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3章 森林之主

  「那為什麼要用到皮子?還有上面粘合的東西到底是什麼?怎麼那麼結實?」

  拓跋天兒好似十萬個為什麼。

  問得多了。

  蕭雲也覺得心煩。

  撇了撇嘴,敷衍道:「皮子嘛,裡面當然又粘合的作用,要不然,咱們人身上也長了皮,咱們的皮膚為什麼沒有隨著咱們的行動而從肉上斷開?為什麼撕不下來?這就是因為上面有粘性,我煮一下,把這種粘性給煮出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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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

  拓跋天兒眼角一個勁的抽抽,又問:「那為什麼你要用皮子?」

  「你看啊,軍靴的鞋底就是皮子,人穿著很好,走在顛簸的路上也磨不壞腳,既然人能穿,為什麼不能給車子穿上?反正咱們的皮子很多。」

  「你放屁!」

  拓跋天兒忍不住罵了出來。

  雖然這些話聽起來好像還挺有道理的。

  但任誰都能聽出來,這是一種相當不負責任的敷衍!

  蕭雲撇嘴道:「你這丫頭,怎麼學會罵人了?」

  拓跋天兒怒道:「自然是被你給氣的!」

  「我何嘗氣你了?」

  「你這樣胡說八道,還不是故意氣我?而且這皮子怎麼回事?方才我用刀子去割,竟然都沒有割動,皮子哪裡會有這麼結實?」

  蕭雲撓了撓頭,說道:「你所見的皮子,其實都是鞣製的,鞣是什麼?你想那個字,還不明白嗎?說白了就是要讓皮子變得柔軟的方法,而一塊沒有經過鞣製的皮子,那真的是堅挺如木,強硬如鐵,想要掰斷它都要費一把子力氣,這皮子我也是鞣製過的,卻保留了它的硬度和韌性,不要它柔軟,能掰彎,黏在車輪上就行,算是最基礎的鞣製,也是最簡單的鞣製,這皮子當然就堅硬了,你那破刀,當然是割不動的,也正因為割不動,它行駛在路面上的時候,才不會輕易的被石頭給割碎啊,才能用的時間稍微長一些啊。」

  拓跋天兒呆呆的眨著眼睛。

  仔細一想,自家庫房裡面好像真的有沒有鞣製過的皮子,好像真的很硬。

  可是……

  「你怎麼什麼事都知道?!」

  蕭雲無奈的翻了翻白眼:「我說……天兒姑娘,我知道的多也有錯啊?再說了,這些都是常識好不好?」

  「常……常識嗎?」

  「嗯嗯。」

  「是這樣嗎?」

  拓跋天兒有些不自信的轉頭看向冷月翎。

  冷月翎直接忍不住笑,卻還在那裡助紂為虐的點著頭。

  拓跋天兒極為不服氣。

  「你做輪子,做的那麼費力,已經很好了,為什麼還要貼上這層皮子?」

  「哎呦,我說……哎,算了,其實一方面是想要讓車輪有一個緩衝,畢竟皮子有彈性,別看僅僅是貼了這麼一層,但只要是車輪行走起來,就會平緩很多,甚至那種哐當的聲音都會少很多。而另一個原因……輪子是好,但我還是想讓它變得更好,並且可以維持的時間更長一些,畢竟我們之後要走的路,可不是平穩的官道,而是這崎嶇的山路,所以任何能讓馬車變得更堅固的方法,我都要去試一下的。」

  拓跋天兒一下子啞口無言。

  是啊……

  蕭雲做這麼個輪子。

  可不是為了炫技。

  或者是閒著沒事,就想弄一個出來。

  他現在弄馬車,就是知道她們兩個女人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沒有什麼行動能力,這是來拉她們的工具。

  可是……即便是把馬車造出來。

  他們卻沒有馬!

  誰拉車?

  自然是蕭雲自己。

  而蕭雲自己的傷,其實還沒有好。

  即便他表現的好像很健康,很強大。

  可每當他夜裡睡著,兩個女人還是能聽到他在睡夢中呻吟。

  只有冷月翎將他拉進自己的被窩,輕輕去揉搓他的額頭,那仿佛永遠皺在一起的眉頭,才會微微散開。

  能不痛苦嗎?

  獨戰千軍萬馬,身受重傷昏迷不醒,又長途跋涉旅途顛簸,好不容易醒過來,還直接翻下懸崖,即便是有兩個女人的保護,但他能不傷上加傷嗎?

  如今他能站著,能動,怕是大部分都靠著胸中一股子熱血撐著。

  他還能撐多久?

  誰也不知道。

  想必蕭雲自己都不是那麼清楚。

  一個車輪做出來,第二個就很快了。

  只有兩個輪子。

  之後就是車軫,更確切的說,應該是車板。

  畢竟「軫」為「並列三人而立」,一人駕車,一人持盾,一人持戟或持弓。

  這個字為戰車標配。

  而蕭雲的馬車,可不是什麼戰車。

  而是能讓兩個女人平穩的躺在上面,下有軟塌,上有棉被,還能擋風遮雨!

  打獵變得越發艱難。

  蕭雲每天用在打獵的時間也越來越多。

  回來還要製作這「人力車」。

  他每天能夠用來睡覺吃飯的時間,根本不足三個時辰。

  漸漸形容枯槁,身心疲憊。

  只有臉上的笑容,卻仿佛越發燦爛。

  這是這種燦爛之下,隱不住的一種躁紅之色。

  明顯是已經極其的不健康了。

  冷月翎擔心的要死。

  幾次跟蕭雲商量,最少,休息幾天呢?

  在食物淡水都充足的情況下,狠狠睡上幾天,不行嗎?

  甚至她直接說了,現在蕭雲是三個人的主心骨。

  若是他倒了,自己兩個女人也活不了的。

  所以要想救她們,首先要蕭雲自己能夠健健康康的活著。

  可是不管好話說盡,還是威脅使絕。

  蕭雲都是嘿嘿一笑,置若罔聞。

  尤其一天。

  蕭雲帶了一個大獵物。

  一頭熊!

  獨自一人的獵戶,這應該是極限的獵物了。

  他走了將近兩天時間才回來。

  當他費力的拖著灰熊回到洞口的時候,兩個女人下意識的歡呼起來。

  她們並不知道蕭雲走了多遠才能遇到這種獵物。

  也不知道這絕境山谷之中,是哪裡來的這種東西。

  她們當然不明白,不管是之前的飛鳥,還是蜂蜜,其實都是為了能引來這頭灰熊!

  山谷的一角,在早先四下尋找吃食和出路的時候,蕭雲注意到一條岩壁上有利爪抓過的痕跡,附近樹木也有被抓過的裂痕,還有整塊樹皮脫落的跡象。

  這都證明,在這片山谷之中,存在著這頭野獸!

  可是它到底在哪,洞穴是在附近,還是偶然來此,蕭雲都沒有辦法知道。

  人們認知中的灰熊,都有自己的活動範圍,也有固定的巢穴。

  這都沒錯。

  但卻都忽視了灰熊活動範圍的大小。

  一頭老虎,占著的是一個山頭。

  而一頭強悍的灰熊,一頭便能占領整個山脈!

  那實打實是山中的霸主。

  它們看似蠢笨的身體,卻可以在密林中跑出每小時六十公里的急速,配合它巨大的體重,那就是一輛坦克!

  它們看似蠢笨的爪子,卻可以讓它們輕易爬上數十米高的巨樹。

  那巨大的好似走起路來都費力的肚腩,卻絲毫不會影響它們在水中自由遊動。

  拍擊力,撕咬力,都名列前茅,皮糙肉厚,防禦力方面也幾乎無人能敵。

  誇張文學時代有過單挑老虎的存在,可即便在那種時代,也很少有筆者敢寫某某人單挑了灰熊。

  可蕭雲需要它!

  它的皮毛,是兩個女人能夠健康出洞的保障。


  它的消失,是一路上減少風險的必要條件。

  更不要說它的內臟入藥,可解三人多日服藥而產生的「藥毒」,它的骨頭可以成為馬車上重要的細小部件。

  所以蕭雲必須解決它!

  萬幸。

  他偶然發現了蜂巢。

  利用蜂蜜作為誘餌,是一項不錯的主意。

  而他去惹那些飛鳥,不僅僅是為了獲取食物。

  更是讓飛鳥處於一種躁動之中。

  森林之中,飛鳥走獸,往往井水不犯河水,但若是其中一個變得瘋狂,當環境發生極大的變化,它們生活的圈子就會撞擊在一起,互相打擾。

  這種「打擾」,足以讓這位森林的霸主憤怒,再次審視自己的領土。

  而恰逢其時,在某個地方,出現了讓它喜歡的蜂蜜……

  那它中陷阱的概率就會高上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