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難言之隱
「王大姐,您手裡的案子挺多的吧?」王川道。
「最近案子挺多的,不算去年未結的,光今年新接的案子到現在我手上都有七個了。好在你們幾個馬上就要領證了,以後我也能輕鬆點!」王大姐笑道。
王川看了一眼潘二師兄,她低聲與付紫文聊著什麼,感覺到大師兄的目光後, 轉過臉來面無表情的看了他一眼。
很快蓋飯被端了上來,潘+金蓮在一旁,王川心裡感覺有些尷尬,不知道該聊什麼,只顧低頭吃飯。
王大姐性情開朗,與潘二師兄和小付聊的很投機。其實無論她身旁坐著誰, 她都能與對方聊的很投機!
吃過午飯後, 王川和小付回到了法律服務辦公室值班,王大姐和潘+金蓮回所去了。
剛回到辦公室, 門外就走進來了一位男子,見屋內只有王川和付紫文,便很自然的選擇了看起來年齡略大一些的王川。
王川聽到腳步聲抬頭看去,只見一位捲髮,帶著金絲眼鏡,體型略瘦的男子走了過來。
「您好,您想諮詢什麼事。我們這兒諮詢收費!」王川將桌子上諮詢收費的牌子向前推了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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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諮詢下離婚的事。」捲髮男子低聲說完,看了一眼諮詢收費的牌子:「您這兒怎麼收費?」
「半個小時五十元,超過半個小時,不足一個小時按照一個小時收費,一百元,以此類推!」王川道。
「哦, 可以。」捲髮男子道。
「您為什麼離婚?是感情不和還是因為其他什麼原因?」王川問道。
「其實也不是什麼大事, 說不是大事吧,又對我們的生活其實挺有影響的,這事我都不好意思說。」捲髮男子磨磨唧唧道,顯然有難言之隱。
臥槽, 不會是哪方面的事吧,如果是那樣的話是不太方便說。特便是旁邊還有一位大姑娘。想到這裡,王川看了一眼付紫文。
顯然付紫文想的跟他差不多,臉色逐漸不自然起來。
「王律師,我出去買點東西!一會兒回來。」付紫文還是很機靈的,起身拿著錢包向外走去。
見小付出了門,王川看向男子:「現在這裡只有咱們兩個人,你說說吧!是怎麼回事?」
「其實我們家的事很簡單,我媳婦她每天晚上吃完飯都喜歡……哼歌!」捲髮男子糾結道:「首先我敢保證她不是精神病,她很正常,各方面都很正常,只是五音不全,而且嗓子也不怎麼好,唱出來的歌比較怪誕!」
「嗨!我還以為是什麼事呢。」王川長出一口氣,狐疑道:「唱歌難聽點也不至於鬧離婚吧?」
「您看,我就知道您不能理解。
我就這麼跟您說吧,前幾天,我老婆在家看綜藝節目看美了, 隨口唱起歌來,聲音有點大。結果二十多分鐘後,有人敲門。
我以為是驚擾了鄰居,就趕忙跑去開門。您猜怎麼著?是警察!
兩個警察站在門外。當時嚇了我一條!」捲髮男子繪聲繪色道。
「你媳婦唱歌怎麼還驚動警察了?擾民了吧!?」王川問道。
「開始我也以為是擾民了。可是警察告訴我,有人報警說我屋裡有女人的尖叫聲,聲音悽慘。
從警察的眼神中,我明白,他們一定是懷疑我屋裡發生了什麼兇案之類的事!
我給警察解釋了半天,最後他們進到屋裡,我媳婦見大晚上的警察進門以我犯了什麼事,被嚇的不輕。
警察再三詢問我媳婦,有沒有受到虐待,我媳婦一臉懵逼的回答沒有,說她一直在看電視、唱歌。
後來警察見一切正常,突然想到了什麼,問我媳婦剛才唱的什麼歌,能不能再唱幾句,並解釋說有人聽到我們家屋裡傳出女子的異常叫聲。他們是接到報警過來的。」捲髮男子道。
「你媳婦唱了?」王川問道。
「唱了!」捲髮男子道。
「結果呢?」王川追問道。
「你聽我說啊!她一開口,沒唱兩句,警察就明白怎麼回事了。
警察跟我們夫妻二人說,法律上不限制我們在家唱歌,但是建議我們再唱歌時聲音小點,否則容易引起不必要的誤會!
其實我也知道是怎麼回事,基本上她一唱歌我就跑到樓下去鍛鍊身體,實在不行就躲到廁所或者臥室去,沒想到她這次唱歌聲音太大,把警察給驚動了!」捲髮男子不好意思道。
「就為這個您就要離婚?」王川道。
「你是不知道,我都快被她逼瘋了!
她愛聽歌,也愛唱歌,但是敢聽她唱歌的只有我一個人,她的歌聲能讓她爸媽退避三舍,你就知道我有多不容易了。
我實在受不了了!」捲髮男子愁容滿面道。
「她知道自己唱的歌難……不好聽嗎?」王川問道。
「應該知道吧!反正她們公司同事聚會從來不帶她去KTV,如果她去了,別人肯定不去。」捲髮男子道。
「你們夫妻感情怎麼樣?」王川道。
「感情還是挺好的,當然是在她不唱歌的時候。」捲髮男子道。
「嗯,我有個主意,或許你可以試一下。」王川想了想道。
「什麼主意,您說。」捲髮男子道。
「您買個錄音筆,在她唱歌時,把她的歌聲都錄下來,等到第二天早上你放給她聽,看看她的反應。」王川道。
「為什麼要第二天早上放給她聽,錄完就給她聽不行嗎?」捲髮男子疑惑道。
「您看,她剛唱完,你放給她聽可能對她的觸動不大,沉寂一宿後第二天清晨,趁著她頭腦最清晰的時候放給她聽,說不定效果會很不一樣。
您也可以用她的歌聲做鬧鈴,把她叫醒。你試試看,你們夫妻感情這麼好,就因為一時之痛就分了,多可惜啊!」王川道。
「嗯,是這麼個道理。」捲髮男子想了想,點頭道:「王律師,您跟我之前諮詢過的幾位律師不一樣,他們都鼓動我馬上委託起訴離婚,您的建議我覺得可行。我回去試試,若是能成,我請你吃飯。」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