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這個設計只用一次可惜了
於大章坐在副駕駛上,望著窗外出神。
葉琳這次也沒問他去哪,就在他旁邊安靜地等著。
找線索首先要用排除法.於大章看似在發呆,實則大腦在飛快運轉。
酒店他們肯定不會去。
只要是正規的酒店都會要求身份登記,而且大堂和過道等公共區域會有監控錄像。
憑國安的手段,一個人臉識別就能找到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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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身份證的小旅店他們更不會去。
於大章都受不了那種悶熱、潮濕、髒亂的環境,更別說三個養尊處優的二代了。
要是真能吃得了那樣的苦,他們也不至於如此喪心病狂。
從對方的角度去分析,他們寧可冒著風險外逃也不會去住那樣的地方。
這樣看來,野外露營也可以排除掉。
像投靠親戚朋友的這種常規思路根本就不用去想。
國安的調查記錄里,將這些常規的調查手段都已經用了一遍。
他們還能去哪呢?
什麼地方是國安人員都查不到的?
難道是—.—
燈下黑!
於大章雙眼猛地睜大。
能躲過國安的搜捕,貌似也只有這個辦法了。
「去那家民營醫院。」於大海對葉琳說道。
葉琳微微點頭,開車直奔醫院。
兩人很快到達目的地。
整個醫院還處於封鎖狀態,所有門口都有武警守著。
亮明身份後,於大章直接來到四樓護士休息室。
這裡已經被單獨圍上警戒線,屋裡擋住升降台的帘子已經被完全拉開。
「你懷疑他們藏在這裡?」葉琳站在他身邊,好奇地問道。
於大章說要去醫院的時候,她就已經想到了是燈下黑。
這也確實是行動小組忽略掉的因為松海能調來的警力幾乎都在這裡,這樣的情況下,醫院根本就藏不住人。
而事實也是這樣。
現在整個醫院的人都被送去了看守所,這裡除了警察已經沒有其他人了。
「我來這裡不是找人的。」於大章盯著面前的液壓升降台,一邊用手比量,一邊說道:
「如此巧妙的設計只用一次可惜了。」
葉琳聞言,也將注意力放在了升降台上。
沉思片刻,她問道:
「在樓板上打個洞,用升降台連接上面的醫療床,怎麼看也和巧妙不沾邊吧?」
還有一點她沒說,在升降台旁邊還多修了一堵承重牆。
在她看來,這麼做也只是為了安全考慮。
樓板開洞後,局部切斷了原有的傳力路徑和配筋,會導致樓板整體剛度下降,
後修的這堵牆實則是一種加固處理。
『那是因為你在下面。」於大章解釋道:
「下面是謎底,上面才是謎面。」
兩人又來到五樓的搶救室。
於大章指著屋裡的醫療床說道:
「要是沒看過下面的結構,你能想到這張床才是出入口嗎?」
葉琳盯著那張床看了一會兒,隨即又走近,圍著醫療床繞了一圈。
她皺眉想了一會兒,說道:
「我終於明白你為什麼說巧妙了。」
「在這裡找不到任何開關可以啟動這個出入口。」
「而這種電動式的醫療床都是和地面貼合在一起的,沒人會去挪動它。」
「即使挪開,下面也是做了偽裝的地面。」
「在下面看,感覺這種設計不難,但從上面看,卻是無懈可擊。」
「設計這個的人,將所有的漏洞全留在了樓下。」
同時她也明白了於大章來這裡的真正目的。
沒錯,這種設計只用一次確實可惜了。
五年時間都沒被發現,他們肯定認為這種隱藏方式最安全。
「我馬上安排對醫院所有房間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葉琳說著,拿出手機就要撥打電話。
「不用。」於大章趕緊出聲阻止:
「他們不會藏在醫院裡。」
「為什麼?」葉琳疑惑地看向他。
她發現自己有點跟不上眼前這個胖子的思維節奏了。
是他說的這方法不會只用一次,卻阻止自己全面搜查醫院。
不藏在醫院還能藏哪裡?
「你對整個案子還不太了解。」於大章解釋道:
「這裡只是他們獲取幹細胞的地方,但不代表也在這裡使用。」
他的意思很明白。
如果那三個人在醫院裡有藏身的地方,就不會大費周章的用四米二廂貨運送幹細胞。
直接在醫院進行分離、注射,不是更方便麼。
狡兔三窟。
對方一定事先準備了一個藏身點。
如果醫院出事,他們就會躲進那個地方,然後等他們背後的勢力去擺平一切。
就算最後無法擺平,也可以等風聲過了,想辦法逃往海外。
只要不被抓住,就沒人能奈何得了他們。
為什麼普通人藏不住?
先不說人脈和背景,就光是吃飯問題你都解決不了。
想要生存下去,就得去接觸人。
現在通緝是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獎勵都是公開的,分分鐘都有可能被舉報。
行走的五十萬了解下。
葉琳沒直接參與辦案,所以對整個案件的調查過程不了解。
如果她知道四米二廂貨的用途,就不會認為醫院是藏身點了。
回到車上,於大章再次翻開國安的調查記錄。
將所能想到的地點在腦中排除一遍後,他最後將目光放在了一個店名上。
睿誠醫療設備專營店。
呂忠鑫他們就是在這裡實施的抓捕行動。
也是幹細胞的存放點。
於大章指著這個店名,對葉琳說道:
「去這裡。」
「好。」葉琳答應一聲後,又看了一眼上面的地址。
半小時後,吉普車停在專營店門口。
這裡也被拉上了警戒線,外面有兩名警員守著。
此時已經是晚上六點多,太陽的餘暉照在店裡面,顯得格外明亮。
亮明身份後,兩人走進店內。
根據調查,這家店的房主在六年前將房屋出租給了一個外地人。
租期十年,一次性付清,那之後他就再也沒見過租房人。
房主又提供了對方的身份證號碼和當初的租房合同。
後經調查,對方身份信息與房主描述的不符。
說明當初租房人出示的身份證是偽造的假證件。
「六年前—————」於大章一邊回憶國安的調查記錄,一邊喃喃自語著:
「時間吻合,很有可能是同一個人設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