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6章 聽人勸吃飽飯

  第356章 聽人勸吃飽飯

  「你呀!執業時間還是短,沒經驗!首先你要搞明白,是誰花錢請你去開庭的,是客戶,對吧!「王大姐一臉認真道。

  「對啊,對方也不可能給我錢啊!法院只會收錢,什麼時候給過律師錢啊!」王川道。

  「這不就結了!你把客戶伺候好就行了, 不用管法官,只要你的代理詞不針對法官,法官才懶得管你呢。」王大姐道。

  「王大姐這話說的對,你知道接受客戶委託後,誰是你的敵人嗎?」萬胖子也湊了過來。

  此時,律所內的年輕律師都提起了精神,等著萬胖子說出後半段話。

  「會議室內沒有客戶吧?」萬胖子低聲問道。

  「沒有, 今天的客戶都送走了。你快說吧!」郝仁元跑到會議室門前, 看了一遍後道。

  「你們這些年輕律師一定要記住, 當你接受了委託後,你的最大敵人不是對方,也不是法官,是你的客戶。」萬胖子道。

  「啊?!為什麼?」杜文慧眼神中透著迷茫。其他人跟她差不多,也都是一臉的霧水。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看書就來天天看小說,🆃🆃🅺.🆃🆆超方便 】

  「你們想啊!不論案子是輸是贏,誰最有可能投訴你們?」萬胖子說著在眾人臉上掃視了一圈。

  「高!實在是高!萬律師說的簡直就是至理名言!」郝仁元突然一拍大腿道:「就拿我說吧,前陣子做的那個案子,因為法官遲遲沒有安排開庭,客戶居然向所里投訴我,說我對他的案子不上心。

  天地良心啊,我每個月都會打電話給法院詢問案件進展情況,然後告訴他,他居然說我不上心。我真想把他揪過來, 給他來兩個大巴掌。」

  「我也有同感!之前我做的一個案子,案子贏了,結果客戶把我投訴到了律協,說我不盡責。

  主任去了律協才知道, 原來案子雖然贏了, 但是法官判的賠償數額沒有達到客戶心裡預期。客戶不滿意,要求所里退費!

  關鍵是當時接案子時,我就跟客戶說了判決的數額可能不樂觀,並且做了筆錄,客戶也簽了字,但是客戶心存僥倖。

  最後主任把接案筆錄提交到了律協,這才了事。」王大姐發牢騷道。

  「所以啊!王川,我建議你寫些能讓客戶出氣的話,讓他心中出了這口惡氣就好了,不用想太多。」萬胖子道。

  「好吧!聽人勸吃飽飯。我再想想。」王川撓頭道。

  周一早上,王川坐在原告席上,胡總坐在王川的身旁。

  胡總公司的案子是行政訴訟案,也就是所謂的民告官,被告席上坐的是勞動局的男員工,四十來歲,三七分的髮型,有些白頭髮,整個人顯得有些消瘦。

  「原告確認下你的訴訟請求, 有變化嗎?」一位身材瘦小的男法官問道。

  「沒有變化!原告認為……」王川話到一半便被打斷了。

  「好了, 原告不用說了, 後面我會給你時間發表代理意見。」身材瘦小的男法官說完,轉頭看向被告道:「被告針對原告的起訴進行答辯。」

  王川一陣無語!一旁的胡總覺得法官對自己一方不公平,剛要發言卻被王川按下了。

  「別說話,先看看再說。」王川在胡總耳邊低聲道。

  胡總不怕法官,但是王川可不想他與法官在法庭上吵吵起來,真要爭執起來,對己方有百害二而無一利,萬一法官對原告有了看法,這案子可就不好打了,其實法官沒想法這案子也不好打。

  「被告不同意原告撤銷工傷認定的訴訟請求。

  經被告調查,原告員工系在公司組織的運動會上因尿急而翻閱護欄跳下看台摔傷。

  原告提交的證據中,有一份關於員工受傷經過的說明,正好證明了這一點。說明上明確寫著員工系因尿急而翻越護欄摔傷,說明原告對被告調查的內容是認可的,也反應了當時情況發生時的實際情況。

  原告在起訴狀中寫到從看台下去到衛生間一共需要十分鐘左右時間,可在當時的情況下,員工已經憋的非常難受了,是不可能再忍受十分鐘的時間去衛生間的,員工當時又不能隨地解決,所以才會選擇捷徑,去看台側面方便。

  另外,受傷員工是男人,男人與女人在對如何解決小便這個問題上的選擇不一致,而在尿急之下,男人往往會選擇更為方便的方式解決。

  經我們實地勘察,員工跳下去的位置距地面實際距離不足一米五,一般人跳下去一般不會受傷,主要是因為員工太胖,對於自己的身體素質過於自信從而導致受傷。

  根據帝都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認定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第十條之規定,「職工因從事工作而解決必要生理需要時所遭受的事故傷害,以及職工為了用人單位的利益在處理重大、緊急情況的活動中、在用人單位組織或安排的與工作有關的活動中受到的事故傷害,可以視為工作原因」。

  綜上,被告依據法律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對員工做出《工傷決定書》具有充分的事實依據,且證據確鑿,工傷認定書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合規。

  請法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答辯完畢!「勞動局男員工答辯道。

  「原告、被告,你們有新證據要提交嗎?」身材瘦小的男法官問道。

  「沒有。」王川道。同時,被告男員工也表示沒有新證據。

  「好,現在開始舉證。原告舉證。」身材瘦小的男法官道。

  「第一份證據,員工受傷的經過說明,及原告員工的證詞。證明受傷員工系因自身原因造成受傷,與原告無關。

  第二份證據,現場照片,看台距離地面有近一米五,這麼高跳下來,很容易造成人身損傷。證明員工明知道會受傷還去做,是故意為之。不應被認作工傷。」王川硬著頭皮道。

  「被告質證。」身材瘦小的男法官看向三七分髮型的勞動局員工道。

  「第一份證據認可,不過對於該份證據的證明目的不認可,該份證據充分證明了員工是去參加原告組織的集體活動才受傷的。

  第二份證據認可,但是對該證據的證明目的不認可。該份證據不能證明員工知道跳下去會受傷。

  質證完畢。」勞動局員工道。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