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0章 下風
最終,馮拯還是被打發走了。
當然,他肯定還是覺得有些不甘心。
不過,劉娥的話也算是有理有據,一副為了你馮相公的名聲考量的姿態,讓馮拯自己想要推拒,都難有理由。
畢竟,他總不能說,自己壓根不在乎外界的物議,就想著儘快結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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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要是如此說的話,反而倒像是他心虛了。
不過,事情到此為止,顯然還遠遠沒有告一段落。
甚至於,反而隨著情勢的進一步發展,變得越發複雜起來了。
「官家,可看出什麼來了?」
珠簾捲起,劉娥的臉上露出一絲深思之色,很快,將目光投向了趙禎。
聞言,趙禎略一沉吟,點了點頭,道。
「馮拯,這是在故意讓我發怒。」
這是一個陳述句,並非是疑問,
事實上,雖然剛剛一時沒有反應過來,但是,當劉娥阻止趙禎繼續開口的時候,他立刻也就回過味來了。
回憶起從進殿時候開始,馮拯的一系列作為,這老小子,壓根就不是解決問題的態度,相反的,他的一舉一動,好似都是為了激怒趙禎一般。
「可是,原因何在呢?」
趙禎皺著眉頭,心中不由有些疑惑。
手指輕輕的在扶手上輕輕的敲擊著,趙禎繼續道。
『據薛顏所說,這件案子自從發生的時候起,馮拯就已經知道了,甚至於,還曾經屢次派人到大理寺去詢問案情。」
「所以,馮拯不可能不清楚,狄青毆傷的人,是他的孫子,可他既然知道,卻仍舊態度如此強硬,難道說,他有什麼憑恃不成?」
大宋的治理體系十分複雜,理論上來說,開封府的獨立性很強,但凡是京畿之內發生的事務,
都有管轄的權力。
就拿這次來說,狄青的身份雖是禁軍,但是,涉及命案,開封府仍可將其拘捕審訊,這並不算越權。
但是,與此同時,開封府因其本身作為特殊地方衙門的性質,在刑罰判定上,也同樣受到限制一般來說,杖刑以下可以自行決斷,但流刑以上,則必須要上呈中書核准。
這也正是之前薛顏說,他已經將案卷呈送中書的原因。
母子二人對坐,看著皺眉苦思的趙禎,劉娥沉吟片刻,似是想到了什麼,道。
「官家不妨想想,若是種世衡沒有將消息及時送入宮中,又或者,他根本沒有密信入宮的手段,那這樁案子,會是什麼結果呢?」
這話一出,趙禎的眼神頓時一動。
不錯,他給種世衡銀印這件事,知道的人很少,基本可以排除泄密的可能。
也就是說,按照事情正常發展的邏輯,趙禎本不應該這麼早就得知這個消息。
『按照開封府這次處理的速度來看,若不是我及時趕到的話,那麼,狄青很有可能,已經被流放出去了目光微凜,趙禎輕聲開口,說出了一個最有可能的答案。
要知道,和明清時期皇帝事必躬親不同,大宋的宰相,本身是有決策權的。
狄青的這件案子,說穿了,不過是一樁意外歐殺人命的案件。
唯一有些特殊的地方,就是狄青是禁軍。
但是,這也沒有什麼太大的妨礙,開封府每年處理的禁軍案件,怎麼也有十件八件的。
而這樁案件,雖然說傷及了人命,但開封府給的結論也很清楚,並非是當場殺人,而是失手過重,導致對方送醫後無效。
所以,也夠不上殺人償命,只判了流放。
也就是說,除去背後的那些特殊因素不談,這就是一樁簡單的流放案件。
基本上,只要案卷完整,事實清楚,公文送到中書之後,只要沒有其他的大臣提出異議,那麼,政事堂下個札子,直接核准,便可以執行了。
對於中書來說,這樣的案件,不過是各種繁雜政務當中,最不起眼的一類,除非是判了斬刑以上,需要皇帝親自勾決,
否則的話,這樣的『小事』,在整個大宋運轉的體系當中,甚至都夠不上送到皇帝面前的程度。
換句話說,如果狄青不是被趙禎特別關注的人的話,那麼,很有可能這件案子,就這麼被無聲無息的給掩蓋掉了。
他甚至都不會知道,曾經發生過這麼一件事。
而這次馮拯之所以親自進宮,最大的原因也只有一個,那就是,趙禎把人給帶走了。
趙禎這段時間,也算是對大宋了解的越發深刻了許多。
如果真的按照他記憶當中,那幫宰相們強勢的作風,很有可能,即便是趙禎親自出手干預,可只要沒有把人從開封府帶走,那麼,馮拯恐怕還真的敢直接下札子,讓開封府將人流放出去。
眼瞧著趙禎也意識到了這一點,劉娥輕輕點了點頭,道。
「所以,官家不可衝動。」
「這次馮拯進宮,看似言辭犀利,但是實則處處都占著理,如今他雖然無功而返,但其實,他是占了上風的。」
「狄青的案子,本身沒有什麼太複雜之處,但是,涉及雲驍衛,就得好好查個清楚,官家不妨且先等上一等,待案情有些眉目,再做計議。」
的確,目前來看,馮拯是站優勢的一方。
雖然說,這樁案子裡,牽涉到了他的孫子馮銘,可就案情本身而言,馮銘是苦主,挨打的那一方。
而且,仔細想想馮拯剛剛在殿中說的話,便可以聽出,這老小子狡猾的很。
身為宰相,皇帝無緣無故的出宮,闖了開封府,他總要前來詢問一下詳情,這挑不出毛病來。
畢竟,上次趙禎出宮鬧出了那麼大的動靜,當時滿朝上下,都議論紛紛,事後趙禎為了平息輿論,也的確答應了,不會再隨意出宮。
所以,光這一條,趙禎便有些沒理。
再說狄青一案,身為天子,親自干涉一樁普通的刑案,不能說不可以,但是,就像馮拯說的那樣,不合規制。
畢竟,在如今的大環境觀念當中,君主一般是不臨細務的。
就像馮拯說的那樣,開封府如果判罰有誤,中書會予以糾正,中書如果處置不當,宮中可以下令重審。
但是,如果案件一開始,就是皇帝親自介入,那麼一旦出現冤情,就在沒有任何轉圜的餘地了這是一種制度設計,雖然很明顯,馮拯是在鑽空子,但是,明面上,卻也沒有辦法駁斥他。
最後就是關於案情本身,馮拯的說法是,按照開封府的判決流放,
這一點便再次可以看出,他狡猾的很,因為他說的是,按照開封府的判決流放,而不是他要流放。
換句話說,並不是他這個宰相在公報私仇,畢竟,案子不是他審的,人也不是他判的。
證據齊全,案卷完整,中書循例核准,馮拯是在正常的履行宰相的職責。
即便是這樁案件的苦主是他的孫子,可說到底,馮拯並沒有親自出面干預審訊。
雖然薛顏說了,馮拯曾經派人詢問過案情進展,言下之意就是,馮拯曾經給他施壓讓他儘快了解。
可問題就在於,這種事是扯不清楚的。
自家孫子被人打了,馮拯派人去問一問案情,誰能說他有錯?
非要說他以勢壓人,那麼,誰又能拿出證據來?
馮拯既沒有直接干預審訊,也沒有改變開封府的判罰,就算是想說他徇私,只怕也站不住腳。
從這一點上來說,趙禎方才要是真的發怒了,那恐怕才真的是徹底落了下風——