想到楚義還在忙著畫房子的建築圖,也就瞭然了。
估計是為了這事吧。
交了錢,領導又給每人發了一張裝裱好的獎狀。
上面寫了他們捐出的款項,連帶對他們的感謝。
林凌有些意外。
這還是她拿到的頭一張獎狀,頗有些新鮮。
「好了,大家過來,一起合影留念!」
林清提高音量喊了一聲。
這種喊話的事情,可不能等領導來,必須要他做才行。
領導怎麼能大聲嚷嚷呢,有失風度!
林凌任由他安排。
因為林凌的海拔不低,加上穿了雙高跟鞋,竟比在場一半的男性要高,最後被安排站在了領導右側。
程芳芳和劉秀則站在左邊,兩人都是一米五幾的個子。
程芳芳也穿了高跟鞋,但沒有林凌的高,站在場地上,也就和其他男性差不多高。
林凌的右邊是程方毅,他身高一米七八的樣子,和穿上高跟鞋後的林凌差不多。
林凌看得有些唏噓。
其實她今兒真不是故意的,就是想著穿上高跟鞋,能有點氣勢。
誰讓縣城裡邊的男人,個子都差不多在一米七左右呢。
「茄子~」
林清喊了一聲,隨著話音剛落,閃光燈閃過,咔得一聲,照片便成了。
拿著獎狀,大家都散了。
林凌剛走了沒幾步,正要去拿車,就被程方毅追了上來。
「林小姐!」
林凌回頭看了他一眼「你有事嗎?」
說起這個,她又想起了圓圓交給她的那三十塊。
難道這個男人是要解釋這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